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及《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