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4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豪科技”)的全资孙公司上海泰创智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创咨询”)。
? 被担保人名称:泰创咨询的参股公司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建设”)。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中泰建设按持股比例50%对其不超过本金18,000万元的融资债务的50%(即不超过9,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担保。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泰创咨询持有中泰建设50%股权,中泰建设因经营性资金需求等拟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为支持其发展、保证其与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合同的正常履行,泰创咨询与中泰建设的其他股东将以各自所持有的中泰建设股权为质押向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担保。即泰创咨询拟以持有的中泰建设50%股权为质押,为中泰建设不超过本金18,000万元的融资债务的50%
(即不超过9,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质押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等。
(二)公司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同意泰创咨询以持有的中泰建设50%股权为质押,为中泰建设不超过本金18,000万元的融资债务的50%(即不超过9,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坊东路100号2幢305室
法定代表人:陈耕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7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除金融租赁);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保洁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绿化养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 上海中汇金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25,000 |
2 | 上海泰创智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0.00 | 25,000 |
合计 | 100.00 | 50,000 |
中泰建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1,510.20 | 64,172.19 |
负债总额 | 45,850.01 | 25,816.95 |
流动负债总额 | 22,635.19 | 16,867.29 |
净资产 | 35,660.18 | 38,355.24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4,434.91 | 15,537.91 |
利润总额 | 2,372.04 | 3,815.61 |
净利润 | 1,637.37 | 2,979.99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表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拟)
1、保证人(出质人):上海泰创智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债权人(质权人):金融机构(具体名称以协议签署为准)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质押资产:泰创咨询所持有的中泰建设50%股权
5、担保金额:为中泰建设不超过本金18,000万元的融资债务的50%(即不超过9,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具体以主债务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协议签订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被担保对象的其他持股股东亦拟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业务发展,确保其推进业务的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孙公司泰创咨询本次拟为其参股的中泰建设融资债务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目前中泰建设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且持有其股份的其他股东均拟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
等。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质押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合同担保金额225,707.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8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合同担保金额为220,01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19%。公司对联营企业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州德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49,370.00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泰豪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