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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红制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红制药”或“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0日(周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周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市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 5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2)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2.05票面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
2.09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2赎回条款
2.13回售条款
2.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7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9担保事项
2.20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
2.21募集资金存管
2.2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9.00《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2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议案的信息。以上第8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除议案8以外的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需逐项表决。

上述所有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4),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4),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1. 会务联系人:朱晓琳

2. 电话号码:0519-86020688-1108

3. 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 电子邮箱:zhuxl@qhsh.com.cn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12月10日下午14:00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表决事项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2)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2.05票面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
2.09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2赎回条款
2.13回售条款
2.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7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9担保事项
2.20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
2.21募集资金存管
2.2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9.00《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公司总部(云河路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请导航“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东代理人(如适用):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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