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发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并且同意该次董事会各项议案的有效性不会因该等豁免而受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原拟向徐锁璋、姚伟芳、徐艺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但鉴于本次重组事项自筹划以来,市场环境、交易周期及二级市场等情况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各相关方友好协商、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基于审慎性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