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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股票简称:福能股份 股票代码:600483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FUNENG CO.,LTD.)

(南平市安丰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1-2

声 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担保。提醒投资者注意若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 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为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科学、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相关要求的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1-4

1、《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稳定性;

(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种利润分配方式中以现金股利分配方式为优先,其优先顺序排列为:现金股利分配方式、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四)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以及利润分配的可操作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同时区分下列情形,所提出的现金股利分红方案应符合以下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下同)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1-1-5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2、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在《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利润方式、分红条件、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以及中期分配、现金分红等事项具体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规划期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可增加现金分红频次。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

1-1-6

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董事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1-1-7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7日总股本1,954,565,7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7月8日实施完毕,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045.88万元。

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3日总股本1,954,571,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7月4日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182.86万元,派送红股58,637.14万股。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580,763,7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8日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003.68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347.50259,455.13135,921.40
现金分红(含税)80,003.6878,182.8641,045.88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30.50%30.13%30.2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99,232.41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219,241.34

1-1-8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90.87%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199,232.41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0.87%。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电力市场化改革风险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等一系列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文件,提出了有序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等改革内容。

尽管现阶段发行人主要经营区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情况对发行人的发电上网尚未产生显著影响,但是仍不能排除未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竞争格局的变化、发电上网条件、上网价格、销售情况政策等出现不利变动,从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受到影响。

(二)燃料成本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火电业务占比较高,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火电装机容量为

422.11万千瓦,占公司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较高。公司火电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和天然气,燃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燃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较大影响。若未来出现煤炭、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的行情,则可能导致公司燃料采购成本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风能资源波动影响风电业务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的风电业务占比仅次于火电业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风电装

1-1-9

机容量为180.90万千瓦,占公司总装机容量的29.77%。风力发电通过自然界风资源驱动风力涡轮机的叶片转动,将风能转化为电能,其能量来源具有较强的波动性、随机性和间断性,任何不可预见的天气变化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虽然在开始建造风电项目前,公司会对每个风电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年的持续风力测试,但是实际运行中的风力资源仍然会因当地气候变化而发生波动,造成每一年的风资源水平与预测水平产生一定差距,进而影响公司风电场发电量,导致公司业绩存在波动。

(四)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50%、所得税“三免三减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以及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等。虽然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但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不再具备相关资质或不能满足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用地未落实导致的项目实施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仅取得了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用批复(闽政文〔2024〕221号)及临时用地批复(仙自然资(临)〔2023〕2号、仙自然资(临)〔2023〕5号),尚未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权属证书。若项目所在地的供地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存在不能如期取得项目用地的风险,对前述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无法消纳或无法盈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公司在福建省内的热电联产项目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目前,福建地区电力消纳能力较强,且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所处地区调峰需求较高,但未来随着福建省可再生能源、抽水蓄能的不断发展,潜在竞争者的加入可能为电力供应及电力调峰带来产能消纳压力。如果未来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减缓,工业企业用电量及居民生活用电量下降,局部电力市场可能存在供过于求的情况,电力市场消纳能力、电网的调峰需求可能下降。

1-1-10

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3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3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 3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3

五、特别风险提示 ...... 8

目 录 ...... 10

第一节 释 义 ...... 13

一、一般词汇 ...... 13

二、专业用语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8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9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3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3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6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6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7

三、其他风险 ...... 38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9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9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0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 50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 5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 57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66

1-1-11七、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91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 94

九、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 ...... 105

十、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 107

十一、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08

十二、特许经营权及业务资质情况 ...... 115

十三、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17

十四、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 117

十五、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 118

十六、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 118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19

一、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及财务报表 ...... 119

二、财务报表 ...... 119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124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26

五、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 128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33

七、经营成果构成及变化分析 ...... 175

八、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化分析 ...... 190

九、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 192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9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 193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194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95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 195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 198

三、同业竞争情况 ...... 199

1-1-12四、关联交易情况 ...... 202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1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221

二、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 221

三、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 226

四、募投项目的审批情况 ...... 227

五、募投项目的用地情况 ...... 227

六、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 ...... 229

七、本次募投资金用于研发投入 ...... 229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0

第九节声明 ...... 23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31

二、直接控股股东声明 ...... 232

三、间接控股股东声明 ...... 233

四、保荐机构声明 ...... 234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236

六、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37

七、为本次发行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 238

八、董事会声明 ...... 239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40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40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 240

1-1-13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词汇

发行人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福能股份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系1994年在对原福建省南平纺织厂整体改制的基础上,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南纺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公司名称
发行人重要直接股东及间接股东
能源集团、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能化集团、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峡资本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
鸿山热电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福能新能源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福能南纺福建福能南纺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曾用名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福能南纺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配售电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晋江气电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龙安热电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福能海韵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福能海峡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花山抽蓄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东田抽蓄福建省东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木兰抽蓄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东桥热电、惠安泉惠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福能贵电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曾用名华润电力(六枝)有限公司
后海风电福煤后海(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漳州风电福能(漳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城厢风电福能(城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1-1-14

仙游风电福能(仙游)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平海风电福能平海(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埭头风电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龙海风电福能(龙海)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惠安风电福建惠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南安风电福建省南安福能风电有限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永春风电福建省永春福能风电有限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云南福能云南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福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
三川风电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系福能新能源控股子公司
华润风电福能华润(惠安)风电有限公司,系福能新能源控股子公司
晋江风电福建省晋江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系晋江气电全资子公司
晋南热电福建省福能晋南热电有限公司,系晋江气电全资子公司
南平新南针福建南平新南针有限公司,系福能南纺控股子公司
三友制衣福州三友制衣有限公司,系福能南纺控股子公司
漳州配售电漳州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建配售电控股子公司
龙岩配售电龙岩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能配售电控股子公司,已于2023年04月21日注销
南平配售电南平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建配售电控股子公司
福州配售电福州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建配售电控股子公司
宁德配售电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建配售电控股子公司
三明配售电三明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福建配售电控股子公司
泉州配售电泉州配售电有限公司,系福建配售电控股子公司
山美水库泉州山美水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系泉州配售电控股子公司
福荔能源福建莆田福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漳州配售电控股子公司
润福热电福建润福热电有限公司,系福建配售电全资子公司
福煤风电福煤大蚶山(莆田)风电有限公司,系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9日注销
财务公司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其他主体
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新能源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福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1-15

大唐国际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温州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
政府机构和部门、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局
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福建省工商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词汇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福能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尽调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尽职调查报告》
《公司章程》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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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9月30日
报告期末2024年9月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A股人民币普通股票
木兰抽蓄项目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本次募投项目
泉惠热电联产项目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本次募投项目

二、专业用语

新能源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或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清洁能源不排放或极少排放污染物的能源,能够节约常规能源,减轻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常见的清洁能源有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能、氢能、风能、海洋能、地热能
装机容量、装机规模电场(站)所有发电机组额定功率的总和
并网发电机组的输电线路与输电网接通并开始向外输电
发电机组将其他形式的能源转换成电能的成套机械设备
抽水蓄能利用电力负荷低谷时的电能抽水至上水库,在电力负荷高峰期再放水至下水库发电的储能技术
热电联产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发电机做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的生产方式
燃煤纯凝发电通过燃烧煤炭来加热水产生高温高压蒸汽,蒸汽驱动汽轮机发电,并且蒸汽在发电后被冷凝成水,再循环利用的发电方式。
核电利用核反应过程中释放的能量的发电方式
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变成交流电的设备
光伏组件即太阳能电池板,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风电机组、风机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系统
集中式光伏电站利用荒漠、盐碱地等,集中建设大型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直接并入公共电网,接入高压输电系统供给远距离负荷
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建筑物屋顶等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且以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太阳能光伏发电
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的元件,一般分为单晶硅、多晶硅和非晶硅三类用于生产电池片的原材料
硅片用于生产电池片的原材料
调峰根据电力系统用电负荷的变化而调整发电机组发电功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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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功率密度气流在单位时间内垂直通过单位面积的风能,单位为瓦/平方米
EPC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模式
瓦、W瓦特,国际单位制的功率单位
吉瓦(GW)、兆瓦(MW)、千瓦(kW)功率的单位,1GW=103MW=106kW=109W
千瓦时(kWh)能量量度单位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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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 FUNENG CO.,LTD.
成立日期1994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254,094.28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桂思玉
注册地址南平市安丰桥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29层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能股份
股票代码600483
电话号码0591-86211273
传真号码0591-86211275
电子信箱fngf@fjec.com.cn
互联网网址www.fjec.com.cn
经营范围发电、供热;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相关技术研发、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纺织品,PU革基布的制造;服装、服饰的制造;自产产品出口及本企业所需材料设备的进口;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服装、印染助剂、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11日,并于2004年5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

公司是以清洁能源发电和高效节能热电联产为主的电力企业。公司电力业务以发展风能、太阳能、天然气、核能等清洁能源以及洁净高效的热电联产项目为导向,并积极介入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和化学储能等大型储能项目。目前,公司已储备较多的储能、火电、风电、光伏、核电等能源项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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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核准木兰抽蓄140万千瓦项目、花山抽蓄140万千瓦项目、东桥热电一期2×66万千瓦项目、长乐海上风电65.6万千瓦项目、东桥热电二期2×66万千瓦项目;

2、已获得东田抽蓄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前期工作许可;

3、积极争取晋江气电二期燃气发电项目;

4、积极参与开发海上风电项目配置,推进陆上风电风机以大代小升级改造项目;

5、积极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渔光互补、海上光伏项目前期工作;

6、协同参股核电公司推进宁德核电二期2×121万千瓦项目建设,推进华能霞浦4×125万千瓦+1×60万千瓦核电项目和国核(福建)6×150万千瓦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未来,随着电力市场改革逐步深化,需求侧响应成为电力系统的重要互动资源,公司将依托发电、配电、售电一体化业务发展优势,拓展配售电、综合智慧能源管理,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源网荷储及风光储充一体化终端能源系统。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实现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公司现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加快推进公司清洁高效能源项目建设。公司将通过优化资本结构,抢占市场份额,给予更加灵活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持续提高公司在区域电力领域的竞争力。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证券面值及定价方式

结合公司情况及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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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三)募集资金的存管

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698,573.00250,000.00
2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838,260.00140,000.00
合计1,536,833.00390,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董事会可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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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估算如下:

发行费用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律师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合计【】

上述费用均为不含税价,最终将根据本次发行实际情况确定。

(八)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日期事项
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1日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上路演
T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认购日、网上和网下申购日
T+1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T+2日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
T+3日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认最终配售结果
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本次可转债发行承销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不进行停牌。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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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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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4、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5、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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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订。

6、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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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7、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限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8、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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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9、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不含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8、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在本次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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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即可转债持有人有权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可转债持有人在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该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8、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10、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1、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2、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公司制定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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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A.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B.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C.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D.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E.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F.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G.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H.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②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A.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B.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C.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D.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E.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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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④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⑤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⑥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⑦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⑧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和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条件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3、评级事项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4、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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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

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了受托管理协议。

1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①在本期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或预计不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②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根据发行人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的约定,发行人未能偿付该等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或被宣布到期应付的本金和/或利息;

③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④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⑤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⑥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本协议或本期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⑦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⑧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⑨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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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约责任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63,376.49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13%。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模拟测算,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453,376.49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5.26%,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仍保持合理水平。

本次发行可转债面值不超过390,000.00万元,假设票面利率不超过3%,每年产生的利息不超过11,700.00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8,268.64万元、327,715.54万元、462,545.53万元和324,334.4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足够支付债券本息。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仍较为合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足够支付拟发行债券本息,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合理。

(十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及承诺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公司作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就福能股份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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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相关事项,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出具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确认在福能股份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福能股份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福能股份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2、如福能股份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公司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福能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福能股份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公司最后一次减持福能股份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公司将不参与认购福能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关于股票交易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福能股份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

4、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福能股份股票、可转债的情况,本公司因减持福能股份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福能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福能股份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三峡资本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公司作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或“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福能股份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相关事项,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出具承诺内容如下:

1、如福能股份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公司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福能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1-1-33

若福能股份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公司最后一次减持福能股份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公司将不参与认购福能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股票交易的规定,如本公司参与认购,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福能股份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福能股份股票、可转债的情况,本公司因减持福能股份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福能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福能股份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人作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福能股份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相关事项,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出具承诺内容如下:

本人承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通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他人账户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本人放弃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果违反承诺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违规所得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避免产生短线交易。”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桂思玉

1-1-34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安丰桥
董事会秘书汪元军
联系电话0591-86211273
传真号码0591-8621127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保荐代表人戴劲 黄实彪
项目协办人曹丹
项目组成员赵锦程 傅杰 柯刚 孙炜婧 黄南帆 徐晓璇 阮君舒 陈霁姗 柯颀扬 刘巍
联系电话0591-38281888
传真号码0591-38281508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经办律师王冠 侯镇山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号码010-65681022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李惠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庆瑜 林同霆
联系电话010-85665858
传真号码010-85665120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 号

1-1-35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号码021-68808888

(六)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开户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经办人员汪永乐、任思博
联系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号码0755-8287209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持有保荐机构834,860股股份,持股比例0.01%;保荐机构持有发行人235,198股股份,持股比例0.01%。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1-1-36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燃料成本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火电业务占比较高,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火电装机容量为

422.11万千瓦,占公司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较高。公司火电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和天然气,燃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燃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较大影响。若未来出现煤炭、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的行情,则可能导致公司燃料采购成本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风能资源波动影响风电业务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的风电业务占比仅次于火电业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风电装机容量为180.90万千瓦,占公司总装机容量的29.77%。风力发电通过自然界风资源驱动风力涡轮机的叶片转动,将风能转化为电能,其能量来源具有较强的波动性、随机性和间断性,任何不可预见的天气变化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在开始建造风电项目前,公司会对每个风电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年的持续风力测试,但是实际运行中的风力资源仍然会因当地气候变化而发生波动,造成每一年的风资源水平与预测水平产生一定差距,进而影响公司风电场发电量,导致公司业绩存在波动。

(三)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50%、所得税“三免三减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以及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等。虽然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但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不再具备相关资质或不能满足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37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经济周期风险

电力行业企业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比较明显。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电力需求可能增长放慢或减少,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电力项目的投资和回报周期较长,可能会跨越多个经济周期,经济周期内电力需求的波动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带来不确定性。

(二)电力市场化改革风险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等一系列关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文件,提出了有序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等改革内容。

尽管现阶段发行人主要经营区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情况对发行人的发电上网尚未产生显著影响,但是仍不能排除未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竞争格局的变化、发电上网条件、上网价格、销售情况政策等出现不利变动,从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受到影响。

(三)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国家积极鼓励开发多种新能源资源,新能源发电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近年来,公司抓住政策机遇大力发展,装机规模快速增长,但如果未来新能源发电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对公司发展规划、增长速度等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府审批的风险

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阶段各个环节均涉及不同政府部门的审批和许

1-1-38

可,主要包括发展改革部门对于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使用、地质灾害等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出具的有关规划和建设的行政许可;能源管理部门对于项目发电的许可等,涉及政府审批程序较多。若未来发电项目的审批标准更为严格,或审批及核准所需时间延长,项目申请程序及建设期延长可能致使公司失去项目开发的最佳时机,或者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用地未落实导致的项目实施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仅取得了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用批复(闽政文〔2024〕221号)及临时用地批复(仙自然资(临)〔2023〕2号、仙自然资(临)〔2023〕5号),尚未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权属证书。若项目所在地的供地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存在不能如期取得项目用地的风险,对前述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无法消纳或无法盈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公司在福建省内的热电联产项目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目前,福建地区电力消纳能力较强,且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所处地区调峰需求较高,但未来随着福建省可再生能源、抽水蓄能的不断发展,潜在竞争者的加入可能为电力供应及电力调峰带来产能消纳压力。如果未来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减缓,工业企业用电量及居民生活用电量下降,局部电力市场可能存在供过于求的情况,电力市场消纳能力、电网的调峰需求可能下降。

(三)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系投资于“泉惠热电联产项目”和“木兰抽蓄项目”。公司虽然在上述项目上有充足的人员、技术、设备和经验储备,但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若上述储备不能及时满足项目需求,将对项目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1-1-3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2,662,049,037.00股,其中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531,925,93757.55-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74,672,21610.3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 产品等其他54,000,3212.0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高分红股票管理组合基金、理财 产品等其他26,914,2291.01-
方正富邦基金-包商银行-紫金亿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理财 产品等其他26,404,2390.9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法人25,474,7520.9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 产品等其他17,692,9490.66-
福建长源纺织有限公司法人17,197,0050.65-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990,5210.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 产品等其他13,989,0870.53-
合计2,003,261,25675.26-

1-1-40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二)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直接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9家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3家重要参股公司。发行人直接拥有的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企业 类型享有权益比例注册资本 (万元)主营业务
1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00%100,000.00供热;供电;灰渣综合利用
2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00%450,448.80对新能源行业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经营
3福建福能南纺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00%50,000.00纺织品,PU革的制造
4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00%20,000.00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
5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80%20,000.00风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供(配)电业务
6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75%99,600.00清洁能源发电,包括气电、风电、光伏发电
7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65%26,457.00供热;供电;灰渣综合利用
8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60%50,000.00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供(配)电业务

1-1-41

序号名称企业 类型享有权益比例注册资本 (万元)主营业务
9福建省东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60%20,000.00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供(配)电业务
10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60%20,000.00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供(配)电业务
11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51%130,000.00供电、供热、灰渣综合利用
12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68.15%342,200.00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
13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51%135,000.00热力生产和供应
14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35%877,278.00新能源电力投资与开发
15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0%1,117,750.00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16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49%259,299.9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玉光
成立日期2007-04-09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660362488D
经营范围供热;供电;灰渣综合利用;煤炭贸易;码头卸煤;机械设备出租;废水处理;供水服务;仓储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禁止且未规定许可的项目自主选择;应经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100.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605,819.59608,974.22
所有者权益(万元)317,051.57303,115.24
营业收入(万元)285,563.61404,751.28
净利润(万元)51,062.7873,983.19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辉昌
成立日期2008-01-15
注册资本450,448.8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清塘西大道1699号

1-1-4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566929694XK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对新能源行业进行投资;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风能原动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投资;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100.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1,211,548.541,258,966.79
所有者权益(万元)849,341.11861,818.04
营业收入(万元)136,938.06212,243.55
净利润(万元)57,186.1396,975.15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福建福能南纺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积庚
成立日期2014-09-30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安丰路6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315568290D
经营范围医用新材料、卫生新材料、护理新材料、美容新材料、车用新材料、过滤新材料及其制品,纺织品,PU革的制造和销售;医用防护口罩、非医用日用防护口罩、医用及非医用防护用品的生产及销售;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原辅料的批发、零售;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本企业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100.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106,659.99107,750.95
所有者权益(万元)89,622.0690,835.35
营业收入(万元)49,624.1571,154.59
净利润(万元)-5,322.38-4,796.69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43

4、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荣
成立日期2015-09-29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3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32TB9Y8T
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太阳能发电;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100.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53,013.2448,492.45
所有者权益(万元)41,733.8240,965.89
营业收入(万元)16,145.6920,307.24
净利润(万元)2,693.724,017.42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斌
成立日期2023-12-29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二站北路7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D7L63R8R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采购代理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80.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6,425.39-

1-1-44

所有者权益(万元)6,400.00-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颖驰
成立日期2004-09-10
注册资本99,6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晋江市金井镇石圳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766165837B
经营范围天然气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利用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75.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267,853.32281,233.05
所有者权益(万元)139,424.68144,800.90
营业收入(万元)256,611.49324,982.86
净利润(万元)3,807.0514,942.13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荣
成立日期2015-02-10
注册资本26,457.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青涵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2315661882P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65.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1-1-45

总资产(万元)115,691.4598,335.97
所有者权益(万元)36,159.6536,425.04
营业收入(万元)42,000.4060,291.06
净利润(万元)6,806.798,206.61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妙
成立日期2023-09-08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真武山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9MACX3H941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住宿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采购代理服务;休闲观光活动;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60.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38,396.7520,002.68
所有者权益(万元)20,000.0020,000.00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福建省东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英门
成立日期2023-10-31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南安市东田镇桃园村顶上房路10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MAD20NRU2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1-1-46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60.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20,007.0416,000.32
所有者权益(万元)20,000.0016,000.00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10、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华贵
成立日期2023-01-17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MAC7QLX47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60.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88,108.9829,737.49
所有者权益(万元)20,000.0020,000.00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秉正
成立日期2008-05-05
注册资本130,000.00万元人民币

1-1-47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岩脚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6707414227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力建设、生产、销售及电力生产相关的热、汽、燃料、粉煤灰、脱硫石膏等附属经营及综合利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51.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293,219.24293,781.88
所有者权益(万元)135,221.09123,930.65
营业收入(万元)170,510.65247,099.63
净利润(万元)7,406.527,867.79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兴荣
成立日期2018-11-13
注册资本342,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二站村北路76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8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328GJE71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能发电、潮汐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发电等新能源电力生产与销售;投资与开发;设备维修,相关技术与咨询;内部业务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直接持有51.00%的股份,通过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17.15%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1,215,966.891,224,772.53
所有者权益(万元)401,159.42396,960.72
营业收入(万元)92,162.27129,877.19
净利润(万元)28,654.8846,775.36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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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宁
成立日期2008-08-12
注册资本135,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惠荣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78464028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海水淡化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51.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201,430.91153,626.41
所有者权益(万元)177,772.97140,188.49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1,203.09-16,085.11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4、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建平
成立日期2015-09-29
注册资本877,278.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清塘西大道1699号七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5MA32TLQEX9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潮汐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发电等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技术咨询;设备维修、技术咨询;对新能源产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35.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2,257,686.162,117,666.16
所有者权益(万元)1,087,475.271,075,591.72
营业收入(万元)135,900.22175,290.59
净利润(万元)81,160.45119,913.61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9月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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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未经审计。

15、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辉宇
成立日期2006-03-23
注册资本1,117,7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786900747Q
经营范围核电站投资、建设与经营;发电;核电站建设、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地产租赁;为核电电力、常规电力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核电机组备品备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持有10.00%的股份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4,235,398.734,696,728.19
所有者权益(万元)1,548,650.211,814,266.52
营业收入(万元)830,359.331,145,602.51
净利润(万元)231,746.82288,646.37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6、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恒
成立日期2012-09-03
注册资本259,299.93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052340074H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生产及经营管理;电力及附属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福能股份通过鸿山热电间接持股49%
财务数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817,694.65854,918.65
所有者权益(万元)444,188.06407,968.58
营业收入(万元)524,194.29740,509.03

1-1-50

净利润(万元)35,432.6676,919.51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上述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热力及产业用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7.55%股权,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化集团”)持有能源集团100%股权,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能化集团80%的股权,并通过福建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能化集团20%的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结构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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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8-04-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0035922677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
股权结构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谢基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医疗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理;国内贸易代理;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

能源集团为投资控股型企业,未实际经营业务,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化工材料、水泥、房地产等业务。

2、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08-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8TUQQM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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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96号
股权结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80%,福建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
法定代表人徐建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医疗服务;矿产资源勘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理;国内贸易代理;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

能化集团为投资控股型企业,未实际经营业务,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石化、金融服务、新材料与建材建工等业务。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国资委于2004年5月19日正式成立,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代表省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直接持股比例实际经营业务
1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99.40%煤炭的开采和销售
2福煤(漳平)煤业有限公司100.00%煤炭的开采和销售
3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煤炭的开采和销售
4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100.00%煤炭的开采和销售

1-1-53

序号公司名称直接持股比例实际经营业务
5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100.00%煤炭的开采和销售
6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80.00%煤炭、焦炭、石油制品的批发经营
7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81.70%化工材料、矿石开采、制造及销售
8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0%客房经营
9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6.17%期货经纪
10福建省福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0.00%融资性担保业务
11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1.00%融资租赁业务
12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00%工程设计
13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0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福建省福能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00%医院
15福建省美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5.00%电子、信息等投资
16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1.00%水泥、建材生产等
17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0%房地产、施工等
18福建福能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0.00%对健康产业的投资;综合医院;医院管理
19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0.00%服装、鞋帽、瓷砖等商品的出口和粉煤灰、脱硫石膏、煤渣等产品的销售
20福能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00%保险业务
21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9.80%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22福建福能社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社区商业服务
23福能六期(平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86%创业投资业务
24福建省能化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资本市场服务
25海峡一期(平潭)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02%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26厦门振华实业有限公司100.00%各类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27福建省福能煤炭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100.00%检验检测服务
28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00.00%安全生产检验检测
29福建省福能矿用安全仪表计量检定站有限公司100.00%检验检测服务
30福建省福煤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合同能源管理;煤炭技术的研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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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能化集团控制的除能源集团、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直接持股比例实际经营业务
1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8.03%石油化工
2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0.00%成员单位间财务和融资等金融业务
3福建能源报业有限公司100.00%出版业务
4福建省能源石化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00%资本市场服务
5福建省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等
6福建省能源石化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00%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
7福建省能化石化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94%股权投资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相关主体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正常。

(二)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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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由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风险客观存在,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摊

1-1-56

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②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制度及本公司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③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做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⑦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⑧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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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本人做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福能股份董事会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 别出生年月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桂思玉董事长1967-102023-11-202024-10-14
罗睿副董事长1973-072023-11-202024-10-14
叶道正董事1968-112021-10-152024-10-14
郑建诚董事1973-112023-08-232024-10-14
张小宁董事1974-052014-09-032024-10-14
邓瑞普董事1983-042023-08-232024-10-14
温步瀛独立董事1967-102020-12-242024-10-14
童建炫独立董事1964-012021-10-152024-10-14
林兢独立董事1966-042023-12-292024-10-14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福能股份监事会有监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基本情况见下表:

姓名职务性 别出生年月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陈演监事会主席1974-102021-10-152024-10-14
彭家清监事1966-012021-10-152024-10-14
郑建新监事1966-022014-09-032024-10-14
黄晓芬职工监事1979-082014-09-032024-10-14
徐波职工监事1967-102023-07-012024-10-14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福能股份有高级管理人员4名,基本情况见下表:

姓名职务性 别出生年月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罗睿总经理1973-072023-11-02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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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性 别出生年月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巫立非财务总监1969-102021-12-102024-10-14
汪元军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1979-092016-05-202024-10-14
李桂营副总经理1970-082023-11-022024-10-14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于2024年10月届满,发行人将延期换届选举,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

4、现任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姓名职务
桂思玉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济宁市玉堂酿造总厂科研所技术员、专业组长,济宁东郊热电厂化学分场技术专工,山东里彦发电厂运行分场副主任、化学分场主任,鸿山热电筹建处副主任、总支委员、副总经理,东桥热电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晋江气电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能石狮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罗睿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浑江发电厂技术员、电气分公司专责工程师、生产技术部检修工程专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电气分公司副经理,晋江气电设备专工、工程部经理助理、检修部副经理、检修部经理,副总经理,晋南热电筹建处主任、总经理,晋江气电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福能新能源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叶道正高级工程师,现任能化集团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历任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工程部主任、安全生产技术部主任,鸿山热电副总经理,石狮热电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董事长兼总经理,鸿山热电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兼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
郑建诚高级工程师,现任能化集团合资合作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历任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电自工程处技术员、主任工程师、副主任,能源集团(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一级主办、副经理,东桥热电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张小宁高级工程师,现任配售电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历任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石狮热电副经理,鸿山热电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能源集团电力产业部副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邓瑞普高级经济师,现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本公司董事;历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股权投资管理部职员,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
温步瀛现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系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电机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历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副院长,福州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童建炫现任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州、厦门、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历任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省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

1-1-59

姓名职务
林兢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评审财务专家、福建省经贸项目评审。

5、现任监事主要工作经历

姓名职务
陈演现任能化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康达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专职律师,福建天泽广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审计法务部主任。
彭家清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能化集团专家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监事;历任永安煤业公司燕归大厦经理,永安煤业公司上京分公司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永安煤业公司财务部经理,能源集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
郑建新高级经济师,现任能化集团专家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监事;历任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科员、副经理,能源集团改革与综合产业部副经理、经理、资本运营部经理。
黄晓芬政工师,现任公司党群纪检部主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历任邵武发电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科员、多种产业部富屯水泥厂综合部主任,鸿山热电综合部主办、行政管理部主管、副主任、工会副主席。
徐波现任福能南纺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职工监事;历任该公司机动维修厂电工、生产营销部营销员、非织造布厂供销部经理、非织造布厂营销部经理、生产营销部副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服务公司法人代表、环保过滤材料部经理。

6、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姓名职务
罗睿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浑江发电厂技术员、电气分公司专责工程师、生产技术部检修工程专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电气分公司副经理,晋江气电设备专工、工程部经理助理、检修部副经理、检修部经理,副总经理,晋南热电筹建处主任、总经理,晋江气电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福能新能源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巫立非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历任福建汇美家俱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室副主办科员、二级主办,能源集团改革与综合产业部二级主办、二级主任科员,福建省福能万业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能南纺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汪元军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历任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经理、综合部经理,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
李桂营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能源集团综合管理部副经理,能化集团能源产业部副总经理。

(二)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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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
桂思玉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董事
叶道正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董事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郑建诚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部总经理
邓瑞普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北京中水科水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海峡能化(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温步瀛福州大学教授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建炫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兢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演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监事
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监事
福建恒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监事
福建福维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家清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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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监事
福建福能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福建华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郑建新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巫立非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监事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福建宁德第二核电有限公司监事
国核(福建)核电有限公司监事
汪元军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监事
李桂营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福煤(漳平)煤业有限公司监事

(三)薪酬情况

2023年度,福能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领取薪酬或津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2023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税前)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桂思玉董事长6.00
罗睿副董事长、总经理99.25
叶道正董事、原总经理116.71
郑建诚董事-
张小宁董事88.17
邓瑞普董事-
温步瀛独立董事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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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2023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税前)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童建炫独立董事6.80
林兢独立董事-
陈演监事会主席-
彭家清监事-
郑建新监事-
黄晓芬职工监事42.71
徐波职工监事28.15
巫立非财务总监91.69
汪元军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98.49
李桂营副总经理-
周朝宝董事长(离任)-
程元怀副董事长(离任)13.50
苗永宝董事(离任)-
刘辉董事(离任)-
潘琰独立董事(离任)6.80
丁本智职工监事(离任)13.05
郑声清副总经理(离任)76.98
李东妙副总经理(离任)99.45
江兴荣副总经理(离任)180.59
陈文秦副总经理(离任)142.04
合计1,117.18-

注:1、陈演、彭家清、郑建新为公司间接股东能化集团委派的监事,叶道正、郑建诚为能化集团委派的董事,其薪酬福利由能化集团承担;叶道正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系其报告期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领取的薪酬和以前年度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预留绩效薪酬;2、邓瑞普为公司股东三峡资本委派的外部董事,其薪酬福利由三峡资本或其下属其他单位承担;3、桂思玉报告期内曾在公司参股公司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并领取薪酬,截至报告期末已在公司专职领薪;李桂营报告期曾在公司间接股东能化集团担任管理职务并领取薪酬,截至报告期末已在公司专职领薪;4、独立董事林兢2023年12月起于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3年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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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周必信、程元怀、张小宁、苗永宝、郭绯红、潘琰、吴玉姜、温步瀛。

(1)2021年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周朝宝董事长选举董事会换届,2021年10月新任董事长
叶道正董事选举董事会换届,2021年10月新任
刘辉董事选举董事会换届,2021年10月新任
童建炫独立董事选举董事会换届,2021年10月新任
周必信副董事长离任到龄退休,董事会换届
郭绯红董事离任工作变动,董事会换届
吴玉姜独立董事离任任期满六年,董事会换届

2021年10月,发行人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选举周朝宝、叶道正、刘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童建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022年

2022年度,发行人董事未出现变动。

(3)2023年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桂思玉董事长选举工作变动,2023年11月新任董事长
罗睿副董事长选举工作变动,2023年11月新任副董事长
郑建诚董事选举股东大会选举
邓瑞普董事选举股东大会选举
林兢独立董事选举股东大会选举
周朝宝董事长离任工作变动,2023年11月离任
程元怀副董事长离任工作变动,2023年11月离任
苗永宝董事离任工作变动,2023年8月离任
刘辉董事离任工作变动,2023年7月离任
潘琰独立董事离任任期满六年,2023 年 12月离任

2023年8月,发行人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建诚、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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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11月,发行人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桂思玉、罗睿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12月,发行人召开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林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024年1-9月

2024年1-9月,发行人董事未出现变动。

2、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为陈伟、王贵长、郑建新、丁本智、黄晓芬。

(1)2021年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陈演监事会主席选举监事会换届,2021年10月新任
彭家清监事选举监事会换届,2021年10月新任
陈伟监事会主席离任工作变动,监事会换届
王贵长监事离任工作变动,监事会换届

2021年10月,发行人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演、彭家清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2022年

2022年度,发行人监事未发生变动。

(3)2023年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徐波职工监事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丁本智职工监事离任到龄退休,2023年6月离任

(4)2024年1-9月

2024年1-9月,发行人监事未发生变动。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程元怀、林鸿琪、叶道正、周朝宝、郑声清、马信明、许建才、汪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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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叶道正总经理聘任2021年10月新任
李东妙副总经理聘任2021年10月新任
江兴荣副总经理聘任2021年10月新任
巫立非财务总监聘任2021年12月新任
程元怀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21年10月新任副董事长
周朝宝副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21年10月新任董事长
叶道正副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21年10月新任董事、总经理
许建才财务总监离任工作变动,2021年12月离任

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叶道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东妙先生、江兴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行人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巫立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2022年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陈文秦副总经理聘任2022年4月新任
林鸿琪副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22年4月离任
马信明副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22年1月离任

发行人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陈文秦先生为副总经理。

(3)2023年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罗睿总经理聘任工作变动,2023年11月新任总经理
李桂营副总经理聘任工作变动,2023年11月新任副总经理
叶道正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23年11月起不再担任总经理
郑声清副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23年11月离任
李东妙副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23年11月离任
江兴荣副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23年11月离任
陈文秦副总经理离任工作变动,2023年11月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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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罗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桂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2024年1-9月

2024年1-9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热力及产业用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主要以电力产品为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相关产业政策和主要法律法规

1、电力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电力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及国家应急管理部,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等。

①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电价政策,起草电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电价调整政策、制定电价调整的国家计划或确定全国性重大电力项目的电价,并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履行电力项目及电价的审批、核准职责。同时,国家发改委负责拟订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清洁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②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改委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A.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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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B.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C.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D.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E.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F.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G.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H.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制定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I.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按分工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J.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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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③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应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对电力项目占地是否符合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运用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等;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等。

④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建设过程中环保“三同时”工作监管和阶段及竣工环保验收;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⑤国家应急管理部

国家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同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以全国电力企事业单位和电力行业性组织为主体,包括电力相关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组织自愿参加的、自律性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目前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能是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提出对电力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约规,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行业秩序;反映会员和行业企业的诉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会员和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主管单位授权,接受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委托,负责行业统计,收集、综合、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开展行业普法教育,开展电力标准化及电力建设定额制修订,负责行业可靠性管理等工作;完成主管单位交办的相关工作;受委托代管行业有关学协会组织;指导电力行业协会的发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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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于2002年设立,该委员会作为与政府部门、其它组织及协会、科研单位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加强可再生能源行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作为国内外可再生能源领域联系和交流的窗口,促进国际间交流,通过专委会加强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企业与国际间的联系,及时获取信息,寻求国际机构的支持和各种投资机会;作为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间的纽带,加强企业间的联系,反映可再生能源行业的集体呼声。

⑧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成立于1979年,是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下设光伏专委会、风能专委会等多个专业委员会,旨在成为科技工作者、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窗口,致力于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2)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和主要法律法规

①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管理和规范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并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包括:

法律法规发布单位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29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8月26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4月24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6月10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4月29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12月27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12月26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0月26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6月27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0月26日修订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2005年5月1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2011年1月8日修订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2019年3月2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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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发布单位日期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年1月8日修订

②其他行业政策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为促进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电源建设、电量电价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具体如下表所示:

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2024年4月《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 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对未达成市场交易的电量,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采用临时调度措施充分利用各级电网富余容量进行消纳。
2024年1月《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023年12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超超临界发电机组,保障电力安全的支撑性煤电项目;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15MW等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高原、山区风电场建设与设备生产制造性煤电项目”列为鼓励类产业。
2023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提出,为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决定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通知》明确,对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
2023年7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规〔2023〕5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调整优化用能结构。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十四五”期间,合理严格控制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煤炭消费增长,鼓励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燃料煤减量替代,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煤改气。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积极推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
2023年5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福建省发改委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推动光伏发电多元布局,重点推进近海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对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并快并。推进煤电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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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施的意见》(闽发改能源综函〔2023〕150号)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积极挖掘现有大型热电联产企业供热潜力。加快在建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推动规划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积极探索中小型抽水蓄能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建设混合式(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
2023年4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能综通新能〔2023〕47号)

国家 能源局要求充分认识推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抓紧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论证,有序开展新增项目纳规工作,大力提升产业链支撑能力,以促进抽水蓄能行业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
2022年12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函》(闽发改新能源函〔2022〕513号)福建省发改委加快福建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加快实施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积极推进闽南海上风电基地示范开发,“十四五”期间加快完成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内省管海域1030万千瓦、深远海480万千瓦海上风电配置。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立抽蓄项目滚动实施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实施永泰、厦门、云霄等一批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十四五”重点抽蓄项目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提前启动原“十五五”重点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实现在建项目、规划项目、储备项目的动态衔接。以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持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更好适应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需要。
2022年 6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 9部门规划在明确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的同时,指出要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规划从可再生能源总量、发电、消纳及非电利用四个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明确了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重要力量,为新能源发展注入动力;规划提出促进存储消纳,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抽水蓄能迎来发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市场化的完善和价格机制的形成将给新能源和储能带来新的利润点
2022年4月《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一般可视为哄抬价格行为:(1)经营者的煤炭中长期交易销售价格,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文件明确的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的;(2)经营者的煤炭现货交易销售价格,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文件明确的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50%的。
2022年2月《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时,燃煤发电企业可在现行机制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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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2022〕303号)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
2022年1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坚持全国一盘棋,科学有序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计划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2021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钩基准。
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国家 能源局要求新建非热电联产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进一步加大对煤电节能减排重大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支持力度,提升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稳步推进650℃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的集中攻关和试点示范,条件成熟的适时推广应用。
2021年9月《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家 能源局到2025年,我国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三五”翻一番,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四五”再翻一番,达到1.2亿千瓦左右。“十四五”期间将开工1.8亿千瓦,“十五五”期间开工8000万千瓦,“十六五”期间开工4000万千瓦。初步测算新增投资规模约18000亿元,其中“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期间分别约为9000亿元、6000亿元、3000亿元。其中,湖北省通山大幕山、罗田平坦原等38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总装机达3900.5万千瓦,总投资约2700亿元。
2021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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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机构主要内容
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执行;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4月《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了坚持并优化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的政策:容量电价方面,明确经营期内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按6.5%核定;电量电价方面,以竞争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强化与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衔接:建立相关收益分享机制:鼓励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或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上一监管周期内形成的相应收益,以及执行抽水电价、上网电价形成的收益,20%由抽水蓄能电站分享,80%在下一监管周期核定电站容量电价时相应扣减,形成的亏损由抽水蓄能电站承担。
2021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国务院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继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

2、产业用纺织品基本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生态环境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行业技术监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纺织行业管理体制由国家宏观指导及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具体如下:

国家发改委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与调整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以及纺织工业的信息化建设等;商务部负责外商投资、进出口审批等相关业务;生态环境部负责环保政策制订、落实国家减排目标以及环评审批等工作。

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是全国从事非织造布和产业用纺织品生产、研究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相关团体及个人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具体行使行业自律管理职能,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行业数据统计、对会员企业提供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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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则主要负责对企业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和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

(2)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和主要法律法规

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不仅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产业,也是中国对外贸易的支柱行业之一,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为了促进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更好快速发展,国家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日期发布单位政策名称主要内容
2024年1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到2027年,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增强。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0%,工业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3年下降13%左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57%。
2023年11月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 总局《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产业用纺织品。加强高端生物医用纺织材料、特种安全防护用纺织品、特种绳缆及捕捞网、智能纺织品、大尺寸异形结构件等产业用纺织品关键技术突破。 扩大产业用纺织品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以国民经济各领域需求为导向,与有关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扩大产业用纺织品在航空航天、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建筑、能源、国防军工等领域的应用。
2022年4月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左右,3~5家企业进入全球产业用纺织品第一梯队。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行业骨干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循环再利用纤维及生物质纤维应用占比达到15%,非织造布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0%,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对行业提质增效作用明显,行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力争到2025年,制造服务业在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重点领域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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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概况

1、电力行业发展概况

(1)需求端:电力消费持续增长,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①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近4年增速高于GDP增速

近年来,受经济发展和“双碳”目标推动的影响,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程加快,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以高技术装备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互联网服务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用电需求的增长;此外,居民取暖“煤改电”等电能替代拉动电力消费也有所增长。最近十年,全社会用电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如上图所示,2014年至202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从55,233亿千瓦时增长到92,241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86%;其中,2020年至202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均高于GDP增速。

此外,随着经济从“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兴产业的产值规模将持续增加,以5G应用、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等在内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将带来用电需求的持续增长。同时,半导体行业的蓬勃发展、钢铁行业的产能转型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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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未来对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形成强有力的支撑与带动。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我国全社会用电量2025年预计为9.5万亿千瓦时,2030年为11.3万亿千瓦时,预计“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分别为4.8%、3.6%。

②电力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第二产业用电占比持续降低

近年来,全产业(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用电量均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电力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不断下降,第三产业用电占比不断上升。最近十年,全社会用电结构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如上图所示,2014年至2023年,我国第二产业一直保持用电主体地位,但其用电量占比不断下降,从2014年的74.07%下降至2023年的65.85%,而第三产业用电量占比从11.83%增长至18.10%,主要是因为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动能日趋壮大,以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迅速发展所致。

(2)供给端:电力装机规模持续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不断提高

①我国电力装机规模持续增长

近年来,受全社会用电需求增加、技术进步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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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装机规模持续增长。

最近十年,全国电力装机规模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如上图所示,2014年至2023年,我国发电装机累计容量从13.6亿千瓦增长到29.2亿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8.77%。另外,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4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已突破30亿千瓦,达到约30.1亿千瓦,同比增长14.1%。

此外,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到2024年底,中国的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2.5亿千瓦。

②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不断提高

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普遍认可,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已成为全世界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在“双碳”目标推动下,我国能源转型步伐加快,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电源结构不断向多元化、绿色化转变。

最近十年,全国电力装机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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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如上图所示,从电力供给结构看,我国目前仍以火电为主,但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不断增长。其中,2023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破50%,达到52.38%,超过火电发电装机总量。

另外,受一系列利好政策因素影响,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2014年至2023年,风电装机规模从0.97亿千瓦增长到4.4亿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18.39%;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从0.25亿千瓦增长到6.09亿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42.69%,是非化石能源装机总量不断增长的主要原因。

此外,《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在今年的发展目标中提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另外,根据我国“双碳”目标,206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预计将达到80%。作为能源供给的主力军,新能源是我国实现能源转型和“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未来将以更快速度、更大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

(3)供需现状:电力供需形势保持总体平衡,新能源保持高利用率水平

①电力系统运行稳定,供需总体平稳

2023年,受气候变化、水电出力不足等多因素综合影响,全国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年初云南、贵州、蒙西等少数省级电网在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较为紧张,通过源网荷储协同发力保障民生用电。夏季,各相关政府部门及电力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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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提前做好了充分准备,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各省级电网均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创造了近年来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最好成效。冬季,电力行业企业全力应对雨雪冰冻,全国近十个省级电网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部分省级电网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措施,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②清洁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可再生能源供应全国近三成用电

根据《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9.5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9%。其中,火力发电量6.3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4%;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3.2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8%。

另外,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3万亿千瓦时,接近全社会用电量的三分之一。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风电光伏发电量已超过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突破15%。

③新能源保持高利用率水平

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其中风电平均利用率为97.3%,光伏利用率为

98.00%。

2023年,全国主要地区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如下:

地区风电利用率光伏利用率
全国97.30%98.00%
北京99.90%100.00%
广东99.60%99.90%
江苏100.00%100.00%
山东97.60%99.30%
浙江100.00%100.00%
四川100.00%100.00%
河南96.80%97.70%
湖北99.00%98.30%
福建100.00%100.00%
湖南99.7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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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风电利用率光伏利用率
上海100.00%100.00%

2、产业用纺织品发展概况

产业用纺织品是指经过专门设计、具有工程结构特点的纺织品,作为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广泛应用于民生产业,而且在国家战略安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行业的战略支撑力量。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引导和市场需求牵引下,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速发展、创新活跃,2023年纤维加工总量超过2,000万吨,十年间增长超过1倍,位列我国纺织三大终端消费领域第二。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门类最齐全、产品种类最丰富、产业链最完整的国家。此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发改委两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规模以上产业用纺织品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左右,3-5家企业进入全球产业用纺织品第一梯队;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行业骨干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循环再利用纤维及生物质纤维应用占比达到15%,非织造布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0%,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对行业提质增效作用明显,行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1)行业景气度

近年来,受“一带一路”等政策推动以及市场需求影响,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保持持续增长态势,行业景气度均高于荣枯线,处于扩张区间。其中,2020年,由于防疫物资需求的推动,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经历了一轮高速增长;2021年,大宗商品价格和海运费用的上涨改变了行业成本结构,防疫物资需求下降和巨量的产能导致行业竞争加剧,虽然非防疫物资领域反弹势头强劲,但整个行业呈现深度调整的态势。目前,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仍处于2020年超常规增长后的恢复、调整期。根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对约300家样本企业的调研,2023年行业的景气指数为67.2,与2022年同期相比小幅回升,但仍处于历史低位。

最近十年,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景气指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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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2)行业盈利状况

近年来,规模以上企业(非全口径)的营业利润率基本维持在5%~6%之间,其中2020年大幅增长主要是受防疫物资需求推动的影响。2023年,产业用纺织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非全口径)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8%和19.1%,营业利润率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处于近十年来的最低点。总体来看,行业企业的盈利能力普遍承压。

最近十年,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利润率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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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出口

近年来,受贸易摩擦、海外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我国产业用纺织品出口额略有波动。2023年,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出口额(海关8位HS编码统计数据)为387.7亿美元,同比下降11.2%,但较2020年前整体出口规模仍保持稳步增长;目前,我国纺织品出口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仍然稳定在较高水平。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此外,2023年,以产业用纺织品占比较大的56章(非织造布;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和59章(工业用纺织品)为例,亚洲是最大的出口地区,占出口总额的57.2%,其次是欧盟和拉美市场,份额分别为11%和9%。其中,越南、美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韩国是我国56章、59章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占出口总额的31.1%。

(三)行业的主要壁垒

1、电力行业

(1)政策壁垒

我国新建电源项目需要经过相当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开工前,需获得省、市级相关环保、国土、水保、水利、交通、电网等多部门的批复后,向省发改委申请获得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再依据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投产前,还需取得国家发改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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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投产计划的批复。

(2)资金壁垒

电力行业建设成本高、建设周期较长,经营投资主体一般以大型央企或其他国有企业为主。电力企业需要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融资能力,才能保证长期稳定发展。

(3)技术与人才壁垒

电力行业系技术密集型行业,电站的建设通常要面对复杂的施工环境,工程质量需要严格把控;建设完成后,电站的运行管理也需要专业团队的负责,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具备成熟电站运行管理经验的人员较少,对于新人的培训必须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这就要求电力开发商具备成熟电站的开发经验。

2、产业用纺织品行业

(1)品牌壁垒

现阶段,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已进入充分竞争的行业竞争格局,行业竞争形态逐步从产品竞争、服务竞争向品牌竞争升级,客户在选择产业用纺织品供应商时,企业及产品的品牌因素已逐步成为关键因素,而品牌的认知度需要产品质量、服务以及时间的积累才能逐步形成,因此对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企业的投资、运营而言,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壁垒。

(2)技术壁垒

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该行业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涉及纤维材料选组、纺织技术、基础化学、印染以及基布后处理等多个专业领域,因此从事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生产经营,对上述多个专业领域技术的覆盖广度和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较高,任何技术环节的掌握程度不够或衔接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产品无法适应大规模生产销售的市场化要求。

(3)资金壁垒

从事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企业需要较高的装备条件、工艺水平和环保设施的要求,目前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竞争格局,决定了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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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实现经济效益,同时,纺织行业本身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相对较高,因此,基于其规模要求及运营要求,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电力行业

(1)有利因素

①我国经济发展推动电力需求持续增加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国内生产总值从不到70万亿元增加至超过100万亿元,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十三五”时期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5.7%。“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经济将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旧动能转换、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快速成长、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发展、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新型城镇化建设均将带动用电刚性增长。

②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行业的持续发展

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开启。《意见》指出,放开发用电计划、建立优先发电制度、推进售电侧开放和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构建现代竞争性电力市场。2022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电力市场化改革开启新篇章,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到203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

在电力体制改革下,市场机制将鼓励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逐步解决常规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利益冲突问题,从而促进电力行业的大规模发展。

③技术创新驱动电力行业成本下降

我国持续在电力行业加大资本投入,目前多项发电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各环节的技术创新驱动电力行业成本的下降,提高行业的整体盈利水平。随着未来技术创新能力和速度的不断提升,电力行业降本增效的效果将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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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利因素

①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考验

随着我国电力快速发展和持续转型升级,大电网不断延伸,电压等级不断提高,大容量高参数发电机组不断增多,新能源发电大规模集中并网,电力系统形态及运行特性日趋复杂,特别是信息技术等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非传统隐患增多,对系统支撑能力、转移能力、调节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给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考验。

②供需逆向分布

我国的电力消费中心位于东部,而水能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北、西南地区,风能资源主要分布在“三北”地区、东南部沿海地区以及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和华南山脊地区,光能资源主要分部在东北西部、华北北部、西北部和西南中西部地区。电力的供需逆向分布要求大规模、远距离的电力输送,输电成本和安全性面临很大的挑战。虽然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西电东送”战略,但电力需求的稳定性、电网建设进度及各方利益分配等因素为跨省电力的消纳带来了不确定性。

2、产业用纺织品行业

(1)有利因素

①经济发展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GDP增速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国民收入持续增长。目前,我国社会消费结构正由生存型、传统型消费向发展型、新型消费转变,由数量、价格消费向品质消费升级。产业用纺织品具有抗拉伸、抗撕裂、粘合强度高、耐候性好、防火阻燃、抗紫外线、气密性强等多种优点,且广泛适用于运动休闲、户外用品、医疗卫生、安全防护、交通工具、建筑工程等多领域,符合目前消费升级的市场背景,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②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2022年工信部发布《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了高品质非织造布、安全防护与应急救援用纺织品、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纺织品、海洋产业与渔业用纺织品、医疗健康用纺织品、交通运输及安全工具用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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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工建筑用纺织品、过滤用纺织品等8个重点领域提升行动。上述鼓励政策的出台不仅激励行业积极创新以满足各领域需求,也为本行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有效促进行业稳定高速发展。

③技术进步使得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

目前,国内产业用纺织品的研发主要集中在新型原料、新型生产装备开发、功能整理技术、新型复合工艺等领域,相关技术的提升带动了产品性能的改良,使得其无论在质量还是功能性方面均能满足越来越多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拓展了下游市场应用领域,推动了整体产业的升级。

④东南亚、非洲等国家地区市场需求旺盛,国际市场空间广阔

近年来,随着东南亚、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需求的温和增长,市场的总体需求将进一步得到释放,我国企业也将获得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的机遇,为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发展带来有利的市场条件。

(2)不利因素

①行业集中度低,产品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

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中企业数量众多,且大多数为进行同质化竞争的中小型企业,资金实力薄弱,技术创新匮乏,与目前快速发展的行业趋势相矛盾。此外,由于行业集中度低,较高的市场化竞争程度导致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没有定价能力。

②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在高端市场竞争力较弱,抗风险能力不强

限于生产技术能力的不足、资金的匮乏和较低的研发投入,国内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导致产品品种单一且主要集中在低端市场,在中高端市场中尚无法与国际知名企业相抗衡。

(五)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电力行业

随着装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和新技术的应用,我国多项发电技术目前已处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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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领先水平。

火电方面,全国主要火电厂基本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低排放机组比重上升,火电机组能源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目前我国超超临界机组已经实现自主研发,百万千瓦空冷发电机组、大型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风电方面,技术主要体现在风机规模、机组技术和风机控制。风机规模方面,风电开发进入大型机组时代,机组功率、叶片大小、风塔高度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目前主流的陆上新增装机机组功率为4.0MW和5.0MW,海上新增装机机组功率为8MW-10MW。机组技术方面,目前风电机组技术主要有三种,分别为双馈机组、直驱机组与半直驱机组。双馈机组技术难度小但故障点多,需要经常维护;直驱机组技术难度大重量大,但无齿轮箱,故障少,维护较为容易;半直驱技术难度大,齿轮箱与发电机集成安装不可拆,可维护性差,维护量少;直驱与半直驱技术将是未来风电机组发展的主流方向。风机控制方面,目前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与控制技术已逐渐在风电领域得到应用,风电控制技术因此发展迅速,控制方式从定桨距失速控制向变桨变速恒频控制方向发展。

光伏发电方面,技术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光伏硅片向大尺寸薄片化发展。硅片厚度对电池片的自动化、良率、转换效率均有影响,相同面积下,硅片越薄,每瓦硅耗越低,目前182mm和210mm硅片产品开始量产。第二,电池技术从P型向N型发展。当前主流电池技术为P型单晶硅PERC电池,该电池理论转换效率极限为24.5%;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研究数据显示,2030年N型电池理论转换效率将达到约26%,转换效率优势明显。第三,电池材料从多晶向单晶发展。单晶硅价格更高,但其光电转换效率更高且使用寿命更长,多晶硅虽然价格较为便宜,但光电转换效率低且使用寿命短于单晶硅。综合来看,单晶硅的性价比更高,未来将成为主流电池材料。第四,电池组件从单面向双面发展。双面光伏板正反两面均由透明原材料封装而成,两面均可接受来源于自然环境的散射光和反射光用于发电,拥有更高的综合性发电效率。

2、产业用纺织品行业

公司产业用纺织品的主要产品是革基布,革基布的生产从技术上可细分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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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基布、针织基布和非织造基布,其中机织和针织属传统纺织工艺,非织造基布主要包括针刺和水刺技术:

(1)机织/针织革基布技术水平

机织/针织革基布技术在国内已经历较长时间的发展,行业内大部分企业均能完成革基布生产工艺的各个环节。但由于革基布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跨度较大、工艺流程也比较复杂,目前只有少数企业能在全部技术领域内形成技术优势,其余大部分企业亦或对各项技术的侧重点上有所偏倚,亦或对单项技术的掌握程度上有所差异。技术水平的差别具体表现为产品物性、功能性指标完成度高低(尤其体现在部分相斥指标的实现上,如毛细效应和织物强度两项指标呈反变关系,要同时达到较高水平对生产技术要求较高)、对人造革合成革制造加工适应性优劣、成本控制能力好坏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的大小。

(2)非织造革基布技术水平

非织造布革基布主要的工艺是针刺和水刺非织造布,是将短纤维经过开松、梳理、铺成纤维网,然后将纤维网通过刺针或高压水针加固成布,用这种加工方法可大大地简化工艺过程,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这种不用纺织和针织方法而直接采用天然或化学纤维制成的革基布,具有三维立体交缠结构,制成革后具有类似天然皮革的三维网状结构,仿真性高。早期生产的非织造基布所使用的纤维是常规纤维,产品的柔软度和弹性相对较差,因而使得制成的人造合成革仿真效果并不理想,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在非织造基布的原料已广泛应用超细纤维,具有柔软的手感,较大的表面积和较强的吸水特性,目前国内无纺布生产企业较多,非织造革基布的技术发展也比较成熟,具有较好的发展前途。

(2)技术特点

机织革基布的生产工艺流程长,工艺复杂,完整的生产流程须经过退浆、煮练、漂白、染色、固色、烘干、起毛、定型、剪毛共9道主要工序,必须在每道工序及工艺均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才能保证生产的革基布具备其应有的自身性能和质量。其次,对革基布的研发和生产不仅包括纤维材料选择和组合、纺织技术、基础化学、印染以及基布后处理等纺织工业相关技术领域,还需要充分考虑对下游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的影响,因此所涉及的技术跨度较大、难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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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或区域性

1、电力行业

(1)周期性

电力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能源产业,其发展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紧密相关,变动趋势与宏观经济变动趋势基本相同:一方面,宏观经济的发展要依赖电力行业提供可靠的能源支持;另一方面,国民经济增长对电力行业发展具有驱动作用,当国民经济处于稳定发展期时,发电量随电力需求量的增加而上升,并促使电力行业快速发展;当国民经济增长放缓或处于低谷时,发电量随电力需求量的减少而下降,电力行业发展也将随之放缓。

(2)季节性

火力发电方面,季节性主要表现为不同用电季节对发电量需求的影响。从用电需求上看,居民生活及第三产业用电需求通常在夏、冬两季达到高峰。

风力发电方面,不同季节的风能资源存在差异。整体来看,我国处于北温带,风能资源在春季、秋季和冬季较为丰富,夏季相对贫乏。

光伏发电方面,不同季节的太阳能辐射量和温度差异较大,冬季太阳辐射能量较小,因此冬季太阳能发电量较少;而其余三个季节发电量明显较多。

(3)区域性

火力发电层面,我国火电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力需求负荷较高以及煤炭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主要包括华北、华东、华中及南方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煤炭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未来随着电力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推进,环保标准的不断提升,我国东部地区落后煤电机组将进一步出清,高参数、大容量、低能耗、低排放的先进燃煤火电机组将主要建设在中西部煤炭富集区。

风力发电方面,我国风能资源分布存在地域差异,优质风区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山脊地区,年平均风功率密度超过300瓦/m

,因此我国风电场项目主要集中于内蒙古、新疆、甘肃、宁夏、吉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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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方面,目前我国光伏电站主要以大型地面集中式电站的形式分布在光照资源充足、地广人稀、年太阳辐射总量大于1,740千瓦时/m

的西部地区。由于我国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东部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在不断拓展。

2、产业用纺织品行业

(1)周期性

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周期性因终端应用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其中,服装、箱包、鞋及球等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受经济周期的影响相对较小,针对前述领域的服装革基布、鞋革基布和球革基布的周期性特征也不明显。而家具、汽车内饰、装饰材料等受宏观经济调控以及房地产、汽车等行业政策的影响相对较大,相应的,家具革基布、汽车内饰革基布和装饰用革基布的市场需求也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2)区域性

现阶段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如我国革基布行业销售区域,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苏、安徽等人造革合成革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这主要是受下游行业产能分布的影响所致。

(3)季节性

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季节性特征由其终端应用领域决定。相对而言,服装和鞋的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产品需求主要集中在秋冬季节,夏季通常为淡季;而箱包、家具、球、汽车内饰、装饰材料等的消费需求的季节分布较为均匀。相应的服装革基布和鞋革基布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季节性特征主要受下游行业所影响。

(七)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分析

1、电力行业

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电力设计、电力设备制造、工程建设等行业。上游行业提供的设备质量、设计质量、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发电站的运行质量,上游产品的价格和质量也直接影响新建发电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期利润。因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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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行业受上游行业技术发展制约,二者为共同发展关系。发电行业的下游主要是电网公司,电网公司向居民、各类工商业企业等终端电力用户输送并销售电力。因此,电力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等宏观经济指标关系密切。

2、产业用纺织品行业

产业用纺织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坯布、染化料和助剂等,均为市场化程度很高的纺织产品或化工产品,因此原材料供应以及质量稳定性有充足的保障,同时上述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产业用纺织产品企业的经营带来较大影响。

产业用纺织品应用领域广泛,需求多元化,除传统的服装、箱包、家具、鞋、球和安全防护、医疗卫生、汽车内饰等下游行业外,在航空航天、军事国防、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工具、体育休闲等领域中的使用量也在不断加大。此外,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推进和经济刺激政策的实施,使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下游行业不断扩充,为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市场空间。

七、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以清洁能源发电和高效节能热电联产为主的电力企业,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福建省。

(一)市场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处于电力行业中的发电环节,目前国内发电行业呈现多元化的竞争格局,其中五大发电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央直属的发电龙头企业,在融资、规模、管理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仍然是发电市场的主体。其他央企背景的发电企业,也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品牌效应,积极涉足电力投资领域。部分有政府背景、实力雄厚的地方电力企业则积极通过收购、整合电力资源,提升在发电行业的市场份额。

福能股份作为福建的地方性风电龙头,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抽水蓄能、燃煤纯凝发电和光伏发电等多种类电源发电业务,是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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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所需电力及热力供应的主要能源企业之一。

2、公司在福建省的地位

公司的发电业务装机规模位居福建省前列,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风电业务装机规模。截至2023年末,公司于福建省内控股运营装机规模464.39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规模180.90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总规模的23.75%;火电装机规模282.41万千瓦,占福建省火电装机总规模的7.60%。

此外,2023年公司在福建区域总发电量172.12亿千瓦时,占福建省总发电量的5.28%。其中:风电发电量54.96亿千瓦时,占福建省风电发电量的25.47%;火电发电量117.11亿千瓦时,占福建省火电发电量的6.64%。

(二)主要竞争对手

综合考虑发行人的业务区域、发展规模等因素,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16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福建投资集团控股的国有上市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主要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三个板块。

中闽能源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所投资风电项目的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年发电量在福建省内名列前茅。截至2023年底,中闽能源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95.73万千瓦,其中在福建省内风电装机容量79.78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50.18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的10.47%;中闽能源福建省内风电项目发电量253,291.15万千瓦时,占福建省风电发电量的11.74%。中闽能源在福建省可再生能源业务领域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和较强竞争力。

2、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是中国最大的新能源发电运营商之一,是为助力中国华电实现“双碳”目标、加速转型发展而打造的以风力、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华电新能源的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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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电力。

华电新能源主要资产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范围集中于西北、华北和华东三个区域。截至2023年6月30日,华电新能源控股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4,131.99万千瓦,其中:风电2,491.6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1,640.39万千瓦。

3、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于1985年进入福建,是最早进入福建的中央发电企业,1985年开工建设的华能福州电厂是国务院批准第一批引进外资建设的四个电厂之一。2010年1月,华能在福建注册成立华能福建分公司,代表华能集团管理福建省区域内各基层单位。为了更好地服务福建省建设大局,于2020年12月注册成立“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华能福州电厂、罗源电厂等区域内20家单位资产。

截至2024年7月,华能福建在运发电装机容量456.88万千瓦,其中煤电装机404万千瓦,占总装机的88.43%,占全省统调的6.36%,占全省燃煤总装机容量的13.42%;可再生能源装机52.88万千瓦,占总装机的11.57%,占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的1.43%。

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60199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发电上市公司。大唐国际所属运营企业及在建项目遍及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现已发展成为绿色低碳、多能互补、高效协同的大型综合能源上市公司。截至2023年底,其在福建区域的煤机装机容量为2,520MW,风电装机容量为297.6MW。

5、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资本20亿元。其肩负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闽核能、综合智慧能源、氢能、海上风电、储能等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履行区域牵头职能,负责区域规划、政府对接、市场开发、电力营销、集团品牌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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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及产业用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以电力、热力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主。截至2023年末,公司控股运营发电装机容量599.39万千瓦,年供热有效产能1,052万吨。公司控股运营发电机组主要为风力、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机组,高效节能的热电联产机组和大容量、高参数燃煤纯凝发电机组。

(二)工艺流程

1、火力发电

(1)燃煤发电(热电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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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燃气发电

2、风力发电

3、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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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抽水蓄能

5、产业用纺织品

(1)水刺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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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U革基布工艺流程

(3)针刺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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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煤炭、液化天然气以及各类纤维原料等。具体采购模式如下:

(1)煤炭采购模式

根据公司年度煤炭耗用计划,制定年度煤炭订货方案,确定重点煤炭供应商和供应量,其中福建区域燃煤电厂(鸿山热电、晋南热电、龙安热电等)主要向能化集团子公司(含福能物流)采购煤炭,福能贵电向其他煤炭生产企业或贸易企业采购煤炭。采购方式以年度中长协合同为主,以在全部合格供应商中开展线上竞价采购及询价采购、比价采购为辅。其中,中长协合同一年一签,结算价格基于市场价格。

此外,公司组织所属火电企业根据区域电力市场形势合理预测发电量及燃煤需求,充分发挥各火电企业煤场库存的调节能力,积极应对煤炭市场形势变化,确保满足生产所需。

(2)液化天然气采购模式

公司液化天然气采购对象为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签订了25年用气合同,期约为2009年至2034年。天然气采购价格按政府定价执行。

(3)各类纤维原料等纺织品原材料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需求部门的月度计划和临时采购单进行批量采购,在确保物资供应及时交货的同时合理控制库存量。公司在采购流程管理中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物资类别和采购金额不同,采取相应的采购方式,并按照权限进行审核审批。

公司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根据供应商供货能力、供货周期、供货价格,选择相适应的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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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模式

(1)电力产品销售模式

①一般模式

根据年度调控计划和电力市场交易情况,公司所属发电企业与所在地方电网公司每年签署一次购售电协议,根据协议中确定的交易价格等进行电量结算。

②市场交易模式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政策出台后,根据各地方政策,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开展和市场用户、售电公司交易,交易模式通常采用双边协商、平台竞价或挂牌等形式,最终与市场用户或售电公司以及对应电网三方签署合同。交易形成的成交电量需经过电网安全校核通过,电网公司根据价格政策,收取输配电价和基金等。

(2)热力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的热力产品均为工业供热,销售范围限定在园区内。由公司与工业蒸汽用户直接签订供热合同,依据供热合同组织生产供给。公司的供热价格基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公司与供热客户的销售款项通过管道的流量计进行每月计量和结算。

(3)产业用纺织品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产品有针刺非织造布、水刺非织造布、绒布,应用于卫生、清洁、涂层、过滤、美容、医疗、装饰等领域。公司的销售采用订单直销模式,由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并按客户要求组织生产。

3、生产模式

(1)火电生产模式

火力发电是利用燃料在燃烧时加热水生成蒸汽,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变成热能,蒸汽压力推动汽轮机旋转,热能转换成机械能,然后汽轮机带动发电机旋转,将机械能转变成电能;同时,将余热收集导入热力供应系统中。

(2)风电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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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是利用风力带动风力机叶片旋转将风能转化为机械能,再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发电机产生的电能通过变压站升压后传输至电网,再通过电网输电线路将电能传输至用电端。

(3)光伏生产模式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产生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发电装置产生的直流电先通过逆变器转化为交流电,再通过变压站升压后传输至电网,最后通过电网输电线路将电能传输至用电端。

(4)产业用纺织品生产模式

南纺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包括基布系列(棉纱、绒布、针刺、水刺基材)、水刺卫材和过滤材料等。产品的销售完全市场化,生产根据客户订单,即“以单定产”。

(四)主要业务产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包括电力、热力和产业用纺织品,其产销量情况如下:

1、电力产品的装机及销售情况

单位:万千瓦、万千瓦时

项目2024年1-9月 /2024年9月30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控股装机容量607.73599.39599.33599.33
其中:火电422.11414.41414.41414.41
风电180.90180.90180.90180.90
光伏4.724.084.024.02
总发电量1,762,336.582,418,884.002,233,622.161,956,733.93
其中:火电1,391,881.111,864,556.111,655,968.301,614,321.41
风电366,230.57549,608.45572,872.49337,452.16
光伏4,224.904,719.444,781.374,960.36
上网电量1,675,780.212,298,954.972,123,742.181,855,425.01
其中:火电1,314,282.101,757,160.811,557,465.181,520,027.60
风电357,341.27537,151.02561,577.44330,515.24
光伏4,156.844,643.144,699.564,8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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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装机容量基本稳定,总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呈逐步上升趋势。其中2022年总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小幅增长,主要系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和长乐外海海上风电C区项目分别于2021年4月、7月和12月投产导致2022年风电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均有小幅增长;2023年总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小幅增长,主要系社会经济复苏带动用电需求增长以及煤炭成本下行导致火电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均有小幅增长。

2、热力产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的产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热力及产业用纺织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9月
单位装机量/产能生产量销售量
供热万吨1,052.00740.00740.00
纺织品
其中:机织布万米3,600.001,554.341,414.24
针刺非织造布万米1,000.00736.57742.03
水刺非织造布40,000.0017,017.3117,375.00
项目2023年
单位装机量/产能生产量销售量
供热万吨1,052.00953.94953.94
纺织品
其中:机织布万米3,600.003,879.403,879.77
针刺非织造布万米1,000.00831.21824.40
水刺非织造布40,000.0021,832.6221,550.84
项目2022年
单位装机量/产能生产量销售量
供热万吨1,052.00872.99872.99
纺织品
其中:机织布万米3,600.002,282.472,245.81
针刺非织造布万米1,000.00783.22763.40
水刺非织造布40,000.0019,243.6718,846.03
项目2021年
单位装机量/产能生产量销售量
供热万吨1,052.00929.849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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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
其中:机织布万米3,600.002,870.612,917.70
针刺非织造布万米1,000.00943.95941.23
水刺非织造布40,000.0023,535.9224,091.81

报告期内,公司热力产品的销售对象均为工业园区内的用热客户,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公司产业用纺织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为PU革厂以及汽车零部件工厂等,受客户需要疲软以及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产能利用率较低。

(五)主要原材料与能源耗用情况

1、火力发电

公司火力发电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煤炭和液化天然气。报告期内,发行人煤炭和液化天然气的采购情况如下:

(1)煤炭采购情况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344,732.01511,876.36550,987.94476,731.35
采购数量(万吨)572.16841.38769.62682.51
采购均价(元/吨)602.51608.38715.92698.50

(2)天然气采购情况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177,706.67207,819.33143,415.95122,539.22
采购数量(万立方米)63,864.2474,682.3351,531.4860,269.79
采购均价(元/立方米)2.782.782.782.03

2、风电、光伏业务

公司风电、光伏发电所需的风能和太阳能均系大自然可再生资源,无需采购。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建阶段,需采购风机机组、塔筒、光伏组件等设备及施工承包服务等。

(六)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客户

1、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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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间排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4年1-9月1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6,023.7435.71%
2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77,706.6728.08%
3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0,651.054.84%
4六枝特区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976.773.31%
5织金县煤炭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6,607.392.62%
合计471,965.6274.57%
2023年度1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2,380.6735.18%
2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7,819.3323.40%
3六枝特区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4,292.204.99%
4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3,950.404.95%
5湖南轻盐宏创商贸有限公司20,323.842.29%
合计628,766.4470.80%
2022年度1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93,212.3643.11%
2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43,415.9515.72%
3六枝特区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009.055.37%
4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6,334.345.08%
5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33,000.003.62%
合计664,971.6972.91%
2021年度1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1,265.1240.12%
2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22,539.2214.84%
3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8,845.325.92%
4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30,143.123.65%
5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30,143.123.65%
合计562,935.9068.18%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其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中,除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外,其余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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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拥有权益的情形。

2、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4年 1-9月1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668,304.8063.74%
2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68,843.4716.10%
3恒安集团有限公司10,025.070.96%
4冠宏股份有限公司6,776.740.65%
5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6,165.900.59%
合计860,115.9882.03%
2023年度1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920,010.0962.61%
2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44,092.0616.61%
3恒安集团有限公司12,579.170.86%
4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12,064.590.82%
5冠宏股份有限公司10,431.430.71%
合计1,199,177.3481.61%
2022年度1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936,617.6665.42%
2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3,057.3514.18%
3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11,486.570.80%
4冠宏股份有限公司10,497.910.73%
5石狮市万峰盛漂染织造有限公司8,199.130.57%
合计1,169,858.6281.70%
2021年度1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791,920.0365.15%
2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49,438.0012.29%
3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10,715.760.88%
4恒安集团有限公司9,433.810.78%
5冠宏股份有限公司8,528.070.70%
合计970,035.6779.80%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均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入占比分别为65.15%、65.42%、62.61%和63.74%,均超过50%,主要系行业特性所致。

前五名客户中,除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外,其余客户与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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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情形。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实施“一二三”总体发展思路,主攻“绿色能源”方向,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产业体系,着力强化项目赋能,不断推动科技创新,持续激发发展动力,致力于打造立足福建,面向全国的一流能源企业。以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发电、核能等清洁能源以及清洁高效的热电联产项目为发展导向,积极开发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化学储能等大型储能项目,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和配售电、综合智慧能源管理,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源网荷储、风光储充一体化终端能源系统。力争2025年末控股运营、建设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2030年末控股运营、建设发电装机2,000万千瓦。

九、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从事的火力发电和产业用纺织品业务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和废气的情况,相关子公司均已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有效控制了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具体情况如下:

1、子公司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鸿山热电配套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CR脱硝和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现废气经处理后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采用封闭式栈桥、封闭式储存场所、喷淋装置和除尘装置,有效的控制燃料、灰渣、石灰石粉在输送、贮存过程中的粉尘,实现全厂污染物排放满足国标要求;配套建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和含煤废水等污水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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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废水分类处理后分类回用至脱硫系统、燃料系统和绿化灌溉,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上述设施运行良好。

(2)晋江气电燃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机组达标排放。建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污水治理设施,各类废水分类处理后,集中排放到循环厂区循环水前池作为冷却水循环利用;上述设施运行良好。

(3)龙安热电配套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SNCR+SCR组合脱硝装置、废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灰场设施以及烟气脱硝系统等环保项目;上述设施运行良好。

(4)福能南纺安丰厂区建设两个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直接排放,污水处理站运行良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南纺新园区污水站运行良好,处理后的废水间接排放,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5)福能贵电配套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CR脱硝和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实现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封闭式栈桥、封闭式储存场所、喷淋装置和除尘装置,有效的控制燃料、灰渣、石灰石粉在输送、贮存过程中的粉尘,实现全厂污染物排放满足国标要求;配套建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和含煤废水等污水治理设施,各类废水分类处理后分类回用至复用水系统、用于绿化灌溉和灰场降尘,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上述设施运行良好。

(6)晋南热电配套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CR+SNCR脱硝、双通道五电场低低温高效静电除尘器和烟气余热回收-再热装置系统(MGGH)消白烟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实现废气经处理后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采用封闭式栈桥、封闭式储存场所、喷淋装置和除尘装置,有效的控制燃料、灰渣、石灰石粉在输送、贮存过程中的粉尘,实现全厂污染物排放满足国标要求;配套建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和含煤废水等污水治理设施,各类废水分类处理后分类回用至脱硫系统、燃料系统和绿化灌溉,实现全厂废水零排放;上述设施运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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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公司的排污情况

单位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标准2023年排放量核定排污许可量排放方式及排放口是否达标排放
标准值标准名称
鸿山热电废气SO218.14mg/m335mg/m3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超低排放限值601.04t3,500t通过1根烟囱有组织排放
NOX33.19mg/m350mg/m31,112.51t3,373.06t
烟尘5.40mg/m310mg/m3177.13t1,011.92t
废水废水循环利用,达到零排放
晋江气电废气SO20.03mg/m335mg/m3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2.23t52.16t通过4根烟囱有组织排放
NOX31.32mg/m350mg/m3497.76t1,380.8t
废水废水经处理后,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的要求排放
龙安热电废气SO215.28mg/m335mg/m3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超低排放限值48.39t95.23t通过1根烟囱(2内筒)有组织排放
NOX25.92mg/m350mg/m383.41t166.66t
烟尘3.62mg/m310mg/m311.08t22.5t
废水废水循环利用,达到零排放
福能南纺废气SO2242.10mg/m3400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9.70t93.83t通过3根烟囱有组织排放
NOX225.43mg/m3400mg/m332.74t103.21t
废水COD34.90mg/L80mg/L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32.82t104.49t通过2个排放口有组织排放
NH3-N2.47mg/L10mg/L2.37t11.17t
福能贵电废气SO2106.61mg/m3200mg/m3《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1版)限值1,968.21t5,082t通过1根烟囱(2内筒)有组织排放
NOX163.69mg/m3200mg/m32,997.80t5,082t
烟尘10.30mg/m330mg/m3189.04t576t
废水废水循环利用,达到零排放
晋南热电废气SO216.41mg/m335mg/m3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超低排放限值48.02t75.50t通过1根烟囱(3内筒)有组织排放
NOX34.46mg/m350mg/m398.09t123.50t
烟尘1.01mg/m310mg/m32.94t92.46t
废水废水循环利用,达到零排放

注:福能新能源、福能海峡、三川风电等主营风力发电,属可再生清洁能源,无污染物排放。

十、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报告期各期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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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研发投入10,811.6812,989.6310,823.177,057.44
营业收入1,048,535.391,469,491.881,431,787.251,215,591.4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03%0.88%0.76%0.58%

(二)报告期内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以及其应用情况

具体详见本节“十一、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3、专利”。

(三)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研发人员(人)151143156133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4.63%4.44%5.19%4.44%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基本保持稳定。

十一、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力机器设备、纺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等。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480,246.17万元,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账面价值为2,479,783.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767,716.25233,363.912,204.92532,147.4169.32%
电力机器设备2,994,856.131,083,750.486,380.971,904,724.6863.60%
纺织机器设备74,361.6151,120.983,911.0819,329.5425.99%
运输设备7,313.024,305.683,007.3441.12%
其他35,649.2615,074.820.1120,574.3357.71%
合计3,879,896.261,387,615.8812,497.082,479,783.3063.91%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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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113项不动产权证书,138项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中,主要房屋及建筑物(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类型证书编号权利人坐落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他项权利
1房屋所有权证书狮建房权证鸿山字第011129号鸿山热电石狮市鸿山镇伍堡村(主厂房)工业27,852.77
2房屋所有权证书南房权证字第201506919号福能南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安丰路63号1至5层厂房22,298.80
3房屋所有权证书南房权证字第201506491号福能南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安丰路63号1层车间15,781.78
4房屋所有权证书南房权证字第201506909号福能南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安丰路63号1至12层办公楼11,718.00
5不动产权证书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85092号晋江气电晋江市金井镇石圳村圳北区169号工业68,383.30
6不动产权证书闽(2022)延平区不动产权第0014245号福能南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水井窠村天祥路7号工业厂房14,535.47
7不动产权证书闽(2022)延平区不动产权第0014231号福能南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水井窠村天祥路7号工业配套用房10,681.19
8不动产权证书闽(2024)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21271号晋南热电晋江市深沪镇龟屿路3号福能热电厂公共设施10,684.07
9不动产权证书闽(2022)延平区不动产权第0014243号福能南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水井窠村天祥路7号工业厂房11,453.20
10不动产权证书闽(2022)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12840号福能海峡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二站北路76号研发、展厅13,334.27
11不动产权证书闽(2018)莆田市不动产权第12XY03377号福能新能源秀屿区笏石镇清塘西大道2699号办公/综合楼/门卫40,948.39

2、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机器设备(原值20,000万以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设备名称数量开始使用日期原值
1晋江气电#1燃气轮机12009/4/3040,512.19
2福能海峡35KV海缆12022/5/3139,564.17
3鸿山热电锅炉设备1#12011/1/3136,704.34
4鸿山热电锅炉设备2#12011/1/3136,673.27
5晋江气电#2燃气轮机12009/7/3136,5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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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设备名称数量开始使用日期原值
6新能源风力发电机组202009/8/3135,868.68
7晋江气电#4燃气轮机12010/10/3132,331.79
8新能源风力发电机组242011/4/131,337.73
9福能南纺水刺生产线72022/4/130,769.55
10新能源风力发电机组242011/12/3030,448.25
11福能海峡220KV海缆1回路12022/5/3130,372.04
12福能海峡220KV海缆2回路12022/5/3130,372.04
13晋江气电#3燃气轮机12010/5/3128,356.16
14新能源风力发电机组202009/8/3127,990.16
15新能源风力发电机组242012/8/127,895.20
16新能源风力发电机组242013/8/3125,503.46
17新能源风力发电机组242015/9/3024,184.33
18福能海峡海上升压站12022/5/3023,998.79
19新能源风力发电机组12016/9/3023,924.83
20新能源风力发电机组172013/9/120,386.54
21福能贵电锅炉本体22016/8/3120,357.27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期末,根据公司土地使用证情况,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440项,其中主要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类型证书编号权利人坐落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利性质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土地证闽(2024)惠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064号东桥热电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公用设施用地445,734.00出让2074.1.23
2土地证黔(2018)六枝特区不动产权第0000028福能贵电六枝特区岩脚镇老卜底公共设施用地295,182.53划拨-
3土地证黔(2018)六枝特区不动产权第0000031福能贵电六枝特区岩脚镇老卜底公共设施用地189,391.10划拨-
4不动产权证书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85092号晋江气电晋江市金井镇石圳村圳北区169号工业用地281,304.00出让2056.1.25
5不动产权证书闽(2022)延平区不动产权第0014245号福能南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水井窠村天祥路7号工业用地118,270.47出让20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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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域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海域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号海域使用权登记编号海域使用权人地址用海 类型用海 面积(公顷)用海 方式终止 日期他项权利
1国海证043545007号晋江气电晋江市金井镇石圳村东北侧其他工业用海12.24-2044.12.12
2国海证 2012A35058100953号鸿山热电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0号工业用海88.1450非透水构筑物、取(排)水口、港池2060.2.5
3国海证2012A35058100963号鸿山热电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0号工业用海5.02开放式2060.2.5
4国海证2012A35058100974号鸿山热电福建省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集控区20号工业用海2.6759开放式2060.2.5
5闽(2023)海不动产权第0000081号福能海峡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东部海域电力工业用海560.3814透水构筑物、海底电缆管道2048.11.5
6闽(2024)海不动产权第0000042号三川风电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石城村东北侧海域电力工业用海126.6456透水构筑物用海、海底电缆管道2047.5.7

3、专利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35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专利302项,外观设计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一种钢铁烧结烟气超细纤维复合针刺滤料及其制备方法2019111414395福能南纺2019/11/20原始取得
2一种拒水防油针刺毡滤料的生产方法2017109472092福能南纺2017/10/12原始取得
3一种超薄型压花服装革基布的制造方法2016101182006福能南纺2016/3/3原始取得
4一种复合海岛纤维合成革基布及其制备方法2014107183022福能南纺2014/12/2原始取得
5一种复合水刺非织造布及其制备方法2014105659496福能南纺2014/10/22原始取得
6一种用于袋式除尘的高温滤料生产工艺2014100895736福能南纺2014/3/12原始取得
7一种负离子无纺布及其制备方法和口罩2013107215809福能南纺2013/12/24原始取得
8一种粘胶革基布的一浴法退浆染色工艺2013105746396福能南纺2013/11/15原始取得
9卫生护垫用布及其制备方法201210353725X福能南纺2012/9/2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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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0环保型差别化纤维非织造汽车内装饰材料及其制备方法201010195061X福能南纺2010/6/8原始取得
11针刺法粘胶复合服装革基布的制造方法2008100716020福能南纺2008/8/18原始取得
12细雨绒服装革基布的制造方法2007100094032福能南纺2007/8/27原始取得
13具有双层导流式全棉水刺非织造布及其制备方法2017111780335福能南纺2017/11/22原始取得
14一种发电机转子试验数据采集 装置202111254330X晋江气电2021/10/27原始取得
15一种弹性面料及其织造方法与 系统2020107224691南平新南针2020/7/24继受取得
16脱硫废弃物减量优化装置2021100742618龙安热电2021/1/20原始取得
17一种利用二甲胺废液处理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方法及装置2021108845523龙安热电2021/8/3原始取得
18一种处理合成革工业区污水厂中水回用处理系统2021108959632龙安热电2021/8/5原始取得
19一种氨水加热氨气的脱硝方法及装置2021100080504龙安热电2021/1/5原始取得
20一种二甲胺废液处理装置及其 工艺2022104237186龙安热电2022/4/21原始取得
21基于低真空抽背机甩负荷的自带厂用电控制方法2023101754594龙安热电2023/2/28原始取得
22一种环境友好型脱硝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202310573709X龙安热电2023/5/22原始取得
23一种电厂化学水处理自动控制系统2023104733706龙安热电2023/4/28原始取得
24一种锅炉低温省煤器2023104066007龙安热电2023/4/17原始取得
25一种脱硝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2023105182363龙安热电2023/5/10原始取得
26用于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节能高压流化风机装置2021106170843龙安热电2021/6/3原始取得
27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电动插板门2021106321345龙安热电2021/6/7原始取得
28风电变桨油缸拆除新型工具2021110609567福能新能源2021/9/10原始取得
29风电机组自动消防用检测装置2021110931796福能新能源2021/9/17原始取得
30基于北斗卫星测量风机基础下沉的装置202310637558X福能新能源2023/5/31原始取得
31两台发电机组等离子点火系统共用一套动力电源的方法2016107888982鸿山热电2016/8/31原始取得
32一种凝结水前置过滤器的反洗 工艺2016107895346鸿山热电2016/8/31原始取得
33一种超临界供热机组及其冷态启动方法2020107725271鸿山热电2020/8/4原始取得
34一种两套等离子点火器PLC控制系统的网络拓扑方法2016107896086鸿山热电2016/8/31原始取得
35一种基于多抽汽点大抽汽量的火2016110183756鸿山热电、南2016/11/18原始取得

1-1-11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电机组滑压运行优化系统及优化方法京遒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燃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
36一种具有风电门框表面修整功能的成型装置的成型方法2020109629264晋江风电2020/9/14继受取得
37一种运用于海洋地基加固的微生物注浆装置及方法2022106344680三川风电、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2022/6/7原始取得
38一种锅炉壁温动态监控报警系统2019110948963福能贵电2019/11/11原始取得
39一种小间隙汽封660MW汽轮机的偏置安装方法2019110923171福能贵电2019/11/11原始取得
40一种入厂煤采样点统计系统2019107760944福能贵电2019/8/21原始取得

4、商标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11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图样注册号分类号注册人专用权期限
14996973第24类福能南纺2019.5.14-2029.5.13
24996974第23类福能南纺2019.5.7-2029.5.6
311913561第24类福能南纺2024.5.28-2034.5.27
411904289第24类福能南纺2024.5.28-2034.5.27
511904341第25类福能南纺2024.5.28-2034.5.27
611904361第25类福能南纺2024.5.28-2034.5.27
711913546第22类福能南纺2024.5.28-2034.5.27

1-1-114

序号商标图样注册号分类号注册人专用权期限
811913490第18类福能南纺2024.5.28-2034.5.27
911913443第5类福能南纺2024.5.28-2034.5.27
1027088375第21类福能南纺2018.10.7-2028.10.6
118023830第16类福能南纺2021.2.28-2031.2.27

(三)主要租赁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租赁资产包括房屋及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事项坐落租赁 面积(m2)租赁期限租金
1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办公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外贸中心大楼28、29、31层28层:419.89 29层:1,143.51 31层:415.312024.3.1 -2025.2.2823.74万元/月
2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 配售电办公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外贸中心大楼32层673.862021.05.15 -2025.05.15145万元/年
3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木兰抽蓄办公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21号1#综合楼9层667.282022.9.1 -2025.8.31208,191.36元/年
4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木兰抽蓄办公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21号1#综合楼10层667.282022.10.1 -2025.9.30208,191.36元/年
5福鼎市金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安热电宿舍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金涵新村11套房屋及6个单间1,658.922022.05.01 -2025.04.30318,512.64元/年
6福鼎市金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安热电宿舍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金涵新村4套房屋5382022.07.01 -2025.06.30103,296元/年
7福鼎市金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安热电宿舍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金涵新村11#12套房屋1,503.482021.11.06 -2024.11.05288,668.16元/年
8李尚脸龙安热电宿舍福鼎市龙安开发区安洋西路174-176号,间数17间809.602024.07.01-2026.06.30102,000.00元/年

1-1-115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事项坐落租赁 面积(m2)租赁期限租金
9高春兴三川风电居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上塘镇银三街1号第11层、12层6002023.07.01 -2025.07.31171,360元/年
10高春兴三川风电住宿、办公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上塘镇银三街1号第1层、2层、10层1层170,2层80,10层3402022.04.01 -2025.04.30197,160元/年,一个月免租期
11高春兴三川风电食宿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上塘镇银三街1号第9层3402022.08.01 -2025.07.31111,000元/年
12莆田市秀屿区星球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三川风电居住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上塘珠宝城星球集团2栋第8层7002023.07.01 -2026.6.30195,000元/年

2、设备租赁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事项坐落数量租赁期限租金
1埭头 风电三川风电顶岩山220KV升压站211开关间隔及220kv天顶线送出线路后郑风电场29.35亩2019.7.1 -2029.6.30218万元/年

十二、特许经营权及业务资质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二)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20项电力业务许可资质、6项排污许可证和8项其他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1、电力业务许可证

序号持证人证书号许可 类别机组所在电厂机组编号有效期限
1鸿山热电1041911-01164发电类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1、#2机组2011.5.5- 2031.5.4
2福能 新能源1041910-01006发电类福建莆田石城风电场#1-#20机组2010.2.9- 2030.2.8
福建莆田石井风电场#1-#20机组
福建莆田石井风电场二期#21-#27机组
莆田后海二期风电场#25-#48机组

1-1-116

序号持证人证书号许可 类别机组所在电厂机组编号有效期限
石城二期风电场山上部分#1-#17机组
石城二期风电场山下部分#21-#27机组
福建莆田东峤风电场#1-#24机组
3晋江气电1041909-00691发电类福建晋江天燃气电厂新建工程项目#1-#4机组2009.3.24- 2029.3.23
4后海风电1041914-01277发电类莆田后海风电场#1-#24机组2014.7.31- 2034.7.30
5惠安风电1041915-01322发电类惠安小岞风电场#6-#11机组2015.12.16- 2035.12.15
6仙游风电1041915-01358发电类仙游草山风电场#1-#23机组2015.12.23- 2035.12.22
7漳州风电1041915-01323发电类龙海隆教风电场#1-#24机组2015.12.16- 2035.12.15
龙海黄坑风电场#25-#44机组
龙海新村风电场#1-#24机组
8晋江风电1041915-01303发电类晋江金井风电场#1-#16机组2015.9.28- 2035.9.27
9埭头风电1041917-01412发电类莆田大蚶山风电场#1-#24机组2017.6.28- 2037.6.27
莆田顶岩山风电场#42-#65机组
莆田潘宅风电场#1-#34机组
10龙海风电1041917-01420发电类龙海新厝风电场#25-#43机组2017.8.4- 2037.8.3
龙海港尾风电场#44-#59机组
11平海风电1041917-01419发电类莆田石塘风电场#1-#24机组2017.8.4- 2037.8.3
12云南福能1063017-01112发电类隆阳区管粮山农业光伏电站示范项目#1-#30机组2017.6.21- 2037.6.20
13城厢风电1041917-01432发电类莆田坪洋风电场#1-#20风机2017.10.13- 2037.10.12
14华润风电1041918-01450发电类惠安尖峰风电场#8-#10、#14-#23机组2018.11.21- 2038.11.20
15南安风电1041919-01466发电类南安洋坪风电场#11-#20风机2019.5.13- 2039.5.12
16永春风电1041919-01467发电类永春外山风电场#1-#10风机2019.5.13- 2039.5.12
17龙安热电1041917-01433发电类福鼎热电厂项目#1、#2机组2017.10.13- 2037.10.12
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3机组
18福能贵电1062917-00001发电类福能贵电项目2*660MW机组2017.2.14- 2037.2.13
19福能海峡1041921-01821发电类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1-#41、#43-#50、#52-#59机组2021.12.10- 2041.12.9
20漳州 配售电3441919-00092供电类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东部和/2019.5.13- 2039.5.12

1-1-117

序号持证人证书号许可 类别机组所在电厂机组编号有效期限
郭坑工业园区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序号单位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1鸿山热电91350581660362488D001P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6.23-2025.6.22
2晋江气电91350582766165837B001P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6.23-2025.6.22
3福能南纺 安丰厂区91350700315568290D001P南平市生态环境局2020.12.25-2025.12.24
4南平新南针9135070075135554XD001P南平市生态环境局2020.12.25-2025.12.24
5福能贵电915200006707414227001P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5.31-2025.5.30
6龙安热电91350982315661882P001P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4.3.9-2029.3.8

3、其他资质证书

序号资质名称持有人证书编号核发机关有效期/核发日
1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福能南纺闽AQBFZⅡ202100002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24.10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新南针闽AQBFZⅢ202200031南平市应急管理局2025.12
3取水许可证福能南纺D350702S2021-0099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2023.1.1-2027.12.31
4取水许可证新南针D350702S2021-0121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2023.1.1-2027.12.31
5取水许可证福能贵电A520203S2021-0124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2022.10.9-2027.10.8
6取水许可证晋江气电D350582S2021-0021晋江市水利局2019.9.19-2024.9.18
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新南针GR202235000895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2.12.14-2025.12.14
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龙安热电GR202335001758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3.12.28-2026.12.28

十三、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四、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之“(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1-1-118

(二)公司最近三年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之“(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可持续性发展。最近三年,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现金分红。

(三)公司实际分红情况与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处于相对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的理念,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各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自上市以来,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支出等业务的实际需求,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现金分红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综上,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较匹配。

十五、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不存在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十六、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5,921.40万元、259,455.13万元和262,347.50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19,241.34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90,000.00万元,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1-1-119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及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福能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4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3)第351A010600号、致同审字(2024)第351A0118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综合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总资产及税前利润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或公司认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福能股份的财务报表列示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9,986.59583,093.51397,225.57291,511.18
应收票据2,456.714,591.743,383.131,030.66
应收账款515,839.07481,353.72458,209.78300,114.21
应收款项融资1,006.91510.401,770.269,009.79
预付款项3,781.982,583.988,793.2222,934.39
其他应收款13,833.812,798.221,471.134,633.95
存货66,433.2466,419.4669,550.6652,895.32
其他流动资产25,855.5335,168.1239,970.6235,173.06

1-1-120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1,149,193.851,176,519.15980,374.36717,302.5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996,639.52934,282.63877,082.14764,991.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7,128.4963,899.3361,990.9861,899.59
投资性房地产219.96250.23290.59330.95
固定资产2,480,246.172,566,321.562,749,914.081,839,435.51
在建工程222,751.15154,322.1235,071.22751,276.85
使用权资产1,044.581,248.871,764.6580,433.81
无形资产79,927.6256,863.3346,906.0047,093.51
商誉9,537.519,537.515,582.5014,882.67
长期待摊费用1,952.992,005.731,342.741,148.78
递延所得税资产14,869.1515,994.6520,162.2023,797.66
其他非流动资产73,193.6387,717.5372,583.05109,956.20
非流动资产合计3,947,510.773,892,443.503,872,690.163,695,246.79
资产总计5,096,704.625,068,962.654,853,064.524,412,549.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1,039.37161,053.37217,411.45183,000.00
应付票据---1,445.00
应付账款201,159.50220,169.15366,645.87270,513.14
合同负债6,684.403,569.204,340.894,490.82
应付职工薪酬14,300.325,116.015,279.746,316.64
应交税费17,943.0123,699.1419,679.2618,215.17
其他应付款13,019.2911,754.6015,591.0218,079.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4,448.52327,844.69228,174.60114,012.21
其他流动负债2,490.824,138.211,244.03468.39
流动负债合计551,085.23757,344.38858,366.85616,540.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476,538.691,420,838.011,331,978.721,414,765.11
应付债券--120,954.33117,301.38
租赁负债165.69201.53297.7180,066.23
长期应付款72,496.3274,757.7275,602.7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93.56263.66243.62314.00

1-1-121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预计负债173.39457.20853.33-
递延收益8,428.523,885.854,518.375,044.82
递延所得税负债16,341.3915,953.387,577.518,024.70
非流动负债合计1,574,337.551,516,357.351,542,026.281,625,516.24
负债合计2,125,422.792,273,701.722,400,393.142,242,056.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490,291.82478,181.31419,543.82419,540.92
其他权益工具11,079.8522,559.1222,559.5422,563.55
资本公积697,943.49630,448.17625,100.79624,670.83
其他综合收益3,534.471,112.60-318.67-312.07
专项储备5,576.613,028.64271.40-
盈余公积104,331.49104,331.4993,876.3581,054.49
未分配利润1,049,808.61952,489.55837,417.19631,751.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362,566.342,192,150.871,998,450.441,779,269.53
少数股东权益608,715.49603,110.06454,220.95391,223.08
股东权益合计2,971,281.832,795,260.932,452,671.382,170,492.6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5,096,704.625,068,962.654,853,064.524,412,549.3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048,535.391,469,491.881,431,787.251,215,591.47
其中:营业收入1,048,535.391,469,491.881,431,787.251,215,591.47
二、营业总成本898,386.361,233,024.281,199,316.061,093,870.58
减:营业成本817,963.791,119,194.371,089,139.541,001,161.64
税金及附加7,659.118,505.698,256.277,584.55
销售费用2,241.302,335.022,341.783,424.22
管理费用21,310.4529,622.3425,765.1223,761.55
研发费用10,811.6812,989.6310,823.177,057.44
财务费用38,400.0360,377.2362,990.1850,881.19
其中:利息费用42,541.5165,242.3666,681.7954,408.26
利息收入4,190.334,946.893,712.523,680.24

1-1-122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加:其他收益9,744.478,301.199,129.287,320.4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4,433.82124,027.95130,146.0259,906.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7,403.37117,789.02129,317.2456,126.2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98.64-126.52-1,511.72-66.3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76.02-433.41-9,791.46-6,211.8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68249.451,088.61356.8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3,476.35368,486.26361,531.92183,026.65
加:营业外收入932.89493.732,160.16990.17
减:营业外支出385.555,904.251,196.254,086.9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4,023.68363,075.74362,495.82179,929.82
减:所得税费用30,881.5343,379.0034,098.6814,617.6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3,142.15319,696.73328,397.14165,312.1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3,142.15319,696.73328,397.14165,312.1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7,322.73262,347.50259,455.13135,921.4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5,819.4257,349.2368,942.0129,390.7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421.871,431.26-6.59242.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421.871,431.26-6.59242.8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421.871,431.26-6.59242.8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15,564.02321,128.00328,390.55165,554.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79,744.60263,778.76259,448.53136,164.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5,819.4257,349.2368,942.0129,390.7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01.031.020.7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50.970.960.64

1-1-12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33,839.871,606,867.211,415,618.481,286,415.56
收到的税费返还7,904.637,660.9543,747.197,935.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757.3819,231.0619,089.5113,899.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1,501.881,633,759.231,478,455.181,308,250.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94,303.90985,191.56971,136.63910,735.9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788.3179,511.5271,064.2166,008.88
支付的各项税费80,601.0686,775.3093,077.5773,696.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474.1119,735.3215,461.2319,540.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7,167.391,171,213.701,150,739.641,069,981.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334.49462,545.53327,715.54238,268.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845.4977,881.2441,723.1160,036.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92.91733.951,908.261,349.7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521.9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07.354,442.034,000.006,949.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145.7683,057.2247,631.3769,858.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2,530.77207,571.79183,087.23644,842.81
投资支付的现金16,442.8031,942.7520,296.93275,167.1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6,439.9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70.00980.006,380.004,011.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243.57240,494.54209,764.16930,461.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097.81-157,437.32-162,132.79-860,603.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81,914.9918,550.0056,3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81,914.9918,550.0019,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7,068.43451,646.12399,050.001,266,595.9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24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068.43533,561.10417,600.001,322,945.9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4,468.56474,643.62338,699.58499,545.3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0,489.59173,237.25136,887.86118,370.7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1,981.6033,920.1436,936.647,330.3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434.795,051.642,170.441,244.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392.93652,932.50477,757.89619,161.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324.51-119,371.40-60,157.89703,784.9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6329.9078.06-23.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074.20185,766.71105,502.9381,426.9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2,780.82397,014.11291,511.18210,084.2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9,706.62582,780.82397,014.11291,511.18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上市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1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福能华润(惠安)风电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协议》,以6,439.95万元受让其持有的福能华润60%股权。2021年1月29日,股权过户完毕,并办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此公司持有福能华润60%股权,福能华润于当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1-125

公司名称变化方向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取得方式持股比例
福能华润(惠安)风电有限公司增加2016-12-1516,78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60%

(2)处置子公司

2021年10月,公司与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原持有的福建福能东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热电”)65%的股权转让给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2日,股权过户完毕,并办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此公司不再持有东南热电股权,并将其调整出当期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变化方向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定依据
福建福能东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65%转让2021-10-22产权变更

2、2022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3、2023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2021年11月购买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2023年9月6日通过增资扩股后持有51%股权,购买成本为940,937,248.83元。2023年9月18日办理工商股权变更登记,自此公司持有东桥热电51%股权,东桥热电于当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变化方向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取得方式持股比例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加2008-08-12135,000.00增资扩股51%

②新设子公司

公司新设子公司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福建省花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福建省东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

③注销子公司

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龙岩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注销。

1-1-126

4、2024年1-9月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4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2.091.551.141.16
速动比率(倍)1.961.471.06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2.36%18.93%22.90%25.62%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41.70%44.86%49.46%50.81%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 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793.113.764.22
存货周转率(次)15.9916.0417.3119.8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1.221.821.681.2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40.730.540.42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优先股股本)/期末股本;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2024年1-9月周转率指标已年化。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福能股份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所属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4年1-9月7.89%0.700.65
2023年度12.52%1.030.97
2022年度11.38%1.020.96

1-1-127

报告期利润所属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1年度8.17%0.73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4年1-9月7.76%0.670.63
2023年度12.32%1.020.95
2022年度11.32%1.020.95
2021年度8.09%0.730.63

注:以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65.66-211.31153.14389.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5,540.462,090.442,114.181,166.30

1-1-128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94.25140.14140.4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119.351.6020.62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5,426.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0.07-1,999.52256.37332.68
减:所得税影响额1,509.831,713.64516.44388.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1,658.60-520.13710.64379.07
合计2,953.884,215.761,438.341,281.93

五、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发行人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发行人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的期初数据,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的说明。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财会〔2020〕10号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财会〔2020〕10号,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于2022

1-1-129

年5月19日发布了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了特殊情形下租金减让的会计政策。发行人依据相关要求适用了会计政策,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的说明。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发行人依据上述规定对通过财务公司等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的资金进行列报,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1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财务公司存款补充列报货币资金291,511.1871,336.51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275,000.6769,244.52

该会计政策变更亦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存在影响,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的说明。

5、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1-1-130

发行人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发行人对“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调整比较报表。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上年年末数/2021年度)
发行人及联营企业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在建工程513.88
固定资产7,013.45
长期股权投资6,532.56
未分配利润10,371.49
少数股东权益3,688.39
营业收入7,853.69
营业成本326.36
投资收益5,252.1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091.07
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3,688.39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的上年末余额的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上年末余额会计政策变更-试运行收入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后上年末余额
在建工程750,762.97513.88751,276.85
固定资产1,832,422.067,013.451,839,435.51
长期股权投资758,458.726,532.56764,991.28
未分配利润621,380.3110,371.49631,751.81
少数股东权益387,534.693,688.39391,223.0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上期金额会计政策变更-试运行收入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后上期金额
营业收入1,207,737.787,853.691,215,591.47
营业成本1,000,835.27326.361,001,161.64
投资收益54,654.545,252.1359,906.67

1-1-131

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上期金额会计政策变更-试运行收入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后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6,830.349,091.07135,921.40
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25,702.363,688.3929,390.75
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553,516.581,280.43554,797.01

(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上年末余额会计政策变更-试运行收入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后上年末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1,684,366.276,532.561,690,898.83
盈余公积64,589.33653.2665,242.58
未分配利润285,847.575,879.30291,726.88

(4)母公司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上期金额会计政策变更-试运行收入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后上期金额
投资收益109,925.515,252.13115,177.64
上年年初盈余公积255,162.111,152.39256,314.49
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55,573.12128.0455,701.16

说明:投资收益系联营企业对“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产生的影响。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发行人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1-1-132

此项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调整金额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长期股权投资876,868.26213.88877,082.14
递延所得税资产19,974.99187.2220,162.20
递延所得税负债7,385.73191.787,577.51
未分配利润837,202.06215.13837,417.19
少数股东权益454,226.76-5.81454,220.95
投资收益129,996.01150.00130,146.02
所得税费用34,082.1416.5434,098.68
少数股东损益68,945.68-3.6768,942.01

对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调整金额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长期股权投资1,787,759.56213.881,787,973.43
递延所得税资产5,605.7161.875,667.58
递延所得税负债1,341.2961.871,403.16
未分配利润405,952.77213.88406,166.64
投资收益194,918.97150.00195,068.97

(二)会计估计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会计估计变动的情形。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3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9,986.5910.20%583,093.5111.50%397,225.578.19%291,511.186.61%
应收票据2,456.710.05%4,591.740.09%3,383.130.07%1,030.660.02%
应收账款515,839.0710.12%481,353.729.50%458,209.789.44%300,114.216.80%
应收款项融资1,006.910.02%510.400.01%1,770.260.04%9,009.790.20%
预付款项3,781.980.07%2,583.980.05%8,793.220.18%22,934.390.52%
其他应收款13,833.810.27%2,798.220.06%1,471.130.03%4,633.950.11%
存货66,433.241.30%66,419.461.31%69,550.661.43%52,895.321.20%
其他流动资产25,855.530.51%35,168.120.69%39,970.620.82%35,173.060.80%
流动资产合计1,149,193.8522.55%1,176,519.1523.21%980,374.3620.20%717,302.5716.2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996,639.5219.55%934,282.6318.43%877,082.1418.07%764,991.2817.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7,128.491.32%63,899.331.26%61,990.981.28%61,899.591.40%
投资性房地产219.960.00%250.230.00%290.590.01%330.950.01%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4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2,480,246.1748.66%2,566,321.5650.63%2,749,914.0856.66%1,839,435.5141.69%
在建工程222,751.154.37%154,322.123.04%35,071.220.72%751,276.8517.03%
使用权资产1,044.580.02%1,248.870.02%1,764.650.04%80,433.811.82%
无形资产79,927.621.57%56,863.331.12%46,906.000.97%47,093.511.07%
商誉9,537.510.19%9,537.510.19%5,582.500.12%14,882.670.34%
长期待摊费用1,952.990.04%2,005.730.04%1,342.740.03%1,148.78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14,869.150.29%15,994.650.32%20,162.200.42%23,797.660.54%
其他非流动资产73,193.631.44%87,717.531.73%72,583.051.50%109,956.202.49%
非流动资产合计3,947,510.7777.45%3,892,443.5076.79%3,872,690.1679.80%3,695,246.7983.74%
资产合计5,096,704.62100.00%5,068,962.65100.00%4,853,064.52100.00%4,412,549.36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规模随业务发展和经营积累而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412,549.36万元、4,853,064.52万元、5,068,962.65万元和5,096,704.62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金额占比分别为83.74%、79.80%、76.79%和77.45%,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所处电力行业为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需投入大量的资本用以建设经营所需的基础设施导致公司固定资产金额较高。

此外,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构成,合计占比分别为82.48%、87.26%、90.47%和90.13%。其中,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下游客户以电网公司为主,回款及时,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较多;而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增加所致;二者合计金额及其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规模扩大且回款及时。

1-1-135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1,924.5091,603.614,433.2419,857.95
其他货币资金0.100.100.100.10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518,061.99491,489.80392,792.23271,653.13
合计519,986.59583,093.51397,225.57291,511.18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财务公司存款及银行存款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291,511.18万元、397,225.57万元、583,093.51万元和519,986.59万元。最近三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积累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2,456.714,591.743,383.131,030.6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2,456.714,591.743,383.131,030.66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1,006.91510.401,770.269,009.79
合计3,463.625,102.145,153.3910,040.4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10,040.45万元、5,153.39万元、5,102.14万元和3,463.62万元。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519,148.73483,965.00460,692.37301,110.85

1-1-136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坏账准备3,309.652,611.282,482.60996.63
账面价值515,839.07481,353.72458,209.78300,114.21
营业收入1,048,535.391,469,491.881,431,787.251,215,591.47
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7.13%32.93%32.18%24.77%

注:2024年9月30日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已年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00,114.21万元、458,209.78万元、481,353.72万元和515,839.07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01,110.85万元、460,692.37万元、483,965.00万元和519,148.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77%、

32.18%、32.93%和37.13%。

综上,公司的应收账款增长主要系由于清洁能源补贴款回款较慢所致,各期的波动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具备合理性。

(2)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347,217.3166.88%307,673.9263.57%344,662.3874.81%183,881.5761.07%
1至2年138,778.5926.73%141,211.9929.18%80,770.2717.53%71,929.4823.89%
2至3年27,235.365.25%28,651.415.92%25,869.925.62%35,317.3111.73%
3至4年4,064.010.78%4,005.100.83%6,365.521.38%6,418.632.13%
4至5年1,239.860.24%1,946.600.40%1,922.820.42%2,882.370.96%
5年以上613.600.12%475.980.10%1,101.470.24%681.490.23%
小计519,148.73100.00%483,965.00100.00%460,692.37100.00%301,110.85100.00%
减:坏账准备3,309.65-2,611.28-2,482.60-996.63-
合计515,839.07-481,353.72-458,209.78-300,114.21-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采用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和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相结合的坏账计提方法。公司结合客户的经营情况、诉讼情况,综合评估其还款意愿及

1-1-137

还款能力,对个别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57.190.11557.1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18,591.5499.892,752.460.53515,839.07
合计519,148.73100.003,309.650.64515,839.07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63.300.12563.3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83,401.7099.882,047.970.42481,353.72
合计483,965.00100.002,611.280.54481,353.72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72.650.12572.65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60,119.7399.881,909.950.42458,209.78
合计460,692.37100.002,482.600.54458,209.78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74.290.19574.2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0,536.5699.81422.340.14300,114.21
合计301,110.85100.00996.630.33300,114.21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
账面余额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账龄组合10,775.425.51593.8410,181.58
应收清洁能源电价补贴款398,531.040.542,158.01396,373.03

1-1-138

应收电价组合100,162.37-0.61100,161.75
应收供热组合4,542.08--4,542.08
关联方组合4,580.63--4,580.63
合计518,591.540.532,752.46515,839.07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账龄组合7,770.145.70443.107,327.04
应收清洁能源电价补贴款361,016.970.441,601.47359,415.50
应收电价组合109,921.66-3.40109,918.26
应收供热组合1,826.53--1,826.53
关联方组合2,866.40--2,866.40
合计483,401.700.422,047.97481,353.72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账龄组合8,156.655.66461.817,694.84
应收清洁能源电价补贴款305,764.980.471,448.14304,316.85
应收电价组合140,442.14--140,442.14
应收供热组合3,007.30--3,007.30
关联方组合2,748.66--2,748.66
合计460,119.730.421,909.95458,209.78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账龄组合6,527.606.47422.346,105.26
应收清洁能源电价补贴款215,109.78--215,109.78
应收电价组合76,810.93--76,810.93
应收供热组合1,473.76--1,473.76
关联方组合614.49--614.49
合计300,536.560.14422.34300,114.21

(4)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由于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具有偶发性,故予以剔除)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吉电股份未披露0.53%0.60%0.32%

1-1-139

公司名称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申能股份未披露0.47%0.21%0.11%
湖北能源未披露2.65%2.02%0.07%
上海电力未披露0.05%0.06%0.04%
平均值-0.93%0.72%0.14%
发行人0.53%0.44%0.42%0.14%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处于合理区间。

(5)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2021-2023年末应收账款期后(一年)回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 余额其中:应收清洁能源补贴款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其中:应收清洁能源补贴款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其中:应收清洁能源补贴款其他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金额483,965.00361,016.97122,948.03460,692.37305,764.98154,927.39301,110.85215,109.7886,001.07
期后回款金额208,326.8986,000.56122,326.33284,318.38130,017.80154,300.58185,092.4399,988.9885,103.45
期后回款比例43.05%23.82%99.49%61.72%42.52%99.60%61.47%46.48%98.96%

注:2023年期后回款仅统计2024年1-9月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整体应收账款期后回收情况较低,主要原因系有大额的应收清洁能源电价补贴款,该类应收款项回款周期较长且金额较大,因此影响了整体应收回款情况,剔除该类款项后的期后应收账款回款率情况均达到99%左右。

(6)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当期计提698.380.29%136.370.041,519.060.4284.110.05
当期收回/转回--9.350.0034.060.001-20.62-0.01

报告期内,公司当期计提和收回/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公司营业利润

1-1-140

比例较小,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7)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
2024年9月30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471,460.5290.81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3,043.042.51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2,346.932.38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4,129.800.80
北京金佰利个人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621.830.31
合计502,602.1296.81
2023年12月31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431,310.2989.12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6,993.165.58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470.902.37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2,824.640.58
北京金佰利个人卫生用品有限公司1,647.890.34
合计474,246.8897.99
2022年12月31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390,320.8584.72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8,393.346.16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3,485.222.93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5,019.661.09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3,985.370.87
合计441,204.4495.77
2021年12月31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32,415.9577.19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3,030.957.65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966.213.97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9,815.563.26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8,151.592.71
合计285,380.2694.78

公司报告期各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占比分别为94.78%、95.77%、97.99%和96.81%。

1-1-141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2,934.39万元、8,793.22万元、2,583.98万元和3,781.98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均在2年以内,预付账款账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3,776.4899.852,582.6199.958,423.6295.8022,932.6499.99
1至2年5.500.151.370.05369.604.201.750.01
合计3,781.98100.002,583.98100.008,793.22100.0022,934.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供应商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比重
2024年9月30日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916.0024.22
山东科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70.0012.4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308.778.16
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183.474.85
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75.134.63
合计2,053.3854.29
2023年12月31日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672.2426.02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619.5023.9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457.2817.70
上海福克斯波罗有限公司92.583.58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85.473.31
合计1,927.0674.58
2022年12月31日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493.4339.73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0.0022.74
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1,179.0113.41
陕西有色榆林铁路运销有限公司944.9910.75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369.604.20
合计7,987.0390.83

1-1-142

期间供应商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比重
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560.5989.60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992.604.3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623.172.72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4.162.07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7.080.21
合计22,697.6098.93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3,999.392,963.541,631.814,795.39
坏账准备165.58165.32160.68161.45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13,833.812,798.221,471.134,633.95
其中:应收利息--4.52218.88
应收股利10,942.73414.44-3,000.00

报告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633.95万元、1,471.13万元、2,798.22万元和13,833.81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应收政府退税款、押金、备用金及其他往来等。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系2022年收回应收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股利3,000.00万元。2024年9月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系确认宁德核电投资分红10,942.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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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3

6、存货

(1)存货余额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2,480.55710.1161,770.4462,343.35736.4561,606.9165,443.13802.7864,640.3549,089.23689.8248,399.41
在产品885.19-885.19986.27986.271,109.86-1,109.861,294.74-1,294.74
库存商品4,629.811,092.493,537.324,674.401,063.223,611.194,491.59967.683,523.913,813.09936.022,877.06
周转材料27.20-27.2028.4528.45183.42-183.42203.29-203.29
其他213.09-213.09186.65186.6593.11-93.11120.82-120.82
合计68,235.841,802.5966,433.2468,219.131,799.6666,419.4671,321.121,770.4669,550.6654,521.171,625.8552,895.3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在产成品、库存商品及周转材料均为纺织业务板块公司的存货,原材料主要由煤炭、备品备件及辅料、纺织品原料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煤炭44,002.6471.24%41,933.7968.07%45,627.1470.59%31,823.4165.75%
备品备件及辅料12,599.2720.40%13,799.5622.40%15,015.9223.23%13,644.3128.19%
纺织品原料5,168.528.37%5,873.559.53%3,997.306.18%2,931.6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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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4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合计61,770.44100.00%61,606.91100.00%64,640.35100.00%48,399.41100.00%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发行人供电、供热业务板块的存货主要为煤炭、备品备件及辅料,其中煤炭按需采购,周转率快,备品备件及辅料通用性高,跌价风险较小,发行人未对此计提跌价准备。发行人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均是针对纺织业务板块的存货。与发行人相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吉电股份未披露4.51%2.44%1.60%
申能股份未披露---
湖北能源未披露---
上海电力未披露0.10%0.08%0.12%
平均值-1.15%0.63%0.43%
公司2.64%2.64%2.48%2.98%

注: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存货余额

由上表对比可知,发行人所在行业整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比例较低,发行人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要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中申能股份和湖北能源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而吉电股份及上海电力由于有经营电力相关的其他业务,因此有计提一定比例的存货跌价准备。

1-1-145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25,476.6834,799.7833,355.6328,343.15
预缴税金315.04304.262,610.142,824.00
委托贷款--4,000.004,000.00
其他63.8164.074.855.92
合计25,855.5335,168.1239,970.6235,173.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余额分别为35,173.06万元、39,970.62万元、35,168.12万元和25,855.53万元。最近三年,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整体呈现一定波动,主要系收回向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4,000.00万元及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612.0221,138.56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63,854.3862,587.9359,248.8954,119.81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8,888.628,888.628,888.628,888.62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09,010.04373,219.78318,829.05252,928.23
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637.71637.71529.19417.87
福建宁德第二核电有限公司16,772.357,410.057,410.057,410.05
国核(福建)核电有限公司6,195.006,195.005,768.004,200.00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830.1321,647.0320,902.3520,125.21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177,855.27181,426.65175,731.25174,041.48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712.442,712.442,710.762,709.34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6,533.7226,220.5725,439.6723,466.07
宁德市环三售电有限公司3,679.474,070.444,018.113,731.61
泉州市梅山美溪供电有限公司1,126.141,166.021,015.70926.33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256,544.24238,100.38225,978.49190,888.10
合计996,639.52934,282.63877,082.14764,991.28

1-1-1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764,991.28万元、877,082.14万元、934,282.63万元和996,639.52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参股公司经营良好,于报告期内确认投资损益所致。2023年,公司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资扩股后持有东桥热电5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故不再通过该科目进行核算。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52,317.6252,317.6252,317.6252,317.6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41.5010,891.658,994.158,747.4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69.37490.06479.21634.49
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200.00200.00200.00200.00
合计67,128.4963,899.3361,990.9861,899.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61,899.59万元、61,990.98万元、63,899.33万元和67,128.49万元,整体呈现稳定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所持标的股票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10、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30.95万元、290.59万元、250.23万元和219.96万元,整体较为稳定,账面价值下降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所致。

1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2,479,783.302,565,633.392,749,401.071,838,753.58
固定资产清理462.87688.17513.01681.92
合计2,480,246.172,566,321.562,749,914.081,839,435.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含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分别为

1-1-147

1,838,753.58万元、2,749,401.07万元、2,565,633.39万元和2,479,783.30万元,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分别为681.92万元、513.01万元、688.17万元和462.87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不含固定资产清理)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原值及账面价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原值3,879,896.263,831,144.133,820,670.672,757,700.47
累计折旧1,387,615.881,253,013.661,067,358.41915,029.26
减值准备12,497.0812,497.083,911.193,917.63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479,783.302,565,633.392,749,401.071,838,753.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838,753.58万元、2,749,401.07万元、2,565,633.39万元和2,479,783.30万元。2022年末,固定资产价值大幅增加,主要系在建工程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767,716.25757,190.29737,621.19696,253.22
电力机器设备2,994,856.132,957,957.102,969,570.241,948,734.34
纺织机器设备74,361.6174,184.3073,765.4774,319.09
运输设备7,313.026,955.746,433.036,207.79
其他35,649.2634,856.7033,280.7532,186.03
合计3,879,896.263,831,144.133,820,670.672,757,700.47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233,363.91212,547.17184,302.76142,855.32
电力机器设备1,083,750.48973,660.13821,096.76714,474.90
纺织机器设备51,120.9849,113.3746,502.8644,095.95

1-1-148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运输设备4,305.684,056.353,668.603,402.42
其他15,074.8213,636.6511,787.4210,200.68
合计1,387,615.881,253,013.661,067,358.41915,029.26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2,204.922,204.92--
电力机器设备6,380.976,380.97
纺织机器设备3,911.083,911.083,911.083,917.52
运输设备----
其他0.110.110.110.11
合计12,497.0812,497.083,911.193,917.63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532,147.41542,438.20553,318.43553,397.90
电力机器设备1,904,724.681,977,916.012,148,473.471,234,259.44
纺织机器设备19,329.5421,159.8523,351.5326,305.63
运输设备3,007.342,899.392,764.432,805.38
其他20,574.3321,219.9421,493.2121,985.23
合计2,479,783.302,565,633.392,749,401.071,838,753.58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电力机器设备等。2022年末,固定资产价值大幅增加,主要系在建工程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分别为3,917.63万元、3,911.19万元、12,497.08万元和12,497.08万元。

2023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大幅增加,一方面,系公司当年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资扩股后持有东桥热电51%股权,将原合并范围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纳入合并范围所致;另一方面,系公司控股孙公司福能华润(惠安)风电有限公司建设的惠安尖峰风电场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将原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变更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转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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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9

1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及减值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660MW热电 联产69,366.99-69,366.9966,274.18-66,274.18------
小岞散装货码头工程32,208.875,641.9526,566.9231,772.615,641.9526,130.66------
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83,858.45-83,858.4527,223.32-27,223.32------
龙安热电厂扩建项目---22,708.00-22,708.007,064.91-7,064.91153.48-153.48
福海创分布式光伏项目313.34-313.345,592.45-5,592.45------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2,644.61-2,644.613,478.99-3,478.9914,656.39-14,656.39723,969.57-723,969.57
东桥热电火电厂项目2,680.592,680.59-2,680.592,680.59-------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扫尾工程1,027.64-1,027.641,027.64-1,027.64------
鸿山热电供热管网支线建设93.63-93.63343.07-343.07162.00-162.00207.36-207.36
液氮改尿素制氯替代升级改造1,275.50-1,2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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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高新区供热管道建设工程2,036.94-2,036.94---------
智慧风场建设 项目433.94-433.94---------
泉南水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1,175.76-1,175.76---------
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29,536.14-29,536.14---------
长乐J区风电场项目882.79-882.79---------
六枝电厂技改 项目918.42-918.42154.72-154.72------
岩前集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509.77-509.77---------
南纺技改项目568.65-568.6533.85-33.85------
鸿山热电分布式光伏项目350.96-350.963.64-3.64------
晋江气电1#机升级改造项目------7,564.80-7,564.80---
晋南热电联产项目-综合楼EPC------3,183.78-3,183.781,938.10-1,938.10
尖峰风电场项目------1,599.681,599.68-1,599.681,599.68-
福能贵电技改 项目------997.28-997.28740.66-740.66
鸿山热电化学反渗透扩容改造工程(EPC)-----808.12-808.12---
南纺高新材料产------208.74-208.74924.84-9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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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业园项目(二)
晋江气电华泰宿舍改造------126.80-126.80---
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8号楼---------12,628.45-12,628.45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出线工程---------9,100.51-9,100.51
晋江气电倒班宿舍及外委检修楼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1,455.97-1,455.97
其他1,190.69-1,190.69879.86-879.86298.40-298.40157.90-157.90
合计231,073.698,322.55222,751.15162,644.668,322.55154,322.1236,670.901,599.6835,071.22752,876.521,599.68751,276.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751,276.85万元、35,071.22万元、154,322.12万元和222,751.15万元。2022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大幅减少,主要系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3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大幅增加,主要系将东桥热电在建工程纳入合并范围以及开始投建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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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分别为1,599.68万元、1,599.68万元、8,322.55万元和8,322.55万元。2023年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增加,主要系将东桥热电的小岞散装货码头工程和火电厂项目等工程计提的减值准备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原值、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使用权资产原值2,723.842,719.182,984.5282,792.62
累计折旧1,679.261,470.301,219.862,358.80
减值准备----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1,044.581,248.871,764.6580,433.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0,433.81万元、1,764.65万元、1,248.87万元和1,044.58万元。2022年末,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海上风电设备重分类至“固定资产”项目列报。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软件5,318.615,194.044,445.374,253.72
土地使用权80,754.9755,937.5355,477.5254,034.52
海域使用权14,914.1214,914.122,398.782,398.78
其他121.0414.1414.1414.14
合计101,108.7476,059.8462,335.8260,701.17
二、累计摊销
软件4,050.843,734.833,199.452,7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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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土地使用权14,476.2013,085.0811,595.1610,247.93
海域使用权2,633.602,370.71632.15579.53
其他20.485.893.060.24
合计21,181.1219,196.5115,429.8213,607.66
三、减值准备
软件----
土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其他----
合计----
四、账面价值
软件1,267.781,459.211,245.931,473.76
土地使用权66,278.7742,852.4643,882.3643,786.58
海域使用权12,280.5212,543.411,766.631,819.26
其他100.558.2511.0813.91
合计79,927.6256,863.3346,906.0047,093.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7,093.51万元、46,906.00万元、56,863.33万元和79,927.62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

2023年末,无形资产原值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增资扩股后持有东桥热电5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024年9月末无形资产进一步增加的原因是东桥热电以出让方式取得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闽(2024)惠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064号),土地面积445,734平方米,出让价款2.41亿元。

(2)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5、商誉

(1)商誉构成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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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反向收购46,175.3646,175.3646,175.3646,175.36
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2,908.022,908.022,908.022,908.02
福建省南平新南针有限公司120.00120.00120.00120.00
泉州配售电有限公司60.3760.3760.3760.37
福能华润(惠安)风电有限公司15.0115.0115.0115.01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955.023,955.02--
合计53,233.7753,233.7749,278.7649,278.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余额分别为49,278.76万元、49,278.76万元、53,233.77万元和53,233.77万元。2023年,公司商誉账面余额增加的原因系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资扩股后持有东桥热电51%股权。

(2)商誉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反向收购43,696.2643,696.2643,696.2634,396.09
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新南针有限公司----
泉州配售电有限公司----
福能华润(惠安)风电有限公司----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43,696.2643,696.2643,696.2634,396.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减值准备分别为34,396.09万元、43,696.26万元、43,696.26万元和43,696.26万元。

公司2014年向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构成反向购买。2021年度,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4月22日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22)第AR12011号评估报告,反向购买形成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商誉的合计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856.58万元;2022年度,根据福建中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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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4月10日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23)第BV12006号评估报告,反向购买形成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商誉的合计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300.17万元。

1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生态修复工程1,301.451,391.59926.43749.04
道路改造工程412.39321.71117.48123.77
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待摊费用69.5389.72116.63143.55
固定资产大修费67.5385.16108.6610.24
装修费---44.24
其他102.10117.5673.5477.95
合计1,952.992,005.731,342.741,148.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148.78万元、1,342.74万元、2,005.73万元和1,952.99万元。2023年末,长期待摊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部分风场道路维护和生态修复费用增加。

1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3,797.66万元、20,162.20万元、15,994.65万元和14,869.15万元,主要系可抵扣亏损、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政府补助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减值准备2,570.012,440.282,325.462,590.77
政府补助2,231.401,089.341,260.481,405.11
可抵扣亏损9,677.2612,054.8516,073.1719,462.16
会计摊销年限小于税法年限22.8018.1914.2125.48
应付职工薪酬82.0199.66115.49146.7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44.30149.57158.48167.39
其他141.38142.75214.90-
合计14,869.1515,994.6520,162.2023,79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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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整体呈下滑趋势,主要系2021年子公司福能贵电经营亏损,相应增加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自2022年起,福能贵电扭亏为盈,可抵扣亏损用于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致。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预付土地使用权款4.0124,073.64-272.30
预付设备、工程款13,850.22127.86174.28-
待抵扣进项税39,032.5746,163.0067,776.66109,449.50
项目前期费用7,595.1614,842.802,199.25234.40
定期存款12,711.682,510.242,432.86-
合计73,193.6387,717.5372,583.05109,956.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109,956.20万元、72,583.05万元、87,717.53万元和73,193.63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内部构成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2022年新增大额固定资产,购置时产生的进项税于后续年度抵扣所致。

2023年末,预付土地使用权款及项目前期费用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资扩股后持有东桥热电5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024年,东桥热电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确认无形资产,导致本期末预付土地使用权款大幅减少。

2024年9月末,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主要系东桥热电本期预付设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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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1,039.374.75%161,053.377.08%217,411.459.06%183,000.008.16%
应付票据------1,445.000.06%
应付账款201,159.509.46%220,169.159.68%366,645.8715.27%270,513.1412.07%
合同负债6,684.400.31%3,569.200.16%4,340.890.18%4,490.820.20%
应付职工薪酬14,300.320.67%5,116.010.23%5,279.740.22%6,316.640.28%
应交税费17,943.010.84%23,699.141.04%19,679.260.82%18,215.170.81%
其他应付款13,019.290.61%11,754.600.52%15,591.020.65%18,079.140.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4,448.529.15%327,844.6914.42%228,174.609.51%114,012.215.09%
其他流动负债2,490.820.12%4,138.210.18%1,244.030.05%468.390.02%
流动负债合计551,085.2325.93%757,344.3833.31%858,366.8535.76%616,540.5227.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476,538.6969.47%1,420,838.0162.49%1,331,978.7255.49%1,414,765.1163.10%
应付债券----120,954.335.04%117,301.385.23%
租赁负债165.690.01%201.530.01%297.710.01%80,066.233.57%
长期应付款72,496.323.41%74,757.723.29%75,602.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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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93.560.01%263.660.01%243.620.01%314.000.01%
预计负债173.390.01%457.200.02%853.330.04%--
递延收益8,428.520.40%3,885.850.17%4,518.370.19%5,044.820.23%
递延所得税负债16,341.390.77%15,953.380.70%7,577.510.32%8,024.700.36%
非流动负债合计1,574,337.5574.07%1,516,357.3566.69%1,542,026.2864.24%1,625,516.2472.50%
负债合计2,125,422.79100.00%2,273,701.72100.00%2,400,393.14100.00%2,242,056.7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金额分别为2,242,056.75万元、2,400,393.14万元、2,273,701.72万元和2,125,422.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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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余额分别为183,000.00万元、217,411.45万元、161,053.37万元和101,039.37万元。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应付票据---1,445.00
应付账款201,159.50220,169.15366,645.87270,513.14
合计201,159.50220,169.15366,645.87271,958.14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仅在2021年12月31日有应付票据余额1,445.00万元,其余各期末均无余额。2021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均系银行承兑汇票。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应付货款43,054.7236,611.2851,917.8253,015.22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145,466.10177,070.52308,059.70210,062.51
应付服务费12,595.305,317.123,206.445,000.21
其他43.371,170.233,461.912,435.20
合计201,159.50220,169.15366,645.87270,513.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70,513.14万元、366,645.87万元、220,169.15万元和201,159.50万元。其中2022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主要是由于海上风电工程在当年陆续完工,待结算工程款增加所致。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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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供气款项6,084.793,055.502,448.552,883.23
纺织货款419.91406.60480.68679.49
发电副产品综合利用款188.81152.341,465.761,006.27
其他0.861.541.20-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9.9746.7855.3078.17
合计6,684.403,569.204,340.894,490.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4,490.82万元、4,340.89万元、3,569.20万元和6,684.40万元,主要为各期预收客户款项。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6,316.64万元、5,279.74万元、5,116.01万元和14,300.32万元。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增值税4,941.384,401.974,017.925,611.05
企业所得税10,959.6617,074.6413,714.8210,317.23
城市维护建设税176.72199.65179.23271.10
房产税340.87330.27230.71470.81
土地使用税153.83154.65100.63212.36
个人所得税124.61685.29526.53373.20
教育费附加178.91203.08183.95275.99
环境保护税353.05369.63411.72506.58
印花税235.22225.43262.16175.12
其他税费478.7354.5451.601.74
合计17,943.0123,699.1419,679.2618,215.17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18,215.17万元、19,679.26万元、23,699.14万元和17,943.01万元,主要为各期末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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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应付利息--151.042,097.02
应付股利2,502.832.752.662.62
其他应付款10,516.4611,751.8515,437.3115,979.50
合计13,019.2911,754.6015,591.0218,079.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18,079.14万元、15,591.02万元、11,754.60万元和13,019.29万元。2024年9月30日,其他应付款中包含2,502.83万元子公司拟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6,070.37194,083.60222,707.30113,643.58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63,376.49124,596.0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4,453.017,407.033,430.4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6.96204.19558.98368.63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481.691,553.841,477.87-
合计194,448.52327,844.69228,174.60114,012.21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14,012.21万元、228,174.60万元、327,844.69万元和194,448.52万元,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构成。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的金额分别为468.39万元、1,244.03万元、4,138.21万元和2,490.82万元,主要由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和待转销项税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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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

9、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质押借款45,785.0051,665.0036,380.0059,340.00
保证借款16,745.6020,037.0671,026.0082,625.00
信用借款1,540,078.451,543,219.551,447,280.021,386,443.68
小计1,602,609.051,614,921.611,554,686.021,528,408.6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6,070.37194,083.60222,707.30113,643.58
合计1,476,538.691,420,838.011,331,978.721,414,765.1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414,765.11万元、1,331,978.72万元、1,420,838.01万元和1,476,538.69万元,主要为信用借款。10、应付债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376.49124,596.04120,954.33117,301.38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63,376.49124,596.04--
合计--120,954.33117,301.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金额分别为117,301.38万元、120,954.33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主要为公司于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将于2024年12月6日到期。

11、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租赁付款额284.31465.41956.2499,916.41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50.2359.7099.5519,4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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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3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小计234.09405.71856.6980,434.87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8.40204.19558.98368.63
合计165.69201.53297.7180,066.2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的金额分别80,066.23万元、297.71万元、201.53万元和165.69万元。2022年末,公司其他租赁余额较上年末减少79,768.5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将自建项目海上风机设备采购的融资款75,602.70万元重分类至长期应付款。

1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自建项目风机设备融资款76,949.3282,164.7579,033.15-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4,453.017,407.033,430.45-
合计72,496.3274,757.7275,602.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的金额分别0万元、75,602.70万元、74,757.72万元和72,496.32万元。2022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系公司将自建项目海上风机设备采购的融资款75,602.70万元重分类至长期应付款。

1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辞退福利193.56263.66243.62314.00
合计193.56263.66243.62314.00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分别314.00万元、243.62万元、263.66万元和193.56万元,均为辞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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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4

1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产品质量保证173.39457.20853.33-
合计173.39457.20853.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0万元、853.33万元、457.20万元和173.39万元,主要系公司2022年投入使用的风电设备计提的维修费用,随着维修费用的实际发生,预计负债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15、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政府补助8,428.523,885.854,518.375,044.82
合计8,428.523,885.854,518.375,044.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5,044.82万元、4,518.37万元、3,885.85万元和8,428.52万元,主要是政府补助。

16、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可转债项目资本化利息83.9690.6199.48108.34
会计摊销年限大于税法年限1,691.061,933.052,166.302,495.71
企业合并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1,356.521,356.52---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10,132.6510,310.743,540.754,077.1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625.671,818.381,341.291,343.49
其他451.53444.09429.69-
合计16,341.3915,953.387,577.518,0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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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8,024.70万元、7,577.51万元、15,953.38万元和16,341.39万元。2023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同期增长110.54%,主要原因系公司对东桥热电进行增资扩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评估增值导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2.091.551.141.16
速动比率(倍)1.961.471.06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2.36%18.93%22.90%25.62%
资产负债率(合并)41.70%44.86%49.46%50.81%
利息保障倍数(倍)6.696.535.713.57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稳定上升,资产负债率稳定下降,企业偿债能力不断增强。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对比分析

(1)流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公司名称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吉电股份0.710.630.680.56
申能股份1.110.981.021.00
湖北能源0.640.570.810.85
上海电力0.840.660.660.47
平均值0.820.710.790.72
发行人2.091.551.141.1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均大于1,整体流动性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2023年末流动比率较2022年末大幅提高,主要系公司当年度经营现金流入增加,导致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流动比率随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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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6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流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基于电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高、资本回收期长的特征,采用稳健型的营运资本政策,流动性负债占比较小,流动比率较高。

(2)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公司名称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吉电股份0.700.620.660.54
申能股份1.070.940.950.95
湖北能源0.610.530.770.79
上海电力0.820.640.630.45
平均值0.800.680.750.68
发行人1.961.471.061.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均大于1,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2023年末速动比率较2022年末大幅提高,主要系公司当年度经营现金流入增加,导致速动资产大幅增加,速动比率随之提高。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基于电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高、资本回收期长的特征,采用稳健型的营运资本政策,流动性负债占比较小,速动比率较高。

(3)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公司名称2024年 9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吉电股份74.07%74.29%72.19%78.52%
申能股份54.24%56.16%57.55%57.08%
湖北能源58.34%57.83%53.79%50.24%
上海电力70.03%70.01%72.65%75.76%
平均值64.17%64.57%64.05%65.40%
发行人41.70%44.86%49.46%50.81%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受行业特性影响,各公司经营情况、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等存在差异所致;此外,公司2023年度经营现金流入大幅增加,导致资本结构进一步改善,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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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7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793.113.764.22
存货周转率(次)15.9916.0417.3119.81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4年1-9月的周转率数据已年化。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22、3.76、3.11和2.79次,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由于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81、17.31、16.04和15.99次。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的对比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吉电股份未披露1.671.741.74
申能股份未披露3.333.824.52
湖北能源未披露4.205.156.06
上海电力未披露2.432.682.60
平均值-2.913.353.73
发行人2.793.113.764.22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合同资产余额)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4年1-9月可比公司未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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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8

公司名称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吉电股份未披露50.9532.9329.04
申能股份未披露19.1918.7825.17
湖北能源未披露21.6624.4631.29
上海电力未披露29.1024.8931.75
平均值-30.2225.2729.31
发行人15.9916.0417.3119.81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2024年1-9月可比公司未披露存货期末余额。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整体低于同行业水平。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发行人较同行业上市公司距煤炭出产地及主要交运港口距离较远,为保障发电稳定,会保存更多天数的安全煤炭库存。另一方面,相对于煤电板块业务,发行人纺织板块业务存货周转较慢,导致发行人整体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证监会公告[2023]15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界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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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9

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类金融业务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1)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2)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2、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可能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其他应收款13,833.81
其中:应收股利10,942.73
2其他流动资产25,855.53
3长期股权投资996,639.52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7,128.49
5其他非流动资产73,193.63

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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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0

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3,833.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应收股利10,942.73
其他应收款2,891.09
其中:押金、备用金414.97
应收退税款1,137.60
代收代付31.19
其他往来1,307.33
合计13,833.8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退税款、其他往来、押金、备用金、应收股利等,其他往来主要包括应收政府补助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5,855.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待抵扣进项税25,476.68
预缴税金315.04
其他63.81
合计25,855.53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996,639.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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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余额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直接间接
1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63,854.3823%供热、火力发电
2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8,888.6210%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压水堆电站和高温气冷堆核电
3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09,010.0435%新能源电力投资与开发
4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637.7120%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5福建宁德第二核电有限公司16,772.3510%核电站的投资、建设与经营
6国核(福建)核电有限公司6,195.0035%核能发电;核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
7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830.1346.67%供热、供电、煤渣综合利用
8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177,855.2710%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9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712.4410%负责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10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6,533.7210%金融业
11宁德市环三售电有限公司3,679.4729%电力供应等
12泉州市梅山美溪供电有限公司1,126.1440.63%电力供应、机电安装、交电零售
13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256,544.2449%火力发电
合计996,6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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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外,公司投资的参股公司的主营业务均属于主营的电力供应相关领域。该等投资系公司进行的产业相关投资,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协同效果,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亦符合行业惯例,故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公司对其投资的主要目的系为获取更好的金融服务,并非赚取短期投资收益。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上述投资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于2014年对其进行投资且报告期内并未新增投资,投资时间不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的时间范畴。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其投资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仅为1.12%,远低于30%,亦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为67,128.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 余额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直接间接
1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52,317.6220%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41.500.03%金融业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69.370.01%金融业
4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200.003.92%现已成建制划入福建省中华会计函校南平分校(南平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合计67,128.49

上述是公司长期持有的投资,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除华润温州外,公司所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系2014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承继原上市公司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权益投资,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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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温州主要经营电力建设、生产、销售及电力生产相关的燃料、粉煤灰、脱硫石膏等附属经营及综合利用。华润温州拥有大容量、高参数、超超临界的百万机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国内同类型机组中处于领先水平,收购华润温州20%股权,有利于公司实施省外业务布局,做优做强主业,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并非以赚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公司持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故属于财务性投资。报告期内,公司仅于2022年参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增持192,660.00股股票,除此之外,公司持有上述两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数量未发生变动,故投资时间不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的时间范畴。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计投资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仅为0.62%,远低于30%,亦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公司于1995年投资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原闽北武夷信托投资公司,后于2020年9月申请注销事业单位登记,债权债务由福建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南平分校全盘承接),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投资时间不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的时间范畴;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其投资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仅为0.01%,远低于30%,亦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73,193.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预付土地使用权款4.01
预付设备、工程款13,850.22
待抵扣进项税39,032.57
项目前期费用7,595.16
定期存款12,711.68
合计73,1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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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预付设备款、定期存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购买的定期存款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故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可能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主要包括持有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股权、持有交通银行及兴业证券流通股等,财务性投资合计账面余额为41,344.59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仅为1.75%,远低于30%,不属于最近一期末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同时,上述财务性投资的投资时间均不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的时间范畴,不存在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形。相关认定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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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营成果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收入1,048,535.39100.001,469,491.88100.001,431,787.25100.001,215,591.47100.00
营业成本817,963.7978.011,119,194.3776.161,089,139.5476.071,001,161.6482.36
税金及附加7,659.110.738,505.690.588,256.270.587,584.550.62
销售费用2,241.300.212,335.020.162,341.780.163,424.220.28
管理费用21,310.452.0329,622.342.0225,765.121.8023,761.551.95
研发费用10,811.681.0312,989.630.8810,823.170.767,057.440.58
财务费用38,400.033.6660,377.234.1162,990.184.4050,881.194.19
其他收益9,744.470.938,301.190.569,129.280.647,320.450.60
投资收益84,433.828.05124,027.958.44130,146.029.0959,906.674.93
信用减值损失-698.64-0.07-126.52-0.01-1,511.72-0.11-66.38-0.01
资产减值损失-176.02-0.02-433.41-0.03-9,791.46-0.68-6,211.81-0.51
资产处置收益23.680.00249.450.021,088.610.08356.830.03
营业利润243,476.3523.22368,486.2625.08361,531.9225.25183,026.6515.06
营业外收入932.890.09493.730.032,160.160.15990.170.08
营业外支出385.550.045,904.250.401,196.250.084,086.990.34
利润总额244,023.6823.27363,075.7424.71362,495.8225.32179,929.82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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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所得税费用30,881.532.9543,379.002.9534,098.682.3814,617.681.20
净利润213,142.1520.33319,696.7321.76328,397.1422.94165,312.1513.60

(一)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营业毛利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040,597.7499.241,454,952.7499.011,417,565.8699.011,201,695.6398.86
其他业务收入7,937.650.7614,539.140.9914,221.400.9913,895.831.14
收入合计1,048,535.39100.001,469,491.88100.001,431,787.25100.001,215,591.47100.00
主营业务成本813,030.6199.401,114,022.0099.541,083,883.9799.52994,955.5799.38
其他业务成本4,933.180.605,172.370.465,255.570.486,206.070.62
成本合计817,963.79100.001,119,194.37100.001,089,139.54100.001,001,161.64100.00

(1)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收入

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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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供电845,853.721,178,592.701,157,877.70957,067.50
供热145,048.95201,761.40196,359.22167,837.54
纺织制品49,022.2970,423.2260,034.8572,430.83
其他672.774,175.423,294.094,359.76
其他业务收入7,937.6514,539.1414,221.4013,895.83
合计1,048,535.391,469,491.881,431,787.251,215,591.47

如上表所示,2021-2023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7.96%和2.64%。各年度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各年度供电收入上升,其中,2022年度供电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系发行人2022年风电项目全面投产运营,海上风电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增长228.45%,风力发电收入较上一年增加。同时,2022年燃煤发电的价格由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而较2021年出现上涨,导致燃煤发电收入亦有所上升。

(2)按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

发行人营业收入按地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福建省内864,933.881,205,146.931,210,213.131,046,189.73
福建省外175,663.86249,805.80207,352.73155,505.90
其他业务收入7,937.6514,539.1414,221.4013,895.83
合计1,048,535.391,469,491.881,431,787.251,215,5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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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主要集中在福建省内,主要系由于发电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性,而发行人发电业务装机在福建区域较为集中所致。

(3)按季度分类的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合计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4年308,781.40/357,706.63/382,047.36///1,048,535.39
2023年307,174.6520.90330,212.4422.47398,493.1527.12433,611.6529.511,469,491.88
2022年253,428.7817.70284,984.9419.90380,585.3126.58512,788.2235.811,431,787.25
2021年283,772.6423.34294,516.3824.23324,035.4126.66313,267.0325.771,215,591.47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2021年收入较为平均,2022-2023年收入在第四季度较高,主要系由于风电、燃气和燃煤发电收入占比上升,受到风电资源、燃气发电调度和燃煤发电的用电季节性影响所致。

2、营业成本

发行人营业成本按照产品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供电640,593.36883,527.48859,090.50775,241.18
供热115,137.76153,117.19159,004.93149,082.51
纺织制品50,555.9071,850.1862,789.0570,444.95
其他6,743.605,527.142,999.501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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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其他业务成本4,933.185,172.375,255.576,206.07
合计817,963.791,119,194.371,089,139.541,001,161.64

3、营业毛利

发行人营业毛利按照收入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毛利额占比毛利毛利额占比毛利毛利额占比毛利毛利额占比
主营业务供电205,260.3789.02295,065.2284.23298,787.2087.20181,826.3284.80
供热29,911.2012.9748,644.2113.8937,354.2910.9018,755.038.75
纺织制品-1,533.61-0.67-1,426.96-0.41-2,754.20-0.801,985.880.93
其他-6,070.83-2.63-1,351.72-0.39294.590.094,172.831.95
其他业务3,004.471.309,366.772.678,965.832.627,689.763.59
合计230,571.59100.00350,297.51100.00342,647.71100.00214,429.82100.00

报告期各期内,发行人的毛利分别为214,429.82万元、342,647.71万元、350,297.51万元和230,571.59万元,整体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供电、供热业务是毛利的主要贡献来源。发行人2022年毛利较2021年增加128,217.89万元,增长59.79%,主要是由于:1)政府回应了市场煤价不断上涨的情况,调增了省内煤电上网价格,发行人煤电毛利率由负转正,使得毛利增加46,131.79万元;2)海上风电机组在运规模大幅增加,使得毛利增加115,747.29万元。

1-1-180

4、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毛利 占比毛利率毛利 占比毛利率毛利 占比毛利率毛利 占比
主营业务21.87%98.70%23.43%97.33%23.54%97.38%17.20%96.41%
其他业务37.85%1.30%64.42%2.67%63.04%2.62%55.34%3.59%
综合毛利率21.99%100.00%23.84%100.00%23.93%100.00%17.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20%、23.54%、23.43%和21.87%,其中2022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增加6.34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1)2022年度政府回应了市场煤价不断上涨的情况,调增了省内煤电上网价格,公司煤电毛利率由负转正;2)海上风电机组在运规模大幅增加且其毛利率水平较高,拉高了整体主营业务的毛利率。

(1)分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业务类别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收入 比例毛利率收入 比例毛利率收入 比例毛利率收入 比例
供电24.27%81.29%25.04%81.01%25.80%81.68%19.00%79.64%
—燃煤发电15.99%36.93%10.86%37.50%3.71%35.72%-6.90%32.96%
—燃气发电2.87%20.53%7.06%18.28%-6.59%18.76%20.75%28.03%
—陆上风电53.19%7.23%59.09%7.93%65.75%9.59%63.84%10.40%
—海上风电58.92%14.83%61.63%15.69%74.55%15.58%72.54%6.27%
—配售电32.68%1.48%31.09%1.36%29.27%1.78%13.94%1.68%
—光伏53.66%0.29%57.77%0.24%58.79%0.25%56.70%0.30%
供热20.62%13.94%24.11%13.87%19.02%13.85%11.17%13.97%
纺织制品-3.13%4.71%-2.03%4.84%-4.59%4.24%2.74%6.03%
其他-902.37%0.06%-32.37%0.29%8.94%0.23%95.71%0.36%
主营业务合计21.87%100.00%23.43%100.00%23.54%100.00%17.20%100.00%

公司业务类型较多,以下针对报告期内平均收入占比5%以上的业务毛利率情况进行分析:

公司的供电业务按发电方式分类,主要包括燃煤发电、燃气发电、陆上风电、

1-1-181

海上风电及光伏发电,除此之外公司还开展配售电业务。其中燃煤发电上网电价较低,毛利率主要受上网电价及煤炭价格波动的影响,其中2021年出现负毛利率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当年下半年度煤炭供应紧张,公司为保证电力供应而以较高价格紧急采购煤炭所致。在后续年度,随着上网电价的调整及一系列煤炭保供措施的实施,公司燃煤发电毛利率逐渐回升。

公司的燃气发电公司为调峰电厂,发电量受一定程度上的行政指导,因此各期毛利率变动除受天然气价格波动的影响外,还受到行政指导发电量的影响。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为清洁能源,上网电价较高,发电无需消耗原材料,成本主要为设备折旧,因此毛利率较高。公司2023年度的陆上风电及海上风电毛利率相较2022年度均有较为明显的下降,主要是由于2023年上网电价及上网电量双双下降导致收入减少所致。

公司的供热业务的销售价格一般参照当地行政价格,毛利率主要受煤炭价格影响。2021年公司的供热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当期所采购的煤炭价格较高所致。

(2)同行业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吉电股份31.67%25.75%23.92%21.29%
申能股份19.36%18.46%11.96%11.37%
湖北能源29.24%20.08%13.80%16.60%
上海电力25.25%21.93%19.19%15.05%
平均26.38%21.56%17.22%16.08%
公司21.99%23.84%23.93%17.64%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整体低于吉电股份。吉电股份位于吉林省,发电业务以燃煤发电为主,但由于其与内蒙古等北方高热值煤矿厂距离较近且联系较为紧密,因此其煤炭供应较为充足,煤炭采购成本也相对较低,所以整体毛利率较高。

1-1-182

(二)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384.051,700.232,033.151,855.30
教育费附加1,414.501,737.642,088.981,833.33
房产税1,448.211,860.071,455.391,640.59
土地使用税573.87757.89645.88719.84
车船使用税4.566.877.696.39
印花税627.22966.36772.44770.99
环境保护税2,063.701,347.381,200.73748.29
其他143.00129.2452.009.83
合计7,659.118,505.698,256.277,584.55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7,584.55万元、8,256.27万元、8,505.69万元和7,659.1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0.62%、0.58%、0.58%和0.73%,基本保持稳定。

(三)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2,241.300.21%2,335.020.16%2,341.780.16%3,424.220.28%
管理费用21,310.452.03%29,622.342.02%25,765.121.80%23,761.551.95%
研发费用10,811.681.03%12,989.630.88%10,823.170.76%7,057.440.58%
财务费用38,400.033.66%60,377.234.11%62,990.184.40%50,881.194.19%
合计72,763.466.94%105,324.227.17%101,920.257.12%85,124.407.0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85,124.40万元、101,920.25万元、105,324.22万元和72,763.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0%、7.12%、7.17%和6.94%。

具体分析如下:

1-1-183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职工薪酬1,432.241,842.521,749.932,666.05
营销费用551.63144.79229.78426.71
交通差旅费100.09141.96110.22116.77
广告宣传费68.0450.0793.3997.29
其他89.29155.68158.47117.41
合计2,241.302,335.022,341.783,424.2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424.22万元、2,341.78万元、2,335.02万元和2,241.3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28%、0.16%、0.16%和0.21%。2022年起公司销售费用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子公司福能南纺的收入与利润下降导致其销售人员的绩效奖金等职工薪酬大幅下降。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职工薪酬14,051.7219,984.8017,079.2515,477.36
折旧摊销费2,751.033,666.353,635.863,432.11
办公费765.571,486.451,429.871,117.26
聘请中介及咨询费592.06656.65536.50610.19
交通差旅费363.70496.12380.45344.15
税费283.61427.36400.92284.77
党建经费236.92333.76421.47329.02
物料消耗及修理费701.59323.64187.76442.61
邮电通讯费150.46320.48253.48219.32
广告宣传费329.51250.04335.59202.02
业务招待费169.78247.91218.50172.09
保险费75.13175.62114.65118.57
租赁费260.63106.1479.27136.20
其他578.751,147.02691.55875.88

1-1-184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合计21,310.4529,622.3425,765.1223,761.55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3,761.55万元、25,765.12万元、29,622.34万元和21,310.4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逐步增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持续增长。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人员费用6,558.637,477.916,682.393,542.78
材料及燃料动力费2,116.273,641.552,982.192,918.63
固定资产费用400.81392.19391.14272.98
试验检验费用165.10263.86246.3092.68
其他1,570.881,214.11521.15230.37
合计10,811.6812,989.6310,823.177,057.44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057.44万元、10,823.17万元、12,989.63万元和10,811.68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58%、0.76%、0.88%和1.0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研发费用持续增长。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息支出42,871.4365,708.8176,926.9770,073.91
减:利息资本化329.92466.4510,245.1715,665.64
减:利息收入4,190.334,946.893,712.523,680.24
汇兑损益-7.65-29.90-78.0620.65
手续费及其他56.51111.6698.97132.51
合计38,400.0360,377.2362,990.1850,881.19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0,881.19万元、62,990.18元、60,377.23万元和38,400.03万元,主要为利息支出。2021年及2022年公司大额利息资本化

1-1-185

支出主要是由子公司福能海峡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产生,该项目2021年至2022年处于建设期,2022年项目逐步转固。

2023年公司利息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由于银行借款利率持续下调所致。2024年1-9月公司利息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到期偿还部分借款及应付债券,同时银行借款利率下调所致。

(四)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政府补助9,679.548,266.889,090.977,303.59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64.9334.3238.3116.86
合计9,744.478,301.199,129.287,320.4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7,320.45万元、9,129.28万元、8,301.19万元和9,744.47万元,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各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补助名称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增值税即征即退4,204.016,210.757,015.785,756.77与收益相关
2年产2万吨功能性高效多级低位水刺全棉复合医卫材料项目182.71243.61243.61243.61与资产相关
3六枝国库电煤储备奖励款---272.00与收益相关
4稳岗、扩岗及留工培训补贴及返还242.65131.52245.15124.89与收益相关
5福建省财政厅电力保供财政奖补资金--192.09-与收益相关
6两化融合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04.79-与收益相关
7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41.00-与收益相关
8泉州师范学院福建非织造新材料实验室创新平台项目协作经费--100.00-与收益相关
9福建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100.00-与收益相关
10汛前顶峰发电奖补资金3,310.55556.03--与收益相关
11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奖补)-238.00--与收益相关
12企业增产增效奖励0.33157.5811.00-与收益相关

1-1-186

序号补助名称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3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补助资金216.72---与收益相关
14六盘水市工信局工业倍增激励奖206.03---与收益相关
15房产税土地税水利建设基金退税450.48---与收益相关
16延平区锅炉淘汰项目资金270.00---与收益相关
17其他596.07729.39937.55906.32与收益相关
合计9,679.548,266.889,090.977,303.59-

(五)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7,403.37117,789.02129,317.2456,126.2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0.00-26.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7,030.45718.62688.643,613.07
取得控制权时,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5,426.06--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140.44
其他-94.25140.14-
合计84,433.82124,027.95130,146.0259,906.67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59,906.67万元、130,146.02万元、124,027.95万元及84,433.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3%、9.09%、

8.44%和8.05%。受联营企业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等盈利的影响,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

2023年,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将对东桥热电的持股比例从原先的35%提升至51%,将东桥热电纳入合并范围。对公司原持有的35%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确认投资收益5,426.06万元。

2024年1-9月,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7,030.45万元,其中取得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分红6,310.54万元,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红711.56万元。

1-1-187

(六)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98.38-127.02-1,512.45-84.0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0.260.500.7217.70
合计-698.64-126.52-1,511.72-66.38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66.38万元、-1,511.72万元、-126.52万元及-698.64万元,主要由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构成。2022年及2024年1-9月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主要是由于应收清洁能源补贴款增加所致。

(七)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76.02-433.41-360.16-355.2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31.13-
商誉减值损失---9,300.17-5,856.58
合计-176.02-433.41-9,791.46-6,211.8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6,211.81万元、-9,791.46万元、-433.41万元及-176.02万元。公司2021年及2022年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对反向购买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所致,详见本节“六、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之“15、商誉”。

(八)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354.39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23.68249.451,088.612.44

1-1-188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合计23.68249.451,088.61356.8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356.83万元、1,088.61万元、249.45万元及23.68万元。

(九)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378.131.8148.4484.06
违约赔偿428.01318.216.604.12
无需支付款项-125.84215.380.08
碳排放配额交易款--1,643.01138.49
排污权交易---51.29
其他126.7447.86246.72712.14
合计932.89493.732,160.16990.1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分别为990.17万元、2,160.16万元、493.73万元和932.89万元。2022年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出售剩余碳排放配额产生。

(十)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8.41462.58983.9251.32
对外捐赠支出24.10215.60133.87256.44
罚款、滞纳金269.981.2650.1437.14
非常损失-2,091.74--
赔偿支出25.53174.13-33.69
碳排放配额损失-2,955.17-3,584.08
其他37.543.7828.33124.31
合计385.555,904.251,196.254,086.9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分别为4,086.99万元、1,196.25万元、

1-1-189

5,904.25万元和385.55万元,主要由碳排放配额采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及非常损失构成。2023年,因锚害事项导致子公司福能海峡长乐海上风电C区海缆故障,造成2,091.74万元非常损失。

(十一)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30,175.3138,334.1630,896.2422,524.80
递延所得税费用706.225,044.843,202.45-7,907.13
合计30,881.5343,379.0034,098.6814,617.68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4,617.68万元、34,098.68万元、43,379.00万元和30,881.53万元。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65.66-211.31153.14389.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5,540.462,090.442,114.181,166.3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94.25140.14140.4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119.351.6020.62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5,426.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0.07-1,999.52256.37332.68
减:所得税影响额1,509.831,713.64516.44388.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58.60-520.13710.64379.07
合计2,953.884,215.761,438.341,281.93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1-190

和企业取得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等。报告期内,公司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1,281.93万元、1,438.34万元、4,215.76万元和2,953.88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78%、0.44%、1.32%和1.39%,对公司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334.49462,545.53327,715.54238,268.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097.81-157,437.32-162,132.79-860,603.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324.51-119,371.40-60,157.89703,784.9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6329.9078.06-23.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074.20185,766.71105,502.9381,426.9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82,780.82397,014.11291,511.18210,084.2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9,706.62582,780.82397,014.11291,511.18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33,839.871,606,867.211,415,618.481,286,415.56
收到的税费返还7,904.637,660.9543,747.197,935.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757.3819,231.0619,089.5113,899.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1,501.881,633,759.231,478,455.181,308,250.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94,303.90985,191.56971,136.63910,735.9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2,788.3179,511.5271,064.2166,008.88
支付的各项税费80,601.0686,775.3093,077.5773,696.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474.1119,735.3215,461.2319,540.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7,167.391,171,213.701,150,739.641,069,981.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334.49462,545.53327,715.54238,268.6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8,268.64万元、

1-1-191

327,715.54万元、462,545.53万元和324,334.49万元。报告期内,随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加。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845.4977,881.2441,723.1160,036.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92.91733.951,908.261,349.7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521.9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07.354,442.034,000.006,949.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145.7683,057.2247,631.3769,858.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2,530.77207,571.79183,087.23644,842.81
投资支付的现金16,442.8031,942.7520,296.93275,167.1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6,439.9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70.00980.006,380.004,011.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243.57240,494.54209,764.16930,461.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097.81-157,437.32-162,132.79-860,603.3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0,603.33万元、-162,132.79万元、-157,437.32万元和-166,097.81万元。其中,2021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显著高于其他年度,主要原因系公司积极购建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81,914.9918,550.0056,3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81,914.9918,550.0019,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7,068.43451,646.12399,050.001,266,595.9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92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068.43533,561.10417,600.001,322,945.9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4,468.56474,643.62338,699.58499,545.3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0,489.59173,237.25136,887.86118,370.7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1,981.6033,920.1436,936.647,330.3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434.795,051.642,170.441,244.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392.93652,932.50477,757.89619,161.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324.51-119,371.40-60,157.89703,784.9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3,784.95万元、-60,157.89万元、-119,371.40万元和-221,324.51万元,其中,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原因系公司为购建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等项目借入大量资金。

九、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44,842.81万元、183,087.23万元、207,571.79万元和172,530.7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购置设备、设备、土地等经营性资产,逐步扩大公司产能和业务布局,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获取核准的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支出目的资金来源
1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2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3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建设自筹资金
4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项目建设自筹资金
5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二期工程项目项目建设自筹资金

上述项目均系公司围绕主营业务进行的新建项目,可以扩大公司的产能规模,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提高公司服务客户的综合能力。公司拟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等多种资金来源进行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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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354项,其中发明专利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3、专利”。公司权属企业龙安热电及福能南纺下属子公司新南针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权属企业多次在福建省总工会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中获得多项荣誉,并获得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金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创新奖项。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发方面持续投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在研项目39项,主要涵盖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新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已经与福州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华夏设计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达成相关合作,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持。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研发投入,释放创新潜能,加快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1、重大担保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无对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2、诉讼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无重大未决仲裁及诉讼。

3、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发行人未来经营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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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性影响的或有事项。

(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的整合计划。

(二)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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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一)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计受到6项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海渔执罚[2023]1014号)行政处罚发行人子公司福能海峡因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海底电缆铺设施工,于2024年3月,被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闽海渔执罚[2023]1014号),处以罚款17万元。

福能海峡已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罚款,并积极采取改正措施,项目用海权证已于2023年11月取得。该事项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海渔执罚[2023]1014号)所载,本次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的裁量层级予以量罚。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2024年9月11出具的《关于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说明的函》,该案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领域。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以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之规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闽监能罚字[2021]1号)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监能罚字[2021]1号),发行人子公司福能新能源因未按规定报送电力监管统计信息,被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做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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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福能新能源及时完成了罚金缴纳,并积极开展了修订统计管理制度等整改工作。综合考虑本次处罚依据的各项法规,福能新能源该行为在电力信息报送领域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福能新能源该违法行为虽在电力信息报送领域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但从福能新能源整体生产经营角度来看,该行为未涉及其核心经营、生产环节,违法行为轻微,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且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福能新能源被处罚款15万元,处罚罚款未达罚款金额区间中间值,处罚金额较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以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之规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莆秀自然资行罚[2021]14号)行政处罚发行人子公司埭头风电因建设莆田潘宅风电场过程中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占用土地4,232平方米,于2021年8月被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以莆秀自然资行罚[202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232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232平方米土地处以罚款6.348万元。

埭头风电已及时完成了罚金缴纳,并积极完成相关整改工作。该事项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非法占用土地一般违法情节的裁量标准为“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本次行政处罚对应的罚款标准为15元/平方米,适用一般违法情节的裁量标准,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以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之规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4、莆田海警局秀屿工作站(莆海警(秀)行罚决字[2021]18号)行政处罚

发行人子公司三川风电因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F7、F8两个点位风机非法占用海域的行为,于2021年7月被莆田海警局秀屿工作站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莆海警(秀)行罚决字[2021]18号),处以罚款19.81万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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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限20日改正的行政处罚。三川风电已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罚款,并积极采取改正措施。F区项目已于2024年9月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变更用海的批复,并完成权证办理。该事项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莆海警(秀)行罚决字[2021]18号)所载,相关处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三川风电未被处没收违法所得、收回海域使用权的行政处罚,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次行政处罚适用“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违法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以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之规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5、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海行罚[2023]002号)行政处罚发行人子公司三川风电因未经批准进行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工程建设的行为,于2023年6月被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莆自然海行罚[2023]002号),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罚款人民币186.4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川风电已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罚款,并积极采取改正措施,该项目已于2024年5月取得相关海域使用权证。该事项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根据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2024年9月12日出具的《关于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用海情况说明》,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进行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工程建设一事行政处罚案的处罚裁量阶次为“一般行政处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以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之规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6、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海行罚[2023]003号)行政处罚

发行人子公司三川风电因实施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所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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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基础及海底电缆超出海域使用权证规定的用海范围的行为,于2023年12月被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莆自然海行罚[2023]003号),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罚款人民币144.4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川风电已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罚款,并积极采取改正措施,F区项目已于2024年9月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变更用海的批复,并完成权证办理。该事项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根据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2024年9月12日出具的《关于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用海情况说明》,三川风电非法占用海域(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行政处罚案的处罚裁量阶次为“一般行政处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以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之规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6项行政处罚事项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三)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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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能源集团持有发行人57.55%股份,为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化集团持有能源集团100%股权,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为投资控股型企业,未实际经营业务,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化工材料、水泥、房地产等业务,与发行人从事的电力、热力生产销售业务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直接持股比例实际经营业务
1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99.40%煤炭的开采和销售
2福煤(漳平)煤业有限公司100.00%煤炭的开采和销售
3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煤炭的开采和销售
4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100.00%煤炭的开采和销售
5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100.00%煤炭的开采和销售
6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80.00%煤炭、焦炭、石油制品的批发经营
7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81.70%化工材料、矿石开采、制造及销售
8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0%客房经营
9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6.17%期货经纪
10福建省福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0.00%融资性担保业务
11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1.00%融资租赁业务
12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00%工程设计
13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0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福建省福能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00%医院
15福建省美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5.00%电子、信息等投资
16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1.00%水泥、建材生产等
17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0%房地产、施工等
18福建福能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0.00%对健康产业的投资;综合医院;医院管理
19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0.00%服装、鞋帽、瓷砖等商品的出口和粉煤灰、脱硫石膏、煤渣等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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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直接持股比例实际经营业务
20福能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00%保险业务
21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9.80%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22福建福能社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社区商业服务
23福能六期(平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86%创业投资业务
24福建省能化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资本市场服务
25海峡一期(平潭)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02%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26厦门振华实业有限公司100.00%各类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27福建省福能煤炭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100.00%检验检测服务
28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00.00%安全生产检验检测
29福建省福能矿用安全仪表计量检定站有限公司100.00%检验检测服务
30福建省福煤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合同能源管理;煤炭技术的研究开发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能化集团为投资控股型企业,未实际经营业务,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石油化工、金融、报刊出版等业务,与发行人从事的电力、热力生产销售业务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除能源集团、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主要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直接持股比例实际经营业务
1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8.03%石油化工
2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0.00%成员单位间财务和融资等金融业务
3福建能源报业有限公司100.00%出版业务
4福建省能源石化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00%资本市场服务
5福建省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等
6福建省能源石化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00%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
7福建省能化石化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94%股权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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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

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做出承诺如下:

1、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实际经营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但对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除外。

2、如能源集团未来产生或出现与未来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关的业务或商业机会,包括新建发电项目及发电资产并购等,能源集团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者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但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

3、针对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关、符合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但暂不适合上市公司实施的业务或资产,能源集团可在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代为培育。能源集团与上市公司约定业务培育事宜,应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能源集团在转让培育成熟的业务时,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上市公司对上述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能化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做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现有或未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营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股权关系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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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序号关联方关联情况说明
1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
2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
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2、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

发行人5%股份以上的股东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三峡资本持有发行人10.32%股份。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详见本节之“三、同业竞争情况”之“(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所列示的主要企业。

4、发行人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其中,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一级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

5、发行人关联自然人

(1)报告期内,担任或曾经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中,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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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担任或曾经担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间接控股股东能化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6、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不存在由其控制、共同控制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2)报告期内,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关联情况说明
1龙岩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控股子公司
2福州保税区正新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控股子公司
3厦门火炬配电售电有限公司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参股公司
4福建省福燃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5福能福兴(平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6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7福州开发区绿环混凝土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8福建联美材料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9福建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0厦门联美有巢氏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1福建省福能美伦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2厦门安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3永安市福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4福能永京(三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5福能(厦门)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6福建省邵武闽煤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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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关联情况说明
17福州美伦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8福建美海旅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9泉州市梅山美溪供电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20南平利宏工贸公司福建福能南纺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全资子公司
21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22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23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24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25厦门京闽中心酒店总公司厦门京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26福建省城乡综合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27泉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其他
28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其他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公司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等,界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2、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原材料/煤炭164,537.42224,257.58374,352.57319,191.07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煤炭,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煤炭采购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以达到减少公司渠道投入,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的目的,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采购价格根据市场化定价,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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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公司金融业务

①存款业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存入金额本期取出金额期末余额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1-9月493,699.542,025,730.211,988,783.07530,646.69
2023年395,072.023,042,729.102,944,101.59493,699.54
2022年275,000.672,599,505.182,479,433.83395,072.02
2021年164,645.002,973,012.932,862,657.27275,000.67

②贷款业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项目期初余额本期贷款金额本期还款金额期末余额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1-9月353,896.5236,000.0035,999.22353,897.30
2023年387,770.754,400.0038,274.23353,896.52
2022年426,777.916,839.0045,846.16387,770.75
2021年221,281.14274,268.0068,771.23426,777.91

3、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2020年12月,全资子公司鸿山热电现金收购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山热电与控股股东能源集团签订《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转让协议》,能源集团向鸿山热电协议转让其持有的神华福能49%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以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目标股权评估账面值155,976.72万元,评估值为198,816.70万元。鸿山热电向能源集团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相关股权交割事项于2020年12月28日完成,并于2021年付清相关股权转让款及股权转让款项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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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1月,福能新能源现金收购福能华润(惠安)风电有限公司60%的股权2021年1月20日,福能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福能华润(惠安)风电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能新能源与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福能华润(惠安)风电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8月31日,惠安风电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0,719.53万元,评估值为10,733.25万元,其中目标股权评估账面值6,431.72万元,评估值为6,439.95万元。

2021年1月29日,标的股权过户至福能新能源名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2021年11月,福能股份现金收购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东桥热电)35%的股权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标收购惠安泉惠35%股权的议案》。2021年8月27日,能源集团与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惠安泉惠100%股权,挂牌底价为评估价60,516.07万元。福能股份与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和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进场摘牌受让上述股权,受让股比分别为35%、60%和5%。

2021年11月5日,福能股份与上述相关各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以挂牌底价受让标的资产,即福能股份以21,180.6245万元受让惠安泉惠35%股权。

2021年11月22日,惠安泉惠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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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卸煤、淡水转供等5,960.6912,064.5911,486.5710,715.76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商品销售2,412.444,054.263,560.864,133.38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917.641,215.061,171.671,002.36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5.512,264.382,562.102,649.63
泉州市梅山美溪供电有限公司售电费、维护费1,254.962,471.872,314.522,726.82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 公司售电服务费-207.55229.25-
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碳排放配额交易--174.85-
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碳排放配额交易--157.56109.90
福建顺昌炼石水泥有限公司碳排放配额交易--128.5628.59
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碳排放配额交易--124.42-
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碳排放配额交易--88.48-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销售商品21.9329.1723.3737.16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提供劳务-0.080.428.73
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让售电费--3.43-
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37
福能环保新材(石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1.72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售电---150.97
能化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口罩等防疫用品0.134.6035.8192.12
总计10,573.3022,311.5422,061.8721,657.51
占当年销售金额比例1.01%1.52%1.54%1.78%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21,657.51万元、22,061.87万元、22,311.54万元以及10,573.30万元,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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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销售总额的占比分别为1.78%、1.54%、1.52%以及1.01%。

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16,688.0134,773.26--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注1]电量替代--33,000.0030,143.12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原材料36,086.3742,330.0711,325.44-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卸煤清仓服务1,871.402,211.801,847.20737.45
漳平市箭竹坪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2,052.281,541.57--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及建安工程劳务1,595.933,970.712,914.776,985.18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石灰石粉/辅助材料926.571,530.121,448.201,344.95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采购辅汽1,272.303,155.00953.522,472.09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替代电量---5,043.86
福州福能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劳务外包、租赁等服务515.04684.64502.15285.42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购入辅助材料415.81549.21462.44423.44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运费、装卸费372.07580.71381.16603.12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采购员工福利品等-0.650.140.20
福建能源报业有限公司服务费157.89236.35233.25118.44
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劳务/服务费207.63298.39197.0990.61
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劳务外包、租赁等服务738.30190.24--
福建省石油化工供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辅助材料92.04107.80--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服务费-76.07--
福能(福州)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服务费/体检费22.7766.40-26.11
福能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保险管理与查勘服务费-66.34--
福建省福煤科技有限公司节电改造服务--165.91301.46
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工程劳务--113.603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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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福煤(邵武)煤业有限公司修理费-39.4859.25-
福建省宁德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费/会议费-29.04-20.49
龙岩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废催化剂处置服务20.5118.9421.5329.43
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工程劳务89.11-15.72183.58
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2.3714.27-
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废催化剂处置服务2.800.661.41-
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时用电、服务费-12.66--
福建省福能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费3.748.10--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材料采购7.126.83--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电量替代---1,491.58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售电服务费---181.55
福建省煤炭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煤质化验及培训劳务---65.29
福建省福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酸碱等---5.19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辅汽104.61---
福建绿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外包、租赁等服务51.03---
福建省能源石化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等服务327.70---
福建福能社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外包、租赁等服务3.31---
福州美伦会展有限公司培训费26.65
福建省福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函手续费0.13
总计63,651.1092,497.4153,657.0550,941.45
占当年/当期采购金额比例10.04%10.31%5.84%6.17%

注1:2023年起,发行人与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电量替代业务统一与国网电力进行结算。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50,941.45万元、53,657.05万元、92,497.41万元和63,651.10万元,占公司各期

1-1-210

采购总额的占比是6.17%、5.84%、10.31%和10.04%。

③关联租赁-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租赁收益
2024年1-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房屋、设备77.9476.1352.7852.78
福建福能社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管理服务费--1.111.90

④关联租赁-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应支付的租赁款项及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2024年1-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福建福能社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及车位租赁191.93135.73194.69257.76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0.11-
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15.24

⑤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84.041,117.18778.64906.07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关联担保情况(内部担保除外)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报告期各期末,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期末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2024年1-9月-
2023年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50.002012-5-292027-5-28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200.002013-6-62028-6-5
2022年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50.002012-5-292027-5-28
2021年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800.002012-5-292027-5-28

1-1-211

②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期末拆借余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2024年1-9月拆入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8,608.002020-11-242035-9-20长期应付款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83,41.332020-5-152035-3-20长期应付款
2023年拆入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1,209.242020-11-242035-9-20长期应付款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955.512020-5-152035-3-20长期应付款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000.002023-12-182024-12-18短期借款
拆出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00.002022-8-312023-8-31委托贷款已归还
2022年拆入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5,222.652020-11-242035-9-20长期应付款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3,810.492020-5-152035-3-20长期应付款
拆出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00.002021-8-182022-8-18委托贷款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00.002022-8-312023-8-31委托贷款
2021年拆出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00.002021-8-182022-8-18委托贷款

③支付关联方手续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福建省福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程款担保--0.420.84

④支付融资担保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9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福建省福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程款担保-27.6435.95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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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关联交易

①关联方电能交易

A、2024年1-9月2024年1-9月,发行人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双边协商交易批发的电量为720,000.00兆瓦时,电价为含税价626.20元/兆瓦时,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与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结算电价为含税价390.60元/兆瓦时,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公司结算电价为含税价235.60元/兆瓦时。2024年1-9月,发行人子公司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德核电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双边协商交易批发的电量为1,231,085.00兆瓦时,电价为471.80元/兆瓦时。公司代理的关联方用户交易的电量为2,790,895.75兆瓦时,代理用户为关联方时,公司从国网处结算的电费收益明细如下:

关联方本期金额(万元)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431.76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384.41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80.39
福建省福化鲁华新材料有限公司40.25
福建省福化古蕾化学有限公司37.85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28.26
福建海泉化学有限公司32.35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81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17.67
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13.80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72
福建福海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9.06
福能新型建材(华安)有限公司3.63
漳州古雷海腾码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6
其他集团关联公司汇总28.71
合计1,252.83

B、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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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发行人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双边协商交易批发的电量为1,258,000.00兆瓦时,电价为含税价626.20元/兆瓦时,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与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结算电价为含税价390.60元/兆瓦时,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公司结算电价为含税价235.60元/兆瓦时。

2023年,发行人子公司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德核电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双边协商交易批发的电量为3,078,309.486兆瓦时,电价为471.80元/兆瓦时。公司代理的关联方用户交易的电量为2,947,161.08兆瓦时,代理用户为关联方时,公司从国网处结算的电费收益明细如下:

关联方本期金额(万元)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352.24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198.02
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104.22
福建顺昌炼石水泥有限公司85.41
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79.44
福建省福化古雷化学有限公司34.62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47.98
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25.08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6.52
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19.95
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7.21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20.52
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19.24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3.33
其他29户集团关联公司汇总35.52
合计1,079.31

C、2022年

2022年,发行人子公司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双边协商交易批发的电量为3,078,309.49兆瓦时,电价为

471.80元/兆瓦时。公司代理的关联方用户交易的电量为1,647,927.91兆瓦时,代理用户为关联方时,公司从国网处结算的电费收益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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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本期金额(万元)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313.75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251.01
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139.19
福建顺昌炼石水泥有限公司135.99
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95.58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58.74
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31.72
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28.82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28.70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5.83
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1.58
福建省福化古蕾化学有限公司19.01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6.72
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16.20
其他28户集团关联公司汇总33.29
合计1,216.14

D、2021年2021年,发行人子公司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德核电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双边协商交易批发的电量为3,517,600.85兆瓦时,电价为370.20元/兆瓦时。公司代理的关联方用户交易的电量为1,696,070.67兆瓦时,代理用户为关联方时,公司从国网处结算的电费收益明细如下:

关联方本期金额(万元)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82.45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11.92
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0
福建省钢源粉体材料有限公司10.91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16.88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26.65
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2.07
福能环保新材(石狮)有限责任公司3.03
漳平市箭竹坪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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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本期金额(万元)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8.38
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12.99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11.68
合计396.76

5、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 账款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4,129.80-2,824.64-2,592.72-593.55-
泉州市梅山美溪供电有限公司200.00-273.03-235.77-285.22-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58.81-26.15-51.66---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0.85-15.61-102.46-19.57-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厦门京闽中心酒店----0.17---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42---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16---1.06---
福能(宁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045---
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48-
翔鹭码头投资管理(漳州)有限公司27.64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63.53
预付 款项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672.24-3,493.43-20,560.59-
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5.85-------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0.00---
福州美伦会展有限公司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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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关联方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福建顺昌炼石水泥有限公司----0.82---
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00---
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0.79---
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88-3.88---
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0.25---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12---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359.25-359.25-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52-4.71-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14.17-
货币资金-应收利息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31-170.25-100.21---
其他非流动资产-应收利息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30.30-130.24-52.86---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4年9月30日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应付账款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6,963.011,313.718,128.3720,851.38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43.561,875.592,496.20622.95
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707.451,700.35-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901.65727.37-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45.79272.95820.24116.58
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9635.7650.803.44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11.7234.4310.3325.89
福建省石油化工供销有限公司11.6613.22--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161.06-267.74-
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20.47-

1-1-217

项目关联方2024年9月30日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2.29
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71.09
福州福能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3.01
福州美伦会展有限公司26.65
其他应付款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20.45444.44792.44296.13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90.74234.31155.28258.24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20.00120.00122.00120.00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15.5015.5015.50-
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010.0010.0010.00
福州福能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202.20--
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2.002.00-
龙岩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2.00-
福建省福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0.80--
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0.300.300.300.30
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250.250.250.25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0.010.010.01-
福建省城乡综合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美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利息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12.52338.95415.62-
应付利息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81.06
合同负债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0.270.27
福能(建瓯)实业有限公司--00.0336
福建能源报业有限公司--0.24-
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453.017,407.033,430.45-
长期应付款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2,496.3274,757.7275,602.70-
租赁负债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9,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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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9月,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370,132.50万元、428,009.62万元、316,754.98万元和228,188.53万元,占公司各期采购总额的占比是44.83%、46.61%、35.32%和36.00%。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采购金额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进而减少公司渠道投入,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相关关联交易均具备合理的商业理由,交易定价遵循商业规则,具备公允性,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9月,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21,657.51万元、22,061.87万元、22,311.54万元和10,573.30万元,占公司当期销售金额的占比分别为1.78%、1.54%、1.52%和

1.01%。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销售金额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及减少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福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
能源集团1、将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能源集团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合理、公允的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履行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013-10-24长期有效
能源集团1、能源集团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的自由使用,并将建议并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完善问责机制。2、能源集团将督促公司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在公司定期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有关信息。2014-6-13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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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
能源集团1、能源集团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能源集团已出具的相关承诺,充分尊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商业运作。2、重组完成后能源集团将就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事宜督促双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作为单独议案履行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如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能源集团还将建议并督促公司参照同类资金存放的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在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该项制度内容应至少包括:(1)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事宜的信息披露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款业务前,应当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应当每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指派专门人员每年对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3)公司应制定以保障存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并明确相应责任人。3、能源集团作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加强对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保障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结算资金的安全。4、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及结算资金产生风险,能源集团将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如发生损失,能源集团将在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后的30日内代财务公司全额偿付,以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遭受任何损失。2014-04-15长期有效

2、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相关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将严格按照上述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进行,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就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各年度述职报告以及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发行人独立董事根据发行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偶发性关联交易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审议过程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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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客观、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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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698,573.00250,000.00
2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838,260.00140,000.00
合计1,536,833.00390,0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一)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配套建设1座5万吨级输煤码头,预留再扩建条件。该项目预计施工总工期27个月,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62.04亿千瓦时,年供热量2,813.55万吉焦,以满足泉惠石化工业区未来日益增长的热负荷及泉州地区用电负荷需求。

2、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2022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是“十四五”能源规划的重大工程。该项目为大型高效热电联产项目,投入运行后可满足福建省电力负荷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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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的需要并改善福建省的电源结构。项目建设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改善电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减少碳排放

目前福建电源结构中,水电特别是径流水电所占比例较高,大型火电机组较少,煤耗高的机组比重仍较大。而热电联产是一种高效的清洁能源项目,利用燃料在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热能回收转化利用,同时产生电能,避免了传统电力生产中热能降压或经减温减压后供热的方式,从而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拟建设两台660MW热电联产机组,属大型高效的热电联产项目,其投产运营将有利于改善福建省电源结构,提高福建电力系统能源利用效率,并对全省“节能减排”有利。

(2)满足福建省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加强泉州东北部电源支撑

随着福建省经济的发展,“十五五”期间电力市场需求预计将有一定的增长,尤其是泉港区以及泉惠石化工业园区,随着泉惠石化园区中化乙烯项目的投产,用电负荷预计将迅速增长,惠安电网供电压力明显。该项目位于泉州电力负荷中心区,投产后将有效满足区域电网负荷发展需要,有助于减轻泉州东北部电网供电压力。

此外,该项目可向泉惠石化工业区内各项目供电,其建设投产可避免远距离送电,有利于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对提高泉州地区的供电可靠性、改善该地区电网的电压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3)满足所在的泉惠石化工业区工业热负荷不断增长的需要

近年来,福建省高度重视石化产业发展,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大力实施园区标准化建设,石化产业产值达万亿级,已成为福建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成立于2005年,系福建省十大新增长区和千亿产业基地之一。该园区已跻身全国高质量发展化工园区20强,并属于国家级绿色化工园区。

该项目位于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内,其设计热负荷为1,152.8t/h。该项目可采用高效率的热电联产机组向泉惠石化工业区内的化工企业集中供热,并避免分散供热,能够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时有利于节能减排、改善投资环境。此外,该项目投产后不但将为现有企业用热提供有力保障,还将满足未来石化工业园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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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需求。综上,该项目建设能够满足福建省电力需求及泉惠石化工业区内工业热负荷不断增长的需要,减轻泉州东北部电网500kV降压容量需求,改善电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

3、项目实施主体

泉惠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2日,注册资本为13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惠荣路1号。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698,573.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5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
1建筑工程费212,165.0030.37%
2设备购置费248,148.0035.52%
3安装工程费92,486.0013.24%
4其他费用113,418.0016.24%
5建设期利息24,067.003.45%
6铺底流动资金8,289.001.19%
项目总投资698,573.00100.00%

5、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9.20%,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2.55%,投资回收期为11.27年。经济效益较好。

6、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报批事项详见本节之“四、募投项目的审批情况”。

(二)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仙游县社硎乡境内,项目装机容量140万千瓦(4×35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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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和地面开关站等组成。该项目预计施工总工期69个月,项目建成后在福建电力系统中主要承担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是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该电站建设条件较好,投入运行后可与其他调峰电源共同承担福建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工程建设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是促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的需要,节能减排、环境效益显著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家资助贡献目标:“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该项目的建设,将提高福建省新能源的消纳能力,提高风、光等新能源的利用率,改善煤电的运行条件,减少电力系统煤炭消耗量。该项目预计年均节约系统煤耗量54.7万吨,相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7万吨,从减碳效益看,按照2030年碳市场平均碳价预期139元/吨,则2030年该项目可产生的减碳效益约1.90亿元。

(2)是促进福建省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需要

福建省常规水电资源较丰富但开发程度相对较高且调节性能较差,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未来海上风电是福建省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发展方向。2022年底全省风电投产装机容量为7,420MW,预计“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风电规模仍将进一步加大,2030年将达到30,480MW。但鉴于风电项目利用风力资源的特殊性,风电装机在负荷高峰时存在不能充分利用装机的可能性。

抽水蓄能电站是技术成熟、可靠且较为经济的调峰、储能电源。抽水蓄能电站可在负荷低谷时,通过抽水将系统难以消耗的电能转换为势能;在负荷高峰时,通过发电将势能转换为系统需要的电能,大大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电网供电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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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福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因此,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需要,有利于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和消纳,有利于促进构建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的新型电力系统。

(3)是提升电网备用容量,促进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的需要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由于资源禀赋差异,福建省电源分布“北多南少”,而用电负荷“南大北小”,电源布局与负荷增长呈现“南北倒挂”逆向分布特点,“十四五”期间电网“北电南送”规模将呈逐年上升趋势,长距离、大容量送电,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对福建电网的紧急事故备用容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根据福建电网发展趋势,福建电网未来将建设超超临界的大容量煤电机组、百万千瓦以上核电机组及新能源电站。大机组跳闸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出力都将对电网造成冲击并增加相关事故发生的风险。

抽水蓄能电站启动迅速、调节性能良好,可增加以火电、核电为主的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此外,抽水蓄能电站能提高电网备用能力,能有效降低新能源对电网冲击的压力,大大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电网供电质量,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综上,该项目的建设,将提高福建省新能源的消纳能力,提高风、光等新能源的利用率,促进构建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并通过降低煤炭耗用量促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此外,抽水蓄能作为能量储存的一种模式,可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增加电网紧急事故备用容量,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

3、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7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21号。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838,26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4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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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
1枢纽工程546,203.2665.16%
2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9,674.001.15%
3独立费用115,432.3613.77%
4基本预备费33,527.424.00%
5价差预备费42,810.805.11%
6建设期利息88,511.9710.56%
7铺底流动资金2,100.000.25%
项目总投资838,260.00100.00%

5、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不含铺底流动资金)为83.62亿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政府关于移民征迁补偿相关政策标准,随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同步调整总投资),单位造价5,973元/千瓦,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5%。

6、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报批事项详见本节之“四、募投项目的审批情况”。

三、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泉惠热电联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热电联产装机占比,巩固公司省内供热龙头地位;木兰抽蓄项目作为调峰电源,建成投产后可以提高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构建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展开,是对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产业政策的积极响应,是对“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的认真落实,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和市场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新能源发电的装机容量,进一步凸显公司的规模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为未来长期发展奠定基础,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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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投项目的审批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和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均已取得发改委核准和环评批复,具体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核准情况项目环境评价情况
1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1号机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170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惠安泉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2号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2022〕112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2号机组)项目核准事项变更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40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复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闽环保评〔2016〕7号)
2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88号)《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莆环审〔2023〕14号)

五、募投项目的用地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闽(2024)惠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064号];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仅取得了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用批复(闽政文〔2024〕221号及)及临时用地批复(仙自然资(临)〔2023〕2号、仙自然资(临)〔2023〕5号),正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手续。

1、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情况

(1)用地计划

本募投项目建设征地影响土地总面积共277.2661公顷,包括永久占地

204.6061公顷,临时用地72.66公顷,其中:永久占用集体土地192.2523公顷、国有土地12.3538公顷;临时使用集体土地72.66公顷。另外,从地类占比情况看,本募投项目建设征地主要地类为林地、耕地和园地,其中林地占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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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6%,耕地和园地占比为6.38%,三者合计占比为94.24%。

(2)取得土地的最新具体安排、进度

本募投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和农用地转用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取得土地的最新安排和进度情况如下:

审批节点审批部门审批批文/完成情况预计完成时间
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3〕1号不适用
提出临时用地申请并报送取得申请用地所在地的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仙游县自然资源局仙自然资(临)〔2023〕2号、仙自然资(临)〔2023〕5号不适用
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并报送取得省级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24〕221号不适用
建设项目用地征收报送并取得国务院批准国务院/2024年12月
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自然资源部/2024年12月
完成征地、交地县、乡政府/2025年12月
支付项目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款县、乡政府/2025年12月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12月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县自然资源局/2027年12月

(3)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莆自然资审〔2023〕1号),其原则性同意本项目用地预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2〕30号),本募投项目已列入专项规划,属福建省“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的基础能源提质提效工程之一。

此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募投项目已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永久用地也已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批复。

因此,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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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募投项目用地落实风险情况,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募投项目已取得临时用地批复,永久用地也已取得福建省政府农用地转用批复,后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募投项目用地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较低,不会对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

(一)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为5.63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募投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并拟进行主厂房桩基工程开工,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正常。

(二)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为8.39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募投项目已完成辅助工程建设,主体工程施工仍在正常开展中,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正常。

七、本次募投资金用于研发投入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和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不涉及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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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行为系2018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于2018年12月14日到账,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此外,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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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桂思玉罗睿叶道正
郑建诚张小宁邓瑞普
温步瀛童建炫林兢
全体监事:
陈演彭家清郑建新
黄晓芬徐波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巫立非汪元军李桂营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232

二、直接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谢基颂

年月日

1-1-233

三、间接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徐建平

年月日

1-1-234

四、保荐机构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曹丹
保荐代表人:
戴劲黄实彪
总经理:
刘志辉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235

本人已认真阅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刘志辉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23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冠侯镇山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所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1-1-237

六、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林庆瑜林同霆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238

七、为本次发行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汪永乐任思博
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239

八、董事会声明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1-1-240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以下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29层

联系人:汪元军

电话:0591-86211273

传真:0591-8621127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人:戴劲

电话:0591-38281888

传真:0591-38281508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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