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截止2024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