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乔明先生、张驰亚先生及辛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文焕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效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