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科激光”)于2024年12月5 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根据《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如遇事态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电子或书面获得回复为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可不受通知时限的限制。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5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2024年12月5日16:3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陈正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闫大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5日
附件:
1、陈正兵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11年5月,任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三江”)江北厂财务处会计、厂办文字秘书、厂办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财务处处长;2011年5月至2020年6月,任航天三江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资金处处长,资产运营部副部长、部长;2020年6月至2023年2月,任航天三江资产运营部部长、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2、闫大鹏先生: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专家,现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85年6月至1996年7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2007年3月,在美国学习工作;2007年9月至今,担任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2007年9月起至2015年5月,历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现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兼任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