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