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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4-074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邹秉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于富海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选举黄文峰先生、黄建斌先生、刘博韬先生、宋锦霞女士、宋锴林先生、蒋伟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提名委员会推荐及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李涛先生、陈凯先生、郭年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涛先生、陈凯先生、郭年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连续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李涛先生自2021年1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涛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月11日。陈凯先生自2021年1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陈凯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月11日。郭年华先生自2020年5月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郭年华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邹秉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监事会提名于富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组织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刘春霞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1/3。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4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黄文峰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13年5月至2024年6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3年6月至2024年7月,任珠海市港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4年11月至2023年10月,任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2023年4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原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7至2023年8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7月至今,任珠海港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8月至2024年6月,任珠海港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9年4月至2023年10月,任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年9月至今,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黄文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黄建斌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审计师。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就职珠海市安德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助理;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任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评估员;2004年4月至2013年11月历任广东省拱北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

计部主管、副部长,财务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副部长;2013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珠海航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珠海航空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3月至2020年8月任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任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2019年6月任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任珠海城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5年5月至2019年6月任珠海市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任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代理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任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任珠海航空城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8月至今任珠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2024年3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2024年3月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珠海市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珠海市国资委专职董监事、财务总监。

黄建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

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刘博韬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获“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证书。2013年11月至2024年4月历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及合作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经营中心总经理、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及合作中心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珠海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刘博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宋锦霞女士,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珠海市财政金融专家首批入选人员。2002年8月至2005年1月任北京赛迪经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告部主任;2005年2月至2010年2月任深圳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广告部副经理;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深圳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任深圳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任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任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广深管理中心品牌市场部部门负责人;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任银都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市场首席品牌官;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东鼎容(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联席总裁;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博时(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22年1月至今任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4年4月至今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4年8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宋锦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宋锴林先生,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珠海市千层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0年5月任珠海市诚锴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管、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8年4月任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4年4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4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任珠海港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8年9月至2024年6月任珠海港航运大厦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0年9月至2024年5月任珠海港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4年5月任中油(珠海)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中油(珠海)石化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4月至2024年8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招标管理部总经理、安全环保部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珠海高栏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4年4月至今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维稳管理中心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珠海高栏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5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宋锴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蒋伟宏先生,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EFP注册企业理财师,SIFM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AAIA国际执业注册会计师,CERM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CSERM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CNMA高级管理会计师,ICPA国际注册会计师。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2001年6月至2003年4月,任珠海中拓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助理审计师、代理记账员(2003年1月至2003年4月借调珠海碧阳(BP)化工有限公司任财务部资金管理会计);2003年4月至2003年7月,任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03年7月至2009年9月,任珠海

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主管、财务审计部经理(兼任珠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珠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3月至2022年6月,任珠海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支部委员(兼任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港新海能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珠海港昊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7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2023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

蒋伟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涛先生,196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5年10月至今,任职华北电力大学会计学教授;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陈凯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任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市场营销教研室主任,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首批入库导师(2017年),担任中国商业史学会常务理事,担任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理事。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

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郭年华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获“青岛市市政府特贴专家”、“青岛市拔尖人才”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科技部国际交流项目评审专家和国防科工局国防军工奖评审专家。现任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高级专家。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年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附件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邹秉宏先生,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8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2017年2月至2019年3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经理,2019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4月至今任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4年7月至今任珠海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邹秉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于富海先生,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青岛大学天然产物研究所,2007年7月任职于公司,曾任质量部长、环保部副部长等职务,2022年4月起至今,任吉林天能电力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富海先生一直从事技术研发工作,曾担任多个研发项目负责人,发明了“一种伸缩式风力发电塔筒内壁喷砂清理机、一种新型龙门磁力吊供料台、一种锚杆自动化生产流水线、一种风力发电塔筒人孔门自动焊接装置”等

多项发明专利。于富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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