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安郅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337.08万元收购万安集团持有浙江安郅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浙江安郅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详见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