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谢伟明先生、黎柏松先生、常远博先生、胡国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国梅女士、黄华敏先生、陈洪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查意见,认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国梅女士、黄华敏先生、陈洪川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国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德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德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周德元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一: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伟明先生,197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汕头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1992年7月至1992年12月,任珠海市电子集团职员;1992年12月至1996年3月,任珠海市金邦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经理;1996年3月至1996年8月,任珠海市众智科技有限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8年1月,任智迪有限经理;1998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智迪有限监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智迪科技的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伟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23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9%,通过珠海市智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4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1.75%的股份。谢伟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黎柏松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62.08%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之外,谢伟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黎柏松先生,1969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1992年7月至1994年7月,任珠海市江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1994年8月至1996年7月,任珠海市保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8年1月,任智迪有限监事;1998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智迪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智迪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柏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284,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1%,通过珠海市智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2%
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0.33%的股份。黎柏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谢伟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持有公司62.08%的股份;除上述情况之外,黎柏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常远博先生,1979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北京八亿时空科技有限公司频道编辑;2005年3月至2008年7月,任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5月至2011年1月,任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中计研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深圳市乐的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任深圳常灿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智迪有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2月至2020年10月,任智迪科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0月至今,任智迪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远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市智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5%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胡国林先生,197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理工大学工业设计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香港鸿图电业制品有限公司ID设计师;2005年9月至2011年8月,任东莞东聚电子电讯制品有限公司ID设计师兼设计主管;2011年8月至2014年1月,任东莞市川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智迪有限产品总监;2015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智迪科技产品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智迪科技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国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市智控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1%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国梅女士,197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纺织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3年9月至1996年2月,任宝武重工有限公司外销员;1996年3月至1999年2月,历任大西洋银行珠海分行业务员、会计;1999年3月至2006年8月,历任广东中拓正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技术合伙人;2006年9月至今,任斯丹达(珠海)电子配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代理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智迪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国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陈洪川先生,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执业律师。2007年9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助理、律师;2014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6月至今,任智迪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洪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黄华敏先生,1971年4月生,199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首批珠海市财政金融专家。现任珠海市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珠海上市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匡时投资(珠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事务总监、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13.SZ;01513.HK)监事、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01.SZ)独立董事、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873207.NQ)董事、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珠海观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历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185.SH)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300201.SZ)独立董事、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等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华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