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4,394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2024-114、2024-116。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其审核确认,上述104,394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5日办理完毕。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亦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