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4-082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明利嘉”)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控股子公司苏州锦联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锦联星”)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方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熟明利嘉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以下简称“常熟农商行兴隆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25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人民币借款利率按
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BP确定。公司拟为常熟明利嘉的上述借款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常熟农商行兴隆支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锦联星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人民币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确定。公司拟为苏州锦联星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拟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2日注册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镇白雪新路3号法定代表人:殷俊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金属电子零件、金属模具、金属治具、五金机械零件、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加工;模具钢材、塑胶制品、成型注塑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常熟明利嘉65%股权其他说明:经查询,常熟明利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常熟明利嘉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453.85 | 16,013.93 |
净资产 | 5,737.73 | 5,921.42 |
项目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619.40 | 7,673.99 |
利润总额 | -267.37 | -825.91 |
净利润 | -183.69 | -663.38 |
(二)苏州锦联星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月12日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田路15号102室法定代表人:姚军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苏州锦联星51.25%股权其他说明:经查询,苏州锦联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锦联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612.29 | 6,049.28 |
净资产 | 2,018.63 | 3,130.00 |
项目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583.95 | 281.91 |
利润总额 | -1,703.89 | -492.25 |
净利润 | -1,111.38 | -367.94 |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常熟农商行兴隆支行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订主体
债权银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债务人: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主债权限额:本金1,62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费用。
(3)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7年11月25日的期限内(含编号为常商银兴隆支行借字2024第00066号的主债权)。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挪用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拟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授信申请人:苏州锦联星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授信额度:根据招商银行苏州分行与苏州锦联星签订的《授信协议》,在2024年11月29日起到2025年11月28日止的授信期间内,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向苏州锦联星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
(2)保证范围: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方式: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7,776.1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88%;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00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拟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