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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6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522,792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1.01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1.02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0关于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7人
3.01选举李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杨晓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黄洪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杨文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李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选举王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7选举张大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4.01选举张荣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崔成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黄纳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4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5.01选举丘旭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何维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说明

1.上述提案1.00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2.00至提案5.00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3.审议上述提案3.00、提案4.00、提案5.00事项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至提案5.00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5.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

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8: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8-2844724;传真:0758-2865223;联系人:张志辉。

(五)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和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提案1.00和提案2.00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4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4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或填写选举票数):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1.01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1.02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0关于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7人选举票数(票)
3.01选举李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杨晓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黄洪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杨文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李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选举王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7选举张大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选举票数(票)
4.01选举张荣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崔成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黄纳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4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票)
5.01选举丘旭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何维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说明: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期限: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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