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进取管理公司”)的通知,获悉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进取管理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与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创源通清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创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夏厚君先生、进取管理公司分别将其持有公司股份7,450,000股、2,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银创资本,转让股份合计9,750,000股,转让价格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21)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进取管理公司与银创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25)。
二、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于2024年12月5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2月6日取得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协议转让完成前持股情况 | 协议转让完成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夏厚君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7,483,500 | 51.36% | 90,033,500 | 47.43% |
进取管理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050,000 | 6.87% | 10,750,000 | 5.66% |
银创资本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9,750,000 | 5.14% |
注: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日,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4,000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转股22,934股,公司总股本由190,181,313股变为189,820,247股,上述表格中持股比例以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日2024年12月5日的公司总股本189,820,247股计算所得。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