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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秦科技”)、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同有”)拟在未来12个月内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由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由公司为两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长沙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泽湘

4、成立日期:2020年3月20日

5、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楼G0552室

6、经营范围:大数据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科技技术、软件的开发;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数据中心产品与系统的销售;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同有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2024年9月30日/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75,210,373.59280,823,870.58
负债总额364,534,887.68286,432,146.3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8,019,424.27183,222,727.90
流动负债总额174,767,554.36137,683,758.59
净资产10,675,485.91-5,608,275.72
营业收入9,031,461.5523,874,176.65
利润总额-33,709,536.62-34,371,416.02
净利润-33,716,238.37-34,405,370.41

9、湖南同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长沙银行签署的《长沙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

3、债务人: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万元

5、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债务人: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利息、复利及相关费用

5、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42,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余额为27,945.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沙银行签署的《长沙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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