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610债券简称:21中交债债券代码:148208债券简称:23中交01债券代码:149235债券简称:23中交02债券代码:149385债券简称:23中交04债券代码:148551债券简称:23中交06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交地产发行的“21中交债”、“23中交01”、“23中交02”、“23中交04”和“23中交06”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21中交债”、“23中交01”、“23中交02”、“23中交04”和“23中交06”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一)人员变动原因和依据
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叶朝锋先生、赵吉柱先生、汪剑平先生提交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叶朝锋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务,赵吉柱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汪剑平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成员职务。
叶朝锋先生、赵吉柱先生、汪剑平先生的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发行人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在发行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叶朝锋先生、赵吉柱先生、汪剑平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职责。
叶朝锋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叶朝锋先生已被选为发行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赵吉柱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汪剑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汪剑平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执行总裁。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发行人现任副总裁何平先生、王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发行人副总裁职务。
(2)补选董事情况
发行人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尧先生、杨光泽先生、陈玲女士、徐爱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情况请参见下文人员简历。
(3)调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原执行总裁徐爱国先生不再担任执行总裁,调整为担任总裁职务;原总裁汪剑平先生不再担任总裁职务,调整为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原执行总裁孙卫东先生不再担任执行总裁职务,
调整为担任副总裁职务。发行人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杨光泽先生、陈玲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2、监事变动情况
(1)监事辞职情况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监事秦丽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陈玲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秦丽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由于陈玲女士、秦丽娟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在发行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陈玲女士、秦丽娟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职责。
陈玲女士辞职报告生效后,将继续在发行人任职,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陈玲女士已被选为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担任中交地产副总裁。
秦丽娟女士除担任公司监事外,未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发行人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叶朝锋先生、王戈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新聘任人员简历
1、王尧先生简历
王尧,男,1984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更名为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尧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王尧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杨光泽先生简历
杨光泽,男,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北京市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5月任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5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杨光泽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以外,杨光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陈玲女士简历
陈玲,女,1975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
总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陈玲女士自2015年9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之外,陈玲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徐爱国先生简历徐爱国,男,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MBA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4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龙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671)副总裁。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地产临时党委委员、执行总裁;自2022年7月至今任中交地产党委委员、执行总裁;自2024年4月起至今兼任中交地产总法律顾问。
徐爱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叶朝锋先生简历
叶朝锋,男,1980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交建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工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0年至2022年期间曾任中交东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中交
西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交西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交湾区(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房地产会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2024年2月至今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叶朝锋先生自2022年2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董事。
叶朝锋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除此之外,叶朝锋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王戈女士简历
王戈,女,1983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高级业务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
王戈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除此之外,王戈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原聘任人员简历
1、汪剑平先生简历
汪剑平,男,1969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历任北京华星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北京西直门华星贸易大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北京华星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华星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华星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京汉华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问,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任中交地产临时党委副书记、总裁;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地产临时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2022年7月至今任中交地产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2、赵吉柱先生简历
赵吉柱,男,1978年11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最近五
年工作经历: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任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财会部副经理,中交清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助理;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地产集团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党工委委员、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党工委委员、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工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工委书记、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担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地产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工委书记、总经理,中交地产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首席专家、副总经理,中交地产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广州泽瑞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秦丽娟女士简历秦丽娟,女,1974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
2017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地产集团风险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2月任地产集团审计部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任地产集团审计部总经理、临时纪委委员;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地产集团审计法律部(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临时纪委委员;2021年12月至今任地产集团审计法律部(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纪委委员;2018年12月起任中交地产监事。
4、王剑先生简历王剑,男,汉族,1977年7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学博士,中级经济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盐城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事务助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任中交地产副总经济师;2022年3月起任中交地产副总裁。
5、陈玲女士简历参见(二)新聘任人员简历
6、叶朝锋先生简历参见(二)新聘任人员简历
7、何平先生简历何平,男,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7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域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历任中交地产特色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总裁助理、临时党委委员、华东区域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裁。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董监高变动事宜,发行人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内部审议程序。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发行人本次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系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交地产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国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受托管理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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