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基于审慎原则,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拟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50在长沙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福区中山路491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39001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名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