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2月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主席俞红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513.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131.7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