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拟修订后 |
1 | 章程名称: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章程名称: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2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3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ave Cyber (Shanghai) Co., Ltd.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ave Cyber (Shanghai) Co., Ltd. |
4 | 第八十九条 | 第八十九条 |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向董事会提供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是否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等,其中关于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并须对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 ……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向董事会提供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是否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等。 |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向董事会提供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是否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等,其中关于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并须对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 ……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向董事会提供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是否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适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等。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