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龚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博云”)于2024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伟先生计划在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971,33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942,6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龚伟先生于2024年1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1,920,010股后的总股本的1.1081%。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龚伟先生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72,000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3851%(2024年11月12日减持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29%;2024年11月13日减持1,07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2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龚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2月4日,龚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 减持股数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龚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11.11-2024.12.4 | 22.33 | 97.13 | 0.9806 | 1.0000 |
大宗交易 | 194.26 | 1.9612 | 1.9999 | |||
合 计 | —— | —— | 291.39 | 2.9417 | 2.9999 |
注:股东龚伟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龚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1252.8045 | 12.6478 | 961.4145 | 9.70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52.8045 | 12.6478 | 961.4145 | 9.70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0 | 0.0000 |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伟先生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伟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
拟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4、龚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