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晓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参考市场、同行业上市公司外部监事津贴水平,同意将外部监事的津贴由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朱武祥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同时发挥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紫光集团”)资源优势及申请政策性贷款的便利条件,助力子公司获得低成本长期资金以补充其经营发展和研发投入所需,同意公司子公司向新紫光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每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不高于实际提款时用款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若新紫光集团提供该笔借款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则该笔借款利率亦同时不高于新紫光集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研发投入等;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子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授权用款子公司总裁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新
紫光集团签署相关借款合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鉴于新紫光集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章晓钟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