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11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233,587.2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543,000.0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680,357.20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部分参股公司提供10,23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提供担保金额178,000.00万元。2024年11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
及关联参股公司新疆宜化提供担保72,367.75万元,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具体如下:
担保方 | 债权人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截至2024年9月30日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 | 担保(预计)额度(万元) | 本次提供担保金额(万元) | 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进展情况 |
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 内蒙宜化 | 100% | >70% | 对资产负债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543,000.00万元担保额度 | 15,00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 | 国际贸易 | 100% | 4,628.95 | — | |||
银团贷款人 | 精细化工 | 100% | ≤70% | 对资产负债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680,357.20万元担保额度 | 38,500.00 | — | |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宜化 | 35.597% | >70% | 178,000.00 | 3,559.70 | 新疆宜化其他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按照不低于64.403%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 | 10,679.10 | ||||||
合计 | 1,401,357.20 | 72,367.75 | — |
二、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4年11月8日至2027年11月8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等。
5.其他约定:债权人与保证人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的2024鄂银最保第124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所对应的主债权纳入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范围。
(二)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提供担保金额为
643.5万美元(按照开证当日1美元对人民币7.1934元计算,约为人民币4,628.95万元)。
3.保证期间: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38,500.00万元。
3.保证期间: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四)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公司按35.59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3,559.7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五)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公司按35.59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10,679.1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未超过持股比例。新疆宜化其他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按照不低于64.403%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担保方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42,129.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53,444.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76%;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