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江苏省南通市五洲皇冠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7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长兼总经理朱辉先生(简历详见2022-057号公告)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