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震安转债”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安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震安科技提前赎回“震安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9号)核准,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8,5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8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28,5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377.36万元后的余额28,122.64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3月18日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1KMAA50012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8,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3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震安转债”,债券代码“12310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
11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9.87元/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1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57,600,000股。根据《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9.87元/股调整为56.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2、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02,2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9976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9477股,共计转增股本40,434,139股。根据《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6.89元/股调整为47.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3、2022年9月28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568,713股,每股发行价格54.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名币249,999,975.36元,公司总股本由242,659,195股增加到247,227,908股[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根据《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
有关规定,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7.33元/股调整为47.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28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4、因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47,227,9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47,712.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7.47元/股调整为47.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5、因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向下修正“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8.5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6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震安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形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不低于
11.07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震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赎回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震安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震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震安转债”全部赎回。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震安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震安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震安转债”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前赎回“震安转债”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提前赎回“震安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震安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佰强 朱炳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