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吉亦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