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忠明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4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的公告》(临2024-04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45)。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