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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5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1月29日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12月4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其中4人现场参会,1人通讯参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钟小萍监事会主席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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