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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昇药业: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102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及收费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8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3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45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王国海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8人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48,300.00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00.00万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84,000.0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6家2023年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制造业制造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批发和零售业批发和零售业
M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2,100.00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0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会计师事务所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宁波联合、电光科技、新澳股份、蓝特光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嘉豪,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莹,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盈峰环境、利通电子、永茂泰、金新农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0万元。上期2023审计收费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考虑与评估,公司拟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专业审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专业审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因此,全体委员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因此,全体委员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1、《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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