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于2024年11月21日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忠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购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竞购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紧密契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加速公司综合能源服务的全面布局与落地,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竞购事项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购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