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公布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new/index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