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2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6,635,99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6,635,99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1.904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1.9045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聂卫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莉丽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6,556,717 | 99.7836 | 28,495 | 0.0778 | 50,780 | 0.1386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涛、杨华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