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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易创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4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凯易佰股票代码:300592

信息披露义务人:泗阳易创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泗阳县王集镇和谐大道88号402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8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华凯易佰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创佳泗阳易创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泗阳易创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敏
出资额411.965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2MA31X4GR7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经营期限2018-07-18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泗阳县王集镇和谐大道88号40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易创佳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敏20.59835.0000%
2.刘露20.59835.0000%
3.贺日新20.59835.0000%
4.李露露20.59835.0000%
5.李晶晶17.16664.1670%
6.庄俊超16.47864.0000%
7.文俊兵13.73083.3330%
8.徐善德13.73083.3330%
9.唐林12.35903.0000%
10.胡威10.29922.5000%
11.胡延峰10.29922.5000%
12.李金强10.29922.5000%
13.曾桥10.29922.5000%
14.何元8.23932.0000%
15.李汉团8.23932.0000%
16.李梦琴7.55131.8330%
17.刘雪芬6.17951.5000%
18.姜龙华6.17951.5000%
19.左水强6.17951.5000%
20.张建蓉6.17951.5000%
21.杜婷婷6.17951.5000%
22.覃尚田4.80761.1670%
23.姚向权4.80761.1670%
24.吴琼2.05980.5000%
25.张凡2.05980.5000%
26.李昆鹏2.05980.5000%
27.张志坤2.05980.5000%
28.俞志容2.05980.5000%
29.叶平1.37180.3330%
30.谌桥1.37180.3330%
31.冉育雪1.37180.3330%
32.罗山燕1.02990.2500%
33.雷燕竹1.02990.2500%
34.岳霞0.82390.2000%
35.袁哲0.82390.2000%
36.胡晓芬0.68800.1670%
37.周曦0.68800.1670%
38.李桂阳0.68800.1670%
39.杨静0.68800.1670%
40.余丽霞0.68800.1670%
41.邹本坤0.68800.1670%
42.陈蒙0.68800.1670%
43.曹为艳0.68800.1670%
44.刘楚雯0.68800.1670%
45.厦门易致辉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6.053330.5980%
合计411.9657100.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张敏
性别
身份证号码4209831983********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华凯易佰董事、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7188%。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5.7188%,无实际业务。上市公司董事张敏先生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5%的出资份额,同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张敏先生持有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7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1902%。张敏先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上市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除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外,张敏先生担任易创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张敏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一)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四)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五)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六)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且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暂无近期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的计划。若未来拟向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3,152,480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7188%,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0,242,193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上市公司董事张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张敏先生持有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77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190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张敏先生持有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77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190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张敏先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为A股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 比例
易创佳公司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大宗交易2024-12-215.992,910,2870.718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易创佳人民币普通股23,152,4805.7188%20,242,1934.9999%
张敏人民币普通股770,0000.1902%770,0000.1902%
合计23,922,4805.9090%21,012,1935.190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发生权益变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不涉及减持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7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出具声明,上市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已经履行诚信义务,其持股及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敏先生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华凯易佰A股普通股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泗阳易创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张 敏

2024年12月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长沙市岳麓区创源路8号华凯文化科技园1、2栋101
股票简称华凯易佰股票代码3005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泗阳易创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泗阳县王集镇和谐大道88号40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3,152,480股 持股比例:5.718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2,910,287股 变动比例:0.7189% 变动后持股数量:20,242,193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12-2 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泗阳易创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张 敏

2024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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