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高翔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10.00 | 2.93 | 0.11 |
皮士卿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 | 10.00 | 2.93 | 0.11 |
肖建 | 副总经理 | 中国 | 10.00 | 2.93 | 0.11 |
窦琳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中国 | 10.00 | 2.93 | 0.11 |
周志刚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 | 10.00 | 2.93 | 0.11 |
谭跃 | 核心技术人员 | 中国 | 10.00 | 2.93 | 0.11 |
小计 | 60.00 | 17.60 | 0.64 | ||
(二)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 |||||
业务骨干人员(合计33人) | 281.00 | 82.40 | 3.00 | ||
合计 | 341.00 | 100.00 | 3.64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相关说明
(一)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
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二)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