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三季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未超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范围,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规范,现金分红水平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同意公司2024年三季度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0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03元(含税)。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公司收购陕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以非公开协议方式现金收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持有的陕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88.6525%
证券代码:601225 |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 公告编号: 2024-044 |
股权。同意陕西煤业、陕煤集团与国开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协商将回购义务转移至陕西煤业,后续由陕西煤业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的电力集团股权。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