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下午16: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董事会提议执行新一期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7.10元/股(含本数),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