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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王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王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截至2024年12月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向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接受加工劳务。2,000.00万元(不含税)0根据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需要,对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预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其他李维海、王红旗、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7亿元的授信额度37,836.15万元根据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需要,对担保上限金额进行预计,预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注:截至2024年12月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56号中金岭南办公楼2栋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平

注册资本:6.00亿元

成立日期:2001-01-08

经营范围: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复合金属新材料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五金冲压;注塑成型;无汞锌粉的生产及销售;片锌及锌膏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一次纽扣电池、锂二次纽扣电池、锂离子纽扣电池、扣式超级电容器及配件的研发及生产销售。关联关系: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红旗之弟弟王宏群担任副总经理的企业。

(二)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连塘角一路8号2栋3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红旗

注册资本:1,3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09-08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产销电池、电池配件(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自然人

姓名:李维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公司董事长

关联关系:李维海持有公司2,756.3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18%。李维海、王红旗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25%,李维海、王红旗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自然人

姓名:王红旗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副董事长、总经理关联关系:王红旗持有公司2,746.1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7%。李维海、王红旗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25%,李维海、王红旗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司与关联交易方遵循按照产品质量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且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与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和执行相关协议或提供有效的单据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正常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利双赢、平等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票,关联董事李维海、王红旗回避表决。

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力王股份本次新增2025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新增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力王股份本次新增2025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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