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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富联: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4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9月23日~2025年9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24.6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1%
累计已回购金额4,998.5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05元/股~22.5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33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1日、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5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9)等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2024年12月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246,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22.5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22.0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49,985,408.00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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