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145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自2024年5月28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49.96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完成上述股份回购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及完成情况
1、2024年2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91,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38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48,525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截至2024年11月29日)的比例为
2.524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9.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41.3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9,530,020.11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从2024年2月21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止,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119,530,020.11元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6,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12,000万元(含),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648,5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截至2024年11月29日)104,919,344股的2.5243%。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57,203,000 | 55.65% | 34,803,667 | 33.17%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5,579,850 | 44.35% | 70,115,677 | 66.83% |
三、总股本 | 102,782,850 | 100% | 104,919,344 | 100% |
注:1、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2,136,494股。2024年3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47,500,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2024年5月1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9,702,85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综上,本次回购前后,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2、本次回购股份的性质属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最终根据其授予对象决定其股份流通状态 。
3、本次回购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