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对润达医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6号”《关于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发行数量5,500,000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5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092,452.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907,547.2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综合服务扩容项目 | 66,085.43 | 55,000.00 |
合计 | 66,085.43 | 55,000.00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537,907,547.2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1,195,511.63 |
二、募集资金使用 | 521,018,780.79 |
其中:1.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利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
3.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 341,018,780.79 |
4.利用超募资金进行对外投资 | |
5.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对外投资金额 | |
6.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00.00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8,084,278.05 |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18,084,278.05 |
五、差异 | 0.00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综合服务扩容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790.75万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年。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项目延期至2025年3月18日(详见公告:临2021-017、临2023-025)。
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尚未建设完成。经审慎考虑,在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公司拟延期“综合服务扩容项目”的投资建设,延期后的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于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1 | 综合服务扩容项目 | 2025年3月18日 | 2026年5月30日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投向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用于采购开展前述业务所需的仪器设备、试剂及其他耗材。此外,本项目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信息化服务体系升级与开发,进一步完善公司实验室综合服务能力。2020年后受客观情况和医疗政策环境的陆续影响,医疗机构常规业务增速放缓,检验行业新项目拓展受到一定影响,为保证募集项目投资的回报,公司对综合服务项目的投入也更加科学审慎。整体业务推进速度较预期有所延误,截至目前募投项目建设尚未完成。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将该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期。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所做的审慎决定和必要调整。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润达医疗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胜 胡琳扬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