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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发展资产”)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653,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越骏”)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515,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168,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124,566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1,041,5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2,083,0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75,168,6546.81%司法划转取得:34,460,615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40,708,03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168,6546.81%发展资产为杭州越骏的控制方,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75,168,6546.8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33,124,566股不超过: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1,041,522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083,044股2024/12/30~2025/3/28按市场价格司法划转、非公开发行发展资产、杭州越骏资金规划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2019年1月28日,杭州越骏通过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股份40,708,039股,并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杭州越骏所持公司股份于2022年8月22日上市流通,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发展资产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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