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年7月11日,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增持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持主体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计划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2024年8月1日-2025年1月31日)增持公司股票。截至2024年12月5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95元,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已触发终止条件,故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义务已终止。
(一) 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
刘建波 | 实际控制人 | 39,427,668 | 6.57% |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波家族(包括刘国安、刘建波、朱荣华、李忠四人,其中刘国安为刘建波之父,朱荣华为刘建波之母,李忠为刘建波之妻),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的增持计划由刘建波一人实施;注2:上述所列持股数量不包括间接持股数量。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间接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531,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7%。
(二) 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三) 增持措施实施结果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5. 其他终止条件。 截至2024年12月5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95元,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已触发终止条件第2条,故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义务已终止。 截至触发终止条件之日,公司增持主体尚未开始增持公司股票。 | |||||||||
股东名称 | 增持 数量(股) | 增持 比例(%) | 增持 方式 | 增持 期间 | 增持价格区间(元) | 增持总金额(元) | 增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刘建波 | 0 | 0% | —— | —— | —— | 0 | 是 | 39,427,668 | 6.57% |
(四) 其他事项说明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