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豪江智能: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6

深圳证券交易所: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江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豪江智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豪江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后续培训,现将相关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5日

2、培训地点:豪江智能三楼会议室

3、培训对象:豪江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保荐代表人采取现场讲座形式进行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中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本次培训促使公司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

三、培训成果

现场培训期间,公司培训对象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培训对象加深了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豪江智能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 吴 亮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