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通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项兰迪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提名推荐项兰迪女士、彭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项兰迪女士、彭蓉女士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监事会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一进行了表决,上述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等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下同)支付固定的监事津贴5万元/人/年(含税),
并向现场出席公司会议的监事发放会议津贴1,000元/人/次(按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实际情况发放),但会议津贴每年不超过12,000元/人(含税)。对于已经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监事,同时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确定的薪酬体系领取本人管理职务薪酬。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相关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需求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项兰迪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自2017年起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监事会主席、政府事务部总监,兼任深圳市八马丝路置业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兰迪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股。项兰迪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彭蓉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彭成集团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总裁助理兼行政部行政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彭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