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弘泰通保(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保理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文件。本次保理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弘泰通保(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泰保理”)开展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即公司将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弘泰保理,弘泰保理向公司提供资金融通。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弘泰通保(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时间:2018年7月26日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1楼5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DTAY42法定代表人:秦建华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 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弘泰通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弘泰通保(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保理业务交易要素
1、交易标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3、融资利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4、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理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