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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24年11月2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10时00分至11时00分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9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通讯表决的董事5人,为李劲松、徐亚丽、张苏彤、赵锡军、赵一方),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事宜,新增股份3,255,350股已于2024年11月19日上市。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805,058,850股增加至808,314,200股。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分别在第一、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合计行权347,685份股票期权,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3,391,781份股票期权,公司总股本由808,314,200股变更至812,053,666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805,058,850股增加至812,053,666股,注册资本相应

由805,058,850.00元增加至812,053,666.00元。董事会同意基于上述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12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12月)》。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则,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2月)》《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2月)》《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品牌形象、商业信誉、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1年,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信采用的担保方式为知识产权(专利或商标)质押,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且无需提供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王长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因王长春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所以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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