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3 证券简称:智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8号五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选举谢伟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黎柏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常远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胡国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杨国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黄华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陈洪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凌秋香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胡海宽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2.议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00、2.00、3.00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00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上述提案4.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提案:无。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在发送信函和传真后与公司进行电话确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8号证券事务部收,邮编:51908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相关登记文件须在2024年12月18日17:30前送达公司,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可出示原件或复印件,但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签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8日8:30-17: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电话:0756-3393558传真:0756-3393338邮箱:zqb@gtech.com.cn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园一路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03
2.投票简称:智迪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2)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 □可以 □不可以 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谢伟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2 | 选举黎柏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3 | 选举常远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4 | 选举胡国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杨国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2.02 | 选举黄华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2.03 | 选举陈洪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凌秋香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票 | ||
3.02 | 选举胡海宽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注:1、如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未作任何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同时在两个或多个选择项中打“√”按无效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 | |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 |
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参会 | □是 □ 否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时间内以信函、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
参会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