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菱电电控: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且持有权益比例下降至5%以下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4-036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且持有权益比例下

降至5%以下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吴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灵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山灵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95股(四舍五入取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03,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股份已于2022年3月1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通过梅山灵控间接持有股份已于2024年3月1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9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截至2024年12月5日,股东吴章华先生共计减持公司股份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章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50%(包括通过梅山灵控间接持股数量),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其他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吴章华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收到吴章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吴章华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3,003,5695.80%IPO前取得:3,003,569股

注:上表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计算时包括了股东吴章华直接持有及通过梅山灵控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减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吴章华670,0001.29%2024/10/18~2024/12/5大宗交易33.21-33.2122,250,700未完成:5,868股2,333,5694.50%

注:上表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计算时包括了股东吴章华直接持有及通过梅山灵控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吴章华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5102281972********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三源里街8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源里街8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二)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变动时间价格区间(元)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吴章华大宗交易2024/10/18-2024/12/533.21-33.21670,0001.29%

(三)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有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有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吴章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3,5695.80%2,333,5694.50%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章华)》。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