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股份245,396,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暨质押后,北京东嘉累计质押股份125,0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50.97%,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
●北京东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北京东嘉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东嘉通知,获悉北京东嘉将原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贵州燃气52,266,7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后,又将其持有的贵州燃气22,300,000股股份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 52,266,7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1.3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54% |
解质(解冻)时间 | 2024年12月5日 |
持股数量 | 245,396,378股 |
持股比例 | 21.34%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 102,79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1.89%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8.94% |
二、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北京东嘉 | 否 | 22,300,000 | 否 | 否 | 2024/12/5 | 2026/12/5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9.09% | 1.94% | 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
合计 | / | 22,300,000 | / | / | / | / | / | 9.09% | 1.94% | / |
(二)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北京东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北京东嘉 | 245,396,378 | 21.34% | 102,790,000 | 125,090,000 | 50.97% | 10.88% | 0 | 125,090,000 | 0 | 0 |
合计 | 245,396,378 | 21.34% | 102,790,000 | 125,090,000 | 50.97% | 10.88% | 0 | 125,090,000 | 0 | 0 |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125,090,000股”非司法冻结,系按照中登公司标记属性的质押冻结。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数据是指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150,004,796股。
三、风险应对措施
北京东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后续出现风险,北京东嘉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告知公司。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